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彼柏舟,在彼河中。
髯(dàn,头发下垂)彼两髦(máo,头发齐眉分两边),实维我仪(配偶)。
之(到)死矢(誓)靡他(无他心)。
母也天只(语气助词),不谅(相信)人只!
泛彼柏舟,在彼河侧。
髯彼两髦,实维我特(配偶)。
之死矢靡慝(tè,邪恶,这里指变心)。
母也天只,不谅人只。
轻摇柏舟,河中慢行。那个垂髫少年,是我心仪的恋人。我誓死无他求。母亲啊天啊,为何不体谅我?
轻摇柏舟,河边慢行。那个垂髫少年,是我心中的伴侣。我誓死不变心。母亲啊天啊,为何不体谅我?
诗中的“两髦”,指男子未行成年行冠礼前的打扮:头发齐眉,分向两边。说明未成年。姑娘心中恋着那位垂髫少年,但母亲却为她包办了另一个男人。她不高兴,但母命难违,就独自驾着柏舟排遣郁闷。可见,这是一个追求自由恋爱并忠于爱情的姑娘。
《毛诗序》认为此诗是庄姜“自誓”之作,卫庄公早死,庄姜守义。父母想要她改嫁,她誓死不从,作诗以自誓。朱熹《诗集传》也说此诗表达“虽至於死,誓无他心”的忠贞。
余冠英《诗经选》则认为诗歌表明女子已有相好,“誓死不改变主意”。
《诗经》的时代,男女还有一定的恋爱自由,但同时婚姻已不能自主,如《齐风·南山》所说:“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非媒不得。”父母、礼教和社会舆论都在干预男女的婚姻。诗中女子要自行择媚,却受到母亲的制约。她已有心上人,当然对包办的婚姻有抵触,表现出强烈的自我意识。只是她一个弱女子,最终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庄姜贵为公主,婚后不幸福,没有生育。丈夫卫庄公不久又死去,父母亲友想要她改嫁,她拒绝了,坚持为丈夫守寡。可见庄姜是爱丈夫的,而且有情有义。当时的礼教不太严,但她却选择守寡,说明主要是她忠贞的爱情观念在起作用。她长守寂寞,当然苦了,但她但却得到广泛的赞誉。卫国人赞其美,更赞其贞。庄姜的贞洁形象与后来的宣姜的淫荡形象形成了鲜明对比。都说“郑卫之风”淫荡不堪,但还不失庄姜这样的好女子。
任何时候,爱我所爱的女子都是好女子。女子本是弱者,婚姻对女人的命运更起决定作用,如果女人在爱情和婚姻上完全被动,那命运注定可悲。所以,自古以来,勇于向包办婚姻说“不”的女子,心中都装着可贵的自由精神。而那些坚持真爱,对爱情忠贞不渝的女子,更显得如白莲花一样圣洁。《国风》之后封建社会,礼教森严,更提倡贞洁烈妇,这固然出于维护封建礼教和男权社会的目的,扼杀人性,但也有好的一面,就是对女人人品修养提出高要求,以防因女人不贞不洁导致的家庭悲剧和伦理混乱。或者可以这么说,媒妁之言和父母之命,因为门当户对,更客观实际,可减少夫妻激烈的冲突,更符合婚姻的契约精神。毕竟父母不会伤害子女,婚姻也没有爱情那么单纯。但是,如果包办婚姻以拆散一对有情人为代价,那么这种包办就是一种罪恶,造成两个人的悲剧。
如果没有爱情,那么忠贞无异于自欺欺人;如果有爱情,忠贞是自然面然的自我要求。
包办婚姻最可恶的是剥夺人的恋爱自由,并在此基础上对女人提出的“三从四德”,给女人加上了束缚一生的紧箍咒。很多女人在不幸的婚姻里生儿育女,敬侍公婆,耗尽一生。这是可悲的。
父母最大的罪过,就是为儿女包办一个没有爱情的婚姻。幸福是人生的本质追求,如果没有幸福,婚姻就成了困死人的牢笼。这婚姻还有什么意义?难道只为一种世俗的权力或利益的平衡吗?世上的很多婚姻就是这么不幸,被卷入一种交易,爱情为利益让道,实在是一种罪恶。
按理说父母都是过来人,该明白不幸婚姻的痛苦,那为什么有些父母还要让儿女进这火坑呢?或许在他们看来,人活着,有一口好饭吃比幸福更加现实可靠;或许在他们心里,已经不相信爱情,或者爱情已经死去。所以他们无视正处在恋爱季节的儿女的真感情。我想,这些父母,要么是没有尝过爱情滋味的大俗物,要么就是对爱情失望的伤心人。
爱情的本质是自由的、人性的,任何对自由的伤害,都是一种罪过。封建社会认为自由恋爱伤风败俗,婚姻要媒妁之言,父母为命,导致婚姻的不幸,个性的泯灭。但自由何曾离开过真爱呢?在古代的小说戏剧中,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不都是对自由恋爱的呼唤吗?为什么它们在民间那么有市场?因为追求幸福是人生的最本质需求。只是神圣的爱情,往往被现实的丑陋所压倒,这也是人生的一种悲哀。或许,正因为真爱难得,可遇不可求,人们才到虚拟世界去寻找满足吧!
(选自《国风的现代启示》一书,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