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笔前,我在淘宝买了几盒乐天黑巧。我在想,会吃上多久?
突然间,想念黑巧克力的味道。
乐天72%的纯黑巧克力,方块骰子大小,通体黑褐,口感苦涩得与无糖咖啡相类。
这时,我会选择仍有其在口腔中融化,让可可香味儿充盈每一个细胞,热力融化了巧克力的外壁,丝般柔滑的触感在舌尖、齿间流淌。
一颗巧克力,倘若不用牙齿嚼碎,可以吃很久,从苦味儿发散到余香在喉头萦绕。
那年夏季,我第一次尝到它的味道,比德芙黑巧苦香浓郁一倍有余,刚入口时颇后悔买了一盒这样“苦心”的巧克力。
德芙的黑巧,那时还是我的心头好。可可香味儿和微苦的口感搭配恰到好处,不像其他巧克力甜得发腻,甜得发酸。犯困的时候,心情低落的时候,掰下一小块一小块放在嘴里,用牙齿细细碾磨,清苦的感觉就出来了。
每次吃完,对着镜子看牙齿,大块洁白与细缝处的微黑,就会忍不住想笑。苦了,才要“吃苦”,那些苦闷就着苦涩被嘴巴、牙齿、胃一一消化了。
小时候喜欢巧克力,最初是因为甜,后来是因为友情。因着儿时家里开了小卖铺,各色零食摆满,贵的爸妈会有些舍不得让我随意吃,便宜的就想吃就拿了。恰好,巧克力就属于贵的一派。
偶尔吃上一块,都会幸福很久。那长方形精致的锡纸包装是其他零食没有的,那窗框组合一样的造型是其他零食没有的,那种甜蜜蜜地滋味也是其他零食没有的。
其他零食没有的,就是好的。对此,我深信不疑。
后来,学生时代结识好友小Z、小W和小Q。我们不约而同都喜欢巧克力,总是凑了零花钱到学校后面的铺子选,四个小女孩子咋咋呼呼冲进去,个最高的小Q手也长,将紧攥手心地零钱递给老板——阿姨,我们买两块巧克力。
阿姨,我们要自己挑。我们仨异口同声地喊着。
店主阿姨习以为常,指着旁边盒子——这些都是五毛的。
“我喜欢这个红色的。”有人选好了
“我觉得绿色好看……”有人发表意见
“这个小熊图案的才可爱。”有人从堆叠的巧克力山中找出特别的。
“我也喜欢这个小熊的,看起来傻乎乎的”有人附和着。
……
挑选完毕,我们手牵手,交换着看那花花绿绿的巧克力,似乎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值得高兴的了。
我们会把巧克力掰成不规则的小块,你一块我一块地抢着吃,也会把彩色的锡纸夹到书本里压平,上课时偷偷嗅着巧克力残余地味道,还会讨论那个包装的巧克力分量多一点……
后来吃腻了,我们仍然手牵手去买,但谁也不吃,只是把它们存起来。等到周末就聚到小Z家里,大家把它掰地粉碎,放进小碗搁在阳台上,等正午热煞人的太阳慢慢把它们融化,变成黏糊糊地黑色巧克力酱。
其实,现在想来,当时买到的巧克力并没吃到多少,我们只是享受着锡纸包裹的快乐和满足,还有小女孩对梦幻未来的期待。
太甜了,就苦了。幼儿的好友早已天各一方,十数年未成年联系,我有时候会想,某天即使在路上偶遇,也只剩擦肩而过的怅然。
我现在吃巧克力,喜欢苦的,也只吃苦的,越苦越好。
从德芙黑巧抚平我无法平抑的成长烦恼时,我逐渐明白成长的磕磕绊绊,就像那浓郁的墨黑的不带一丝甜味的苦涩黏浆被凝固成了有棱有角地方块,让人不喜,但回味后倍感甘甜。
德芙对于高中的我而言,价格是昂贵的,小小一块是普通巧克力的几倍,狠下心买一个都要吃好多天。曾经暗暗想着,等我以后有钱了,我要天天买,天天吃!
等我真的能赚钱的时候,我对它的嗜好也淡漠了,开始尝试更多的更苦的巧克力,直到乐天72黑巧……
那苦的滋味,跟苦瓜黄连可以一战了。第一颗,不喜欢。第二颗、第三颗,渐渐也就爱上了。
但是,我也渐渐不再吃巧克力了……
喜欢的,会被时间带走,磨平。
不喜欢的,也会被时间浸润出味道,变得可以下咽。
一如,苦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