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交上了论文初稿,我把自己修改了两次的稿子交给了指导老师,像例行公事一样将打印好的稿子看都没看塞进了答辩老师们的信箱,像是给未来的时空投了一封没有回复的信。
我其实知道自己的论文有很多问题,选题过大,框架不严谨,论述例证少,文本分析单薄,写作语言偏生活化少学术气息,我也知道自己在写作的整个过程中没有做到尽全力,也许人生很难再达到那种全力以赴的巅峰状态了吧。
让人欣慰的是,写论文这件事让我认识了一个有趣的人,张一凡。我其实很早之前就对她有印象,芮欣老师开过基督教与西方文化的课程,她总喜欢坐在最右边的第一排,脸白白的,时常透着点粉红,上课的时候她喜欢做思考状,很专注的样子。后来学院的很多次开会办活动都会遇见她,只是她也常常坐在我的对面,很少与她说过话。还有考研那段时间,也经常在自习室里看到,还有一次参加罗新老师的学术讨论会,当时因为多问了罗老师几个问题,就有一位女生加我微信,我一直以为张一凡就是那位加了我微信的同学,后来没想到,她与我考的还是同一所学校的研究生。
张一凡是典型的北方人。长这么大还没去过南方。我和她约饭的时候,她说南方是不是有水田呀?我说是。她说水田不是会把她淹死了吗,这还怎么长。我吃了一半的面条悬在空中又掉进了锅里。我说,哈哈哈哈,你看过向往的生活吗。她说看啦,就是像那样种田吗,我说是啊,稻田里的水不会淹没整个秧苗,只会淹没秧苗的根部,尤其是在秧苗刚刚长出来的时候,水田里基本不会放水,只有当她们一点点长大的时候,才会在水田里放水啦。她若有所思,原来如此。北方的地都是用机器种,她说,长这么大,还没见过牛,也没见过牛耕地,那种水田独有的耕种生活,听起来就很惬意很小农。
她还问了一个很奇葩的问题,就是你知道槟榔是什么吗?我想了好久,想到了和槟榔在一起搭配很合适的两个词——抽烟喝酒嚼槟榔。这三个还是初中的时候衡量叛逆小男生用的词语啊,眨眼就过去那么久了。于是张一凡这个人又问了我一个问题,那槟榔是什么味道呢。我虽然不愿意承认自己曾经叛逆过,但是又不好违心地说自己没吃过槟榔,我突然想起来第一次吃槟榔还是贵哑巴给我的,他那时候才二十几岁,我才十岁。据说他是因为小时候发高烧没有及时治疗而烧坏了发声器官,耳朵也受到一点影响,后来就再也不能说话了,但是他能听懂我们说了什么。因为家里穷,爸妈又没时间管他,所以十岁以后就出去了,在社会上什么事都做过,阎连科小说《炸裂志》里面的偷抢摸扒,什么都做过,尤其是八九十年代深圳广东的治安还不是很严格的时候,他在外面做一段偷鸡摸狗的事,就回家躲一段时间。在外面他穿的再破烂再怂混得再差,他回家的时候总会将自己打扮得异常光鲜。在我们那,除非过年过节,人们是很少穿皮鞋,更别说笔挺的成套的西装,但是他就会,一般他回家的时候在冬天。南方的冬天很冷,那种刺骨的有寒风的冷,他却经常穿着皮鞋和西装,在风里冷得发抖。对了张一凡还不知道南方怎么过冬,我说烤火啊,用碳,也可以用电烤箱。张一凡说好吧,无法想象没有暖气的生活。我朝锅里放了一串肉,对她说,是啊,南方就是这样。回到那个故事,哑巴每年冬天一回家第一件事就是走家串户,他要用黑皮鞋走遍村子的每一户人家,给男人发烟,给女人们送上笑脸,给小孩发糖,还从口袋里掏出一包槟榔,在场的人每人都有一个。我爸爸并不嚼槟榔,槟榔对我而言是个全新的陌生的体验,其实我小时候抽过爸爸的烟,是当着他们的面抽的。我不明白男人们都喜欢抽烟喝酒,看他们一脸陶醉的样子,想到了纸醉金迷。抱着获得纸醉金迷的酷酷的朋克潇洒,我将自己凑近烟的低端,吸一口,吐出来。结果发现自己不仅不能做到吞云吐雾。在我人生的二十年里,哑巴仅出现了三次,却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我记得那天村里的男人们都将围住,如同耍猴一样,他们逗着他,他们在笑,他任由他们逗,他也在笑。可我发现他的脸不知是因为羞愧还是其他,涨得通红。他们站在高高的山坡上,指着山下说,你看这么高,你能跳下去吗,跳下去我给你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