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精英律师》里面有几集是关于罗律师的姐姐离婚后突然不让前夫见孩子的情节,而引发这种情况的导火线,就是因为孩子的奶奶问孩子:“爸爸又要再婚了,要给你找了个新妈妈,你喜欢不喜欢?”虽然,孩子的奶奶的主观意愿是告诉孩子,以后有两个妈妈爱你,你应该感到高兴,但是我还是觉得,这种自以为是的大人在现实生活中大有人在。捌开这种无脑的问题。离婚如果已成定局的时候,大人最该做的就是尽量把对孩子的伤害减到最低,而不是往孩子的伤口上撒盐。而且,我真的不明白,父母再婚就再婚,干嘛非要强迫孩子叫一个陌生人爸爸或者妈妈,先叫叔叔、阿姨不行吗?在日后慢慢相处的过程中,如果孩子能感觉到真心的爱,相信他们会主动叫的。如果真想听别人叫爸爸妈妈,可以再生一个,为什么要强迫一个孩子。如果怕自己不能一碗水端平,那么最起码的表面上人道(不要故意虐待)可以做到吧。如果连这都做不到的话,就最好不要选择做别人的后妈或者后爸。
为什么一定要强调“后妈”或者“新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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