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雨点儿。
雨点儿劈面而来——细密、急促、晶莹地撞在车窗上。
没有行走的细长轨迹,也不是莽撞地堆成一滩——就是优雅的一个点儿。
所以不是“雨丝”,不是“雨滴”,也不是“雨珠”——是“雨点儿”。
在夜晚的车灯里闪烁着橘黄色的光——像星星,一点一点亮晶晶。
在雨刷划过的间隙,挡风玻璃化作夜空一样的背景。
嗯嗯~~刚刚发现:“雨点儿”这个词儿真是妙极!
2.加拿大杨。
刚刚发现:城里最多的那种树,那种长相丑陋,树干褶皱得像老人皴裂的皮肤,树枝狰狞横生,树叶窄小平淡无奇的那种树,竟然有一个挺洋气挺好听的名字——加拿大杨。
可~~它明明没有杨树那么挺拔,也没一丁点儿舶来品的异国情调,明明一副“这儿是老子地盘,老子就爱土掉渣”的架势。
想想自己会对它有这种印象,也许因为在我出生前它已生根这里,所以我从小就习惯它的存在了吧。
没有对梧桐银杏那样难得一见的新鲜感,所以感觉不到也发现不了它的好。
物如是,人亦如是。
3.酒不醉人。
刚刚发现:如果你把一瓶20度的烧酒当作一瓶3度的桂花酒喝,结果当然只有一个——“我把我灌到烂醉如泥”。
最后的记忆留在:自己趴在马桶旁一边呕吐一边直哭“呜呜~太难受了~”,大王小王蹲在身后一边给我拍背一边呵呵直笑。
其实,喝点小酒挺好——前提当然是不要高估自己的酒量和自己的胃。
酒精好像一个心脏起搏器,各种感官都在它的作用下蓬勃起来。心跳被放大、意识被美化、情绪被艺术化。
古人不也爱“对酒当歌”、“把酒言欢”?
那“歌”——真真要对着酒友才唱得起劲;那“欢”——也真真要把着酒杯才说得出口。
So! Dear们: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读了两本小说,眼睛不出意料地出汗。
这么冷的天儿,真不该出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