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飞燕
-1-
一家徽菜馆里,3岁的孩子正敲着碗筷,大人们则在一旁拉着酒“来来来,就喝一瓶”。敬酒的晚辈和笑眯眯的长辈的声音混作一团,女士们沉浸在评点饭菜较昨日比如何。
今晚的主客是明天便要返乡的姆姆,还有昨天巧遇的教过现场超半数人的老教师。这已经是他们连续第六晚出现在这家饭店里了。
包房里,近20人,一桌男宾一桌女宾,一桌喝酒一桌吃菜,相同的是每一桌的晚辈都在给长辈敬酒。
这个暑假里,类似的聚餐超过10次,而时间不过是一个月而已。
你问我他们为什么这么喜欢聚餐?
其实我也说不清楚。
但我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的。
-2-
这是一个很大的家族,多数人在东北的一线城市里,少数人仍留在家乡,就是高中地理书上所描绘的安徽省众多迁移人口的一份子,从田地里解放出来离开家乡外出打工创业的农民子弟。
如今家乡只剩老人,其它人都分散在各地打工,在跑过北京、广州、郑州、武汉等城市之后他们选择定居在辽宁沈阳,一个房价物价都并不算太高的一线城市。
在他们就餐的这个饭店周围,是大量安徽人的聚集地,当然也不止一家徽菜馆,他们的到来,往往意味着满满两桌客人。因为既是老乡又常客,与饭店老板自然也是相熟,前天晚上的那一餐就是老板所请,也算是对老主顾的答谢。
每到假期,孩子放假,老家亲戚来沈阳避暑,就少不了这样的聚餐。往往是各家轮流请一圈,要是赶上过节过生日婚嫁升学,几乎是每周必有聚餐。
于他们而言,聚餐早就不是为了追求面子,更像是一种礼节。客气地定下日子,再给每一个亲戚朋友打电话,嘱咐一定要到,若有不方便者还会开车接送。
-3-
家乡人喜欢聚餐的另一面是对热闹的追逐,而这无疑是最好的方式。
以前多是每家的妇女主持到各家去吃,常常需要一大早就去买菜准备食材,也练就了无数个做菜的好手,即使是二十多人同时来也毫不慌乱,家里自备转盘,永远备着一摞的方椅碗筷。现在各家条件好了,为图方便就将阵地转移到了饭店里。
吃惯了好菜就难吃下糠咽,家里人的嘴自然也是很挑,他们的挑体现在对饭店的挑选上,贵的不一定是好吃的,往往是从住宅周边开始选择,吃多了东北菜,但最后多数还是会回到家乡菜。近乎于一种偏执,他们动一下筷子尝一口就知道食材是来自家乡还是当地,菜叶是嫩了还是老了,这家店是不是换厨师了。
-4-
他们亦是传统礼节的坚守者。
敬酒是渗透在每一个人灵魂里的,无论是只有家里人还是有外来朋友客人的聚会,无一例外。尤其是孩子,家长更是从小教育要懂礼貌,从辈分高的到同辈的逐个敬过去。
这就是我的家庭,以前觉得这样的聚餐太过频繁感觉厌倦,如今我才明白这就我们的生存方式,我们正处在农民阶层崛起的时代,我们正在这些变化中不断前进着。
“地方上出生于大家庭的年轻人,有不少都到东京这样的大城市结婚生子,所以小家庭数量不断增长。”
——《第四消费时代》
他们大概是个例外,出外打工早就有了各自的小家庭,却仍旧喜欢聚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