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语法跟词法关系犹如是一张纸的两面,当你剪开一面时候另一面不可能不被剪开。
英语语法不可能系统的学会。因为英语语法非常繁杂没有一个真正的完整的系统。许多语法书特别厚,想面面俱到把语法全部出来,到最后成了语法点的一本集合。语法实际上是一个模型,把那些语言规则抽象出来,但是这个模型特别粗糙,你必须要真正的在语言中才能理解到位语法是什么。那一种说一两个星期或者一个月掌握语法的很不科学。学习一门语言这件事情本身要求大量的时间与大量的思考,如同航天事业这个事业性质规定了它肯定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It takes nothing but time to learn a language well.
为什么无法系统的学好语法? 这也是很多答案不切实际的地方。语法是语言的一部分,学习语言是没有尽头的,学到老用到老。如果讲解先从时态开始,那么。。注意:这个假设本来就是错误的。因为英语当中的时间和态是分开的,只不过我们老是念:时态,时态。好像它们是在一块的。
先学好语法然后学会英语这样的观念是错误的,我们肯定是在英语学习中加深对语法的理解。
有一句话:你感觉到的东西还不能立刻理解它,但是你理解了它就能更深刻的感觉到它。
你学到了一些语法知识,但还不能深刻理解,等有了大量的阅读经验或者听力经验之后就能更深刻的理解你学的语法知识。
为什么一定要系统的学习英语语法?当提出这个问题时候我们已经假设了语法是可以系统的学习的。许多语法书从名词开始讲解,那么名词比动词更重要吗?或者从什么五大句型开始,难道这个句型比别的语法知识更重要吗?显而易见,不是的。
学习语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不是一个标准的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的过程。很长一段时间前,我看过一个英语博客,里面引用了李小龙的一段话。我记不起原话,只能用我的话说一遍:you dont need to start it with the first step or the second step. It is an ever-changing process and you should be flexible to be with it ,adapt yourself to it. It is not a show in which you let people know what you are doing. 李小龙说,真实对战中,战斗是不断变化着的,你无法按照既定的,预先的步骤,这不是像跳恰恰舞,第一步做什么,第二步第三步做什么。你只能保持灵活行事。这也是李小龙不愿意创立门派的缘故,一门一派往往意味着陷入僵化。英语学习也是如此,背了这一本语法书,按照某位人的英语学习方法一步一步你的英语就变好了,不大科学。
语言学习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只能在学习中一步一步的加深对语法的理解。
下面具体谈一谈语法。
先从and这个单词开始,然后引入下一个问题。
有的语法书上写到and前后连接的动词是时间先后顺序。我举例说明:I get up and go to school.
而不是I go to school and get up. 这是自然的逻辑问题。这里引出一个重要的问题,单词之间前后的排列顺序在英语语法中至关重要。
比方说: He is the man we are looking for. 假如句子改成:looking for, the man he is we are. 那么这个句子就失去了逻辑。这就是英语当中最基本也是很重要的问题,单词都是从左到右排列开来的,这样才能使得句子有逻辑。因此单词的前后顺序排列成了英语语法的一个重要手段。
拿句子来说明。How important it is to find the running -away suspect.
为什么要把how important提前,搞成部分倒装呢?是为了提高感叹的程度,如何提高呢?把想感叹的部分提到句子最前面。这就是通过调换单词的前后顺序来达到感叹的目的的。
再举个例子:It is important to do that work .这里一般讲解为:避免头重脚轻,it是形式主语而真正的主语在后面是to do that work。为什么会头重脚轻呢,看这个例子:To makes you happy to get his approval is very necessary. 这里的主语是to makes you happy to get his approval,这个主语过长影响阅读,人们读了很长时间还停留在分辨哪里是主语哪里是谓语动词,
所以才有了it成为形式主语成了常见的句子类型。
具体谈谈所谓的固定的搭配。
listen to ,lie to,pay attention to,go to school, run to。
这里的listen 后面为什么要加一个to,解释为及物动词或者不及物动词是不够的。I listen.这个句子已经完结了。I am listening. 这个句子已经可以结束。加一个to就是方向,就是对象,就是目的地。I listen,listen谁呢? I listen to my parents. 这里的to跟go to school里的to是一样的,
I go school. 我去学校。这句话不对,因为go不作用于school. I kick football. kick直接踢到了football上,可是listen是我发出的动作,是不作用别的物体身上的,所以有了to。
I lie to you. 我对你说谎了。I lied.我说谎了,对谁说谎呢?对you。所以有了to,to就是方向。
pay attention to,attention的方向在哪里?attention给谁呢?所以有了to,这也是为什么to后面要加doing的缘故。
这些搭配不是固定搭配,要从语法角度去理解。
另外一个问题。复数后面为什么加S。
这里的问题不在于复数后面为什么要加s,而在于英语当中有一个机制要在单词后面加上一个字幕来传达复数这一概念的机制。至于是S或者加M,那只是历史变迁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