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九里棠
1
辛夷就读的高中很是老旧,应是上世纪的建筑风格。她是在镇上读的初中,镇子就那么大,转个身都能遇到熟人,就算蒙着眼她也能走回家去。
那个年岁,她极度渴望摆脱过分熟悉的环境,于是埋头苦读,在初中熬完三年,挤进了市里的重点高中。教育资源的不平等初次在她身上显现出来,明明在镇子上的同龄人里她是佼佼者,优异的成绩与乖巧的性格总能引来邻里的称赞。然而脱离限定的环境之后,她成了一众优秀者中最不起眼的那一个。
辛夷个子矮,性格又趋于安静,没有成绩作为筹码,她在班上的存在感其实很低。谢懿是她第一任同桌,一米八四的身高,每次进门都会不自觉地低头,但其实就算不低头,他也不会撞在门框上。他对照着座位表来到辛夷身边落座,她用余光看他,课桌椅对他来说有些狭促,就好像整个人都被塞进了一个逼仄的空间。
他伸手进书包掏了半天,最终转过头来对她说:“借我一支笔。”
谢懿气势逼人,单外表看起来就拽得厉害,辛夷很怂,赶忙埋头找笔,嗫嚅了一下,才小声说:“我叫辛夷,辛夷花的辛夷。”
他习惯性地转了下笔,眯了下眼睛,嗓音有些粗,“哦,谢懿。”
她看着他脑袋边上故意剃出的三条杠愣了愣,直到谢懿狐疑地调转目光,辛夷才畏缩着别开眼睛。
从一开始辛夷就知道,她与谢懿不是同一类人。
谢懿活得张扬肆意,他人缘好,无论男生还是女生。在辛夷还处于迷茫状态的时候,他已经将班上的人都认了个清楚,张口就能叫出任何一个人的名字。
2
高一新生的校服是在开学第二周的周五下发的,正好可以拿回家去洗洗晒晒,周一要穿着校服才给进校门。
等拿回家之后,辛夷才发现自己拿错了校裤。她看着无比长的裤腿,顿时觉得脑壳生疼。敢情是她走得太快,才错把谢懿的校裤当成是自己的给带了回来。
她从班级的通讯表中找到谢懿的联系方式,磕磕巴巴地解释了一番,等她赶到约定好的地点时,谢懿已经等了好久。
辛夷长得清秀,那段时间的审美趋势是流行厚刘海,走在街上的小女生十个里面有八个是蓄着厚厚的刘海的。辛夷是典型的乖乖女,在那个年纪,这类女孩对外表的打扮都不大看中,她没有追随潮流。谢懿盯着她的脑门看了半晌,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辛夷,你怎么不剪个齐刘海。”
她一脸困惑地摸了摸白皙的额头,万分耿直地回道:“难打理,麻烦。”
谢懿的笑夹着几分痞气,“我带你去吃晚饭。”
她愣了一愣,随即赶忙摇头,警惕地看着他,“单独吃饭,怪让人误会的。”谢懿哭笑不得,“辛夷,你活在什么年代?”她一脸正直,谢懿笑着摸了摸鼻尖,最终还是把她送上了回家的客车。
在谢懿相熟的女生里,从来就没辛夷这样的。他觉得辛夷有趣,辛夷却嫌他事多。
3
第一场摸底考试中,辛夷失利,一直高居人前的她饱尝了一顿落后的滋味。她将卷子的边角捏了松,松了又捏。
谢懿的视线落在她的试卷上,又看了看她紧缩的眉头,然后胳膊肘往课桌上一撑,“别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不是才刚开始么。”
他信誓旦旦地揽下提高她数学成绩的重活。辛夷支支吾吾地说不用,他扯着嘴角轻嗤了一声,“你那胆子小得跟猫一样,也没见你遇到不会的题揪着谁去问的。”她嘴巴一瘪,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
没错,是她那傲娇的自尊心在作祟,她总怕看到别人显露出“你好没用”的眼神。辛夷没有拒绝,大抵是被人看穿了心思,她反倒变得坦然,也就大大方方地认了谢懿这个师父。作为补偿,大课间的时候,她得在球场边给他递水。
辛夷满脸的困惑,“我把水搁地上,中场休息的时候你去喝,不是一样么。”
“不一样。”
她思索了一下,“不对呀,你可不缺啦啦队,三班那个挺漂亮的女生,不是每场球赛都会过来围观么……”
“不一样。”
她鼓着腮帮子戳了戳橡皮,“可我看不懂球赛啊。”
最终辛夷还是败下阵来。这之后,球场边总能出现辛夷的身影,好友们打趣她,是不是瞒着大家在和谢懿谈恋爱。她噎了一下,顿时耳朵通红,“没有的事。”
她是没想过谈恋爱,然而谢懿的表白却在不久之后到来。
没有人会想到小小个的辛夷会在运动会上报名跨栏的项目,连谢懿也皱了眉头,“没必要因为报名人数不满,去干自己不擅长的事。”他知道她是体育废柴。
她倨傲地扬起头,开始较真,“谁说我不行。”顿了一顿,“我没有你们想的那么没用。”
然而事实是,比赛当天刚跨过第一道栏杆时,她没站稳,万分惨烈地扭伤了脚。旁边的观众一涌而上,谢懿率先拨开人群,将她背起往医务室走去。
4
那是辛夷第一次在别人面前哭,听到小声的抽噎,谢懿以为是她脚上疼,让她忍一忍,步子不自觉地快起来。她哽咽着说不是,然后趴在他背上,开始絮絮叨叨。
都是在她心底埋了很久的想法,她是自卑成性,从上高中起就觉得自己不如别人,她觉得自己很糟糕。谢懿慌里慌张地把她放下来,一时也乱了手脚,看着辛夷蹲在地上握着脚踝,他不由自主地接了一句,“我很喜欢你啊。”
她竟一时忘了吸鼻子,怔怔地抬起头,他又重复了一次,“你很特别,辛夷,我很喜欢你。”
辛夷瘸着脚落荒而逃。她没有喜欢过人,但却知道“喜欢”这个词的分量。她在家里休养了几天,等脚上的伤好得差不多了,才重新回去,而返校的第一天,就去了办公室。
她要求调换位置,理由是谢懿太闹。班主任点了点头,也算同意了。
她极为迅速地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谢懿挡住她的去路,“我做错什么了?”
“没有。”
“你就这么想换位置?”
“是。”
“我还会去找你。”
“不用。”
她拒绝得果断。不喜欢人家就没必要吊着,这是对他口中的“喜欢”最起码的尊重。
然而她还是低估了谢懿的决心。他以切实的行动向辛夷表示,他的喜欢不是一时的头脑发热。
考试重点他还是照样划,虽然辛夷已经不再需要;零食他还是照样送,虽然她从来都没有收。直到某日他从教室另一边,越过数张课桌望过去,瞥见了辛夷看她前座班长的眼神,他才迟迟明白过来,辛夷大抵是有喜欢的人了。
他在结束晚自习回寝室的路上揪住辛夷的辫子,“你喜欢那样的?”
辛夷气呼呼地瞪着他,“你别乱说。”
他冷笑一声,“呵,我知道你讨厌我。辛夷,喜欢就上,别藏着掖着,除了我没人会等你。”
然而事实是,还没等辛夷准备好倾诉衷肠的措辞,人家班长就和学习委员走到了一起。她懵懂的爱意连表露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完完全全扼杀在了摇篮里。
那个周五,谢懿约她去吃烤串,辛夷没有拒绝。乖乖女是不会借酒浇愁的,而谢懿却十分想喝酒,但又怕喝多了没法送辛夷走。
就这样忍着,分别的时候,他对着辛夷挥了挥手,“做不成情侣就做朋友,谁还没段失败的告白经历。”
5
感情这种事就是这么离奇,有的人明明最先认识你,与你接触的时间最为长久,你却无论如何也喜欢不上。而有的人,多看几眼,就已经是情思暗生,欲诉衷情。
按谢懿的话说,如果一开始没喜欢上,估计后面也就很难再喜欢了。然而他没说出口的话却是——我还想再试一试。
做朋友多好,更何况辛夷的朋友本就不多。他对她的追求似乎就此销声匿迹,至少在这之后的相处中,她再没感受到不自在。
辛夷是在高三的时候开始逆袭的,谢懿苦笑着倒喊了她一声“师父”。她对班长的喜欢也早已泯灭于一堆公式与习题之中。还没开始就结束的感情,其实最好处理。
高考的最后一天下了一场大雨,整个世界就是湿漉漉的。教室后边的书本试卷堆积如山,重如这三年间令人无法喘息的压力,枯燥无聊的高中生涯就此结束。
谢懿将辛夷的东西搬上她家里的小货车,临走时,他将手中的伞交给辛夷,“你很大可能是会去北京吧。”她点点头,指腹摩挲着书包的肩带。
他的目光落在她鬓角的碎发上,“以后也别学着人家剪刘海,就这样,挺好看的。”
她低下头,雨很大,打湿了她深蓝校服的裤脚,洇湿了她白色的帆布鞋。然后她突然冲着谢懿咧嘴一笑,露出一排整齐的小牙,“谢懿,你会来找我么?”
男孩摸了摸自己刺刺的短发,没有说话。
上了大学之后,辛夷再没有见过他。关于他的消息也是从同学间得知的,听说在大学里找了个十分好看的女朋友,像女明星一样好看。她无声地笑了笑,这才是谢懿的人生,这才是谢懿应有的对象。
而她终究还是要感谢他的出现。喜欢与爱,本身就是两个能让人满身蓄力的词。谢懿是第一个喜欢她、说她长得好看、为她花费心思的男生。她知道在此之后也会遇上一个喜欢她,且被她同样喜欢的人,但时间不同,意义是不一样的。
后来的许多年,她时常想起,在她最自卑的年岁里,曾有人那样真切地把“喜欢”这个词套在她身上,让她知道其实自己也没那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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