很多人都非常奇怪我为什么就会动了离职的念头,按一般人的看法,做到了这么个万人单位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真是万人仰望——“那是那么多人为之奋斗一生的理想,而你就这么放弃了”。
其实,能够称之为事业,能够称之为理想的,是必须要“内涵着信仰”的,让自己觉得为之奋斗一生是值得的,无怨无悔。可是,我最近找不到这种内涵了。我觉得我要是依然就这么“光鲜地”在位置上坐下去,直到退休,平安着落也好、衣锦还乡也好,那随后的几年,我的内心会非常的痛苦!如果信仰没有了,谁会开心得起来呢?
最近,知名美国摇滚乐团林肯公园(Linkin Park)主唱查斯特·贝宁顿(Chester Bennington)被人发现在美国加州洛杉矶的住宅内上吊自尽。我不是歌迷,并不了解此歌手,但是关于忧郁症的讨论让我感觉到了“人必须要有信仰才能活着”,我们不要把“信仰”2字看成一个高高在上的东西,有时,一个人在某个阶段的小小的目标与追求,也是一种属于这个人的“信仰”,是支撑着他存在的支柱,否则当思想沉重到难以为继时,他就会选择不再存在而是消失。
我在一般人眼里是个开朗的人,该吃吃、该喝喝、该骂骂、该笑笑。可人都具有两面性,我为什么都要把我的思想完整地展现在光天化日之下呢?我每天都在表演,为了“团结”、为了“凝聚力”、为了“精气神”、为了“俩兄弟”;为了不给我们的领导添堵吧,为了证明领导的安排是正确的、伟大的、英明的。其实,如果大家觉得我每天很实在,只是你看不出我表演时候戴着的面具,但是,如果你能穿越面具仔细观察我的心,就能发现我表演之余撕心裂肺般的痛和对自己表演艺术之高的鄙视!
我不愿意“伤害”几年来粉饰出来的“团结”和“精气神”等一系列的彩虹,我不愿再次去“践行”、也不愿意让领导告诫我们的“一个碗不响两个碗叮当”的领导之间争端的判决理论变成实际,更不想被“各打五十大板”从而各自被判决为“闹不团结都没有好下场”。那怎么办?不愿伤害就会离开,别人不想离开,那我选择离开。我也知道,我将用我几十年奋斗之难以割舍的情感的最后哽咽,换一个不愿意伤害这个公司的我个人的最终结局——这也是我觉得我唯一还可以为之做出的贡献了。
可即便如此,这样的“不伤害”,也终究是失去了我自己的既得利益。不是吗?每一个微笑背后,都是痛苦;每一个掩饰背后,都是痛苦;每一个谎言背后,都是痛苦——我只能是“因个人原因”,了结一切的因果。
前些日子,我一直在思考、一直在自问,面临的一切究竟可不可以被改变?我们这个社会,如果不想选择鱼死网破,如果不想选择“伤害”,要么你能找到属于你的坚实的“背景”,而且可以做到不被你周边的“道德婊”们说三道四地议论你的“人品”到底是不是有问题。否则,免谈改变,你无法改变已经成为定律的所谓的一个地方的“班长”、“班子”所圈定的一切规则。熟悉我的人都知道,这些年我觉得自己性格发生了巨变,从绝对的率性而为,变得“会思考”了,觉得我变得有些抑郁、内向,甚至不想与人交流,事情都闷在肚子里,我女儿称之为你一个人受到“刺激”害得我们看到你都怕怕的。“难道必须这样吗?”我无奈地问我自己。一个想上进的人被一个不想做事只想还混几年就可以退休的人领导着、就这样活着;每天无奈地上班、下班,诸事无法决定因要考虑别人是如何想的;要接受批评与自我批评,而且要整改“表态太快”的毛病(狗屁!还快?那只能说我决断快的时候你没见过)。任何事情没有起色,甚至找不到自己。你说,一个 人,如果怎么都找不到自己的信仰了,谁会开心得起来呢?如此憋屈了几年,怎么开心得起来呢!
我微笑,不代表我没有痛苦。而我每一个微笑过后,都是失去微笑之后的自责、对自己的鄙视、带来的自卑、以及无数痛苦之后的惆怅,虽还能够克制,但我有点害怕长此以往是不是会形成自己对自己心灵的伤害。且不去想什么“林肯公园主唱”的结局,可不想归不想,但依然走向了最后的决策是“不愿伤害就离开”吧!我希望,一旦我走了出来,便没有什么可以击倒我。
生活总是无奈的。谁说不是呢?生活除了无奈,还有各种痛苦。希望尊重每个人的选择,因为每个人有选择的权利。可它也充满着矛盾,其实所有不满我的选择的人,都是爱我的人。为我觉得不值,为我觉得可惜,才会不满于我的选择,甚至不满社会,否则管他屁事——我一切都能理解而且感激。我也尝试了,并且已经坚持了几年的面对痛苦,我选择表演的微笑,可如果有一天,连微笑都变得痛哭起来,那我该再选择什么?可如果等到被动到不想选择也必须要去选择时,那我又应该如何?这样就太被动了!被动到自己伤害了自己!
不愿伤害就会离开!
另外,我也还有一点奢望,对迫使我选择离开的人或人们说一句:“出来混,总是要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