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电动车,在我工作的地方,在监控之下,被偷了!窝火不窝火?闹心不闹心?
且不说这贼是有多大胆,报案之后,警察叔叔的执行力还是很迅速的,拷走录像,两天就锁定了目标。
那么问题来了,这辆电动车多少钱?毕竟是财物损失,要根据价值来给嫌疑人量刑。
因为之前警察叔叔要发票,而我的电动车是在一个大学时关系不错的朋友手里拿的,出于信任,我压根就没问过发票这件事情。
怎么办?
给这位朋友打电话吧,大学毕业后,好久也没联系了,叙叙旧,让他帮个小忙!
甫一接通,态度非常的好,老同学长,老同学短,腻乎极了。问我找他什么事儿?出于信任,我把来意一五一十说清楚了。
一听到我是找他要一年前买的电动车的发票,还是因为“偷窃案”,那叫一个“变脸比翻书还快啊”。什么“你可别跟警察说,你的电动车是在我这儿买的哈”,“这个时间太长了,我给你的也不是市价,发票真是开不了啊”,“我都不记得你买的是哪一款电动车了,而且我现在回老家有事儿,确实不赶巧”……
听他在电话里极力撇清自己那架势,我感觉我不是找人帮忙的,而是要吃了他!心里真是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
大学共事三四年,私下的关系也非常好。当年的同学们毕业之后联系的已经不多了,现在还能联系,感觉应该能彼此信任。而此刻我多么想压根从不认识他,那张在印象里长得很帅气,笑起来很阳光的脸,瞬间扭曲!
得了,被拒绝的这么明显,还能说什么?人家要“明哲保身”,我也不能哭着喊着求人家一定要帮我。
随便寒暄了几句,我就挂了电话!
挂完电话,心里微凉。我知道,从今以后,我不会再和他有任何联系,大学里的那些情谊也在一通电话里划上休止符。
然而也明白,人家没有义务必须帮我,人都有规避风险和麻烦的本能,帮你是情分,不帮是本分。当情分大于本分,你俩是交心过命的朋友。当本分大于情分,也就只能做个点头之交吧!
亲爱的,人生不易,谁能没有几个朋友傍身?请你保持单纯善良,真诚勇敢。同时也请学会识人,别让“明哲保身”的他们,寒了你对人性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