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诚〈孟子〉学习笔记380,9-6-4,万章章句上6-4》
【"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今天是丁酉年丁未月戊午日,闰六月初八,2017年7月30日星期日。
上一节,孟子讲到,传位给贤人或者传位给儿子,决定这一切的都是天命。
什么是天命呢?
孟子说:“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什么意思呢?
天和命,本来是一回事儿,但是角度不同所以差别还是有的。天,是从天的角度来的,是理之自然;命,是从人的角度来的,是人所禀受。
怎么认识天命呢?
从比较的角度,对照着人力认识天命,这是一个有效的方法。
当然,这个方法只能供启蒙之用,并不能解决终极之问,因为“天命”——这个问题是无解的终极之问。天是不可认识的,命是不可认识的,因为超出了人的能力范围。正如康德所说:“为信仰留出地盘”,人的认识只能限于知性,而不能达到终极之问,那是超越于知性之外的领域,那是神的领域,是命运的领域,是天命的领域,作为开始掌握了科学的人,必须要划出一个疆界,留给人类无法企及的终极之问。这是人之为人应有的自知之明,也是知识所以能够成为知识、科学之所以能够成为科学的的原因,即,划定一个疆域,不做雷池之越。
天命和人力的区别。
1,区别于人的知识、能力和作为的天的范畴。
天命,是人力不可强为而力致的、超验的、另一个疆域。
人力,是根据人的经营而做成的部分,当然,这部分也不能够假借天命的名义加以描述或者规定。虽然人力无法认识天命,但人有一点是可以期望的,即人的思维是能够向前一步,即,我们可以、也需要设定一个天命的疆界。
2,天命,不是知识、不是物,不是“客观”,所以,不可测度,不可证明。好在我们尚可以设定,即,康德所说的“为信仰留下一个地盘”。
天,因物付物,却不见天的作为之迹。并没有具体的样态、必然的规律等等,但是,给予、剥夺、离开和到来,冥冥之中自有主张。所以说,作为父亲的尧舜禹,不能为自己的儿子谋划什么,作为领袖的尧舜禹,也不能为自己的手下经营什么,所以,那最终的结果就只能叫做天命。
天与人之间具有这样一种关系:天是不可违背、违反、违抗的,因为超出了人的能力范畴。
3,天命与人的希望的区别。
凡是能够通过希望可以实现的,只属于人力,不属于天命。
困顿、通达、得到和失去,人所禀受的一切,从始至终,自有分量,这是有一定之数的旅程,并不随着人的希望更改,所以,作为儿子不能因为老爸是天子就希望一定得到天子之位;作为培养对象的手下,也不能因为“跟对人”而期望必然地继承大位。
那属于天命的领域。
舜和禹当了天子,这是命;益没有当上天子,同!样!也!是!这!个!命!
所以,因为禹把天子之位传给儿子,就说那是因为他的道德衰败导致的,这不符合天命原理。
学习此节,我的志愿是:
全力以赴做人,不骗人,不害人,老实做人;
泰然禀受天命,不贪心,不外慕,祝福此生!
【学习参考书目】
《四书章句集注》朱熹著
《张居正讲解<孟子>》张居正著
《读四书大全说》王夫之著
《孟子正义》焦循著
《孟子与万章》南怀瑾讲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