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围绕着美国总统大选的事,看了得道专栏上多家的评论和其他各种渠道来的讯息,算是恶补了一下有关美国民主制度方面的知识,很有必须做个总结。
1)美国用的不是直接选举制度,而是间接选举制度。党内初选采用票数多人获胜制。在大多数州内,只有是获得票数第一多的,不管不第二名多了多少,都全部拿下该州的票。(政治纲领接近的人会吃亏,形成多人分流,而政治纲领独特的人会占便宜,比如川普)
2)以前的大选两党的候选人基本上走的还是中间路线,争取中产阶级,所以言论和政纲基本是能团结大众的。自从2000年小布什的竞选开始,他的竞选经理Karl Rove采取了放弃中间阶层,而鼓动那些在两端的,本来不会参加或者影响大选结果的民众出来投票。他后来写了《Courage and Consequence: My Life as a Conservative in the Fight》,成为美国的畅销书,后来许多的选战都采取了他的策略,导致后来的选举在言语和政策纲领上愈来愈偏激。
3)11月8号公民投的票其实不是选谁当总统,而是选州里面的选举人。到了12月的某一天,选举人到各州的首府,再投票来选总统,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决定票。只有去全国的538人选举人组成的选举人团才有权选举总统。538人里必须有人得了至少270票才能当总统。如果正好是269比269,那就要由众议院再选。州长把选举人投的票密封起来,签字,寄到华府,到了明年1月的某一天,开封,才最后正式宣布谁当总统。
4)是什么构成了全国538张的选举人票?
- 50 个州 每周两个参议员 (共100票)
- 435 个众议员 (大州票多,比如加州53票,最小的周至少1票,比如特拉华,阿拉斯加州)
- DC特区3票
选举人投票一般是走个形式,不会出现“背叛”现象,但是历史上也曾经出现过22次179个选举人背叛的现象。最令人震惊的是2000年的时候DC的一个候选人为了抗议DC不能成为一个州进入选举,当场投了弃权票。最严重的一次是1836年弗吉尼亚23个选举人集体叛逃,把票投个了对方阵营。因为要抗议当年的副总统选举人公然承认自己跟一个黑人女奴同居了,这在当时的弗吉尼亚是大逆不道的行为。但最后那个副总统还是当选了。最无奈的一次叛逃是1872年,因为本阵营的候选人突然死了,只能投给对方阵营。
5)史上最奇葩的总统之最
-第9任总统哈里森就职当天非常寒冷,偏偏又做了史上最长的就职演说,因此患上了肺炎,仅任职一个月就去世了,是美国历史上最短的总统。
-第31任总统胡佛,是美国最“文青”总统,出版了至少16本书,其中一本为《垂钓之乐----清洗你的灵魂》
-第20任总统詹姆斯.加菲尔德,最聪明的总统,是神职人员,通晓多国语言,能一手写希腊文,同时另一只手写拉丁文。
-第29任总统沃伦.哈丁最不务正业,每周打两次扑克,他的幕僚只好陪他一起打牌。
-第10任总统约翰.泰勒,最能生孩子,两任妻子共有15个孩子。
-第18任总统格兰特,是每天要吸20支雪茄的老烟枪,最后死于喉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