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窗外灰蒙蒙的,好像要下雨。他从床上爬起来,伸个懒腰,打了个长长的哈欠。感觉眼睛涩涩的,有点痛。
又熬夜了。
他骂自己,不长记性。下了千百次决心,晚上不再翻手机。可是,刚躺在床上,手就下意识的向枕畔边摸去。自从林如茵走后,他每天失眠,翻手机成了他打发满满长夜最好的方式。他触摸着细腻光滑屏幕,感觉像林如茵那纤纤玉手。他舍不得放下,亦如他舍不得放下林如茵。
洗手间的马桶坏了,流出溪水般涓涓细流。
该修了。他想。
他用脸盆接了满满一盘水,使劲倒进去。马桶发出欢快的哗哗声,酣畅淋漓。
他的心情也轻松了许多。
洗脸刷牙穿衣做饭,一通忙活后,他坐在餐桌旁。桌子对面的椅子孤零零的,椅子上少了一个人。
他的心如针刺般痛了一下。
林如茵,这个他不想提起的名字总是在不经意间遛进他的脑子。他想忘记她,就如电脑里的文档,彻底删除。可是,他发现,他做不到。
匆匆喝了几口粥,吃了几口咸菜。这咸菜难以下咽。咸菜是昨天在门口菜市场买的,咸的发苦,辣的钻心。
他喜欢那种清清淡淡的不是咸菜的咸菜。
那是林如茵的味道,熟悉而亲切。他记得她的一切,从认识到分开的点点滴滴。
每次吃早餐时,她都会默默的将一碟糖醋萝卜放在他面前。他端起碗,里面是精心熬制的八宝粥。莲子、枸杞、大枣、冰糖 还有许多他叫不上名字的东西。
他大口喝着,她就坐在对面的椅子上,默默的看着她,眼神纯净如水。
他的眼睛模糊了,又看到林如茵那张如白玉般的脸。
他放下筷子,走近衣柜,拿出那件藏青色的西装。西装穿了大半年,袖口微微有一点磨损。他舍不得扔掉,因为这是他和林如茵第一次见面时穿的衣服。
他清楚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 ,公司为了奖励业务突出的员工,特意包了一个大红包。装在信封里,厚厚的一打。他用手捏了捏,至少两万。
他的心一阵狂喜。
他心仪已久的阿玛尼西服终于有着落了。他兴冲冲的跑进经理办公室。经理正在低头翻看公司的文件,镜片后那双眼睛显得精明干练。他没有等经理看完,就迫不及待的请假。
经理一口答应了。
他是公司的业务骨干,公司的大部分业务要靠他支撑。只要不是过分的要求,经理都会痛快的答应。不过,经理感觉到他今天的不同,开玩笑的问:“是不是想女朋友了?”他淡淡的一笑,没有回答。
他没有女朋友,他一直以来都认为女人是不可理喻的动物,她们蛮横、愚蠢、毫无理性。
他的妈妈就是这样的女人。
他的爸爸忍受不了她的尖酸刻薄,终于偷偷溜走了,一走就是十几年,杳无音讯。他爸爸潇洒的逃跑,让他的母亲彻底成了怨妇,她不停的抱怨,看不惯所有人。
当然包括他。
他成了母亲的垃圾桶 。
他默默的忍受着这样的生活。他的心时刻煎熬着 ,盼望着早点长大,离开这个不能叫家的家。
大学毕业后,他打起背包,义无反顾的来到了这座陌生的城市。
白天大街上人流不息,晚上广宇间霓虹闪烁。可这个城市的繁华和他无关。
他只有一间不足几十平米的合租房,而里面却住了八个人。晚上睡觉时不能打呼噜,不能翻身,不能上厕所,因为对床的男人不让,他是这屋里当之无愧的老大,所有人对他都毕恭毕敬。为了生存,他也小心翼翼的讨好老大,在他第一次拿到工资的时候,请老大狠狠撮了一顿。老大喝的酩酊大醉,扶着洗手间的门吐了好久。他自己也醉了,站在旁边,用眼睛盯着老大,嘴角挂着一丝轻蔑的笑。
后来,他和老大成了哥们。
把酒衔杯的那种哥们。
后来他搬走了,因为他谈了一笔大单,他的存折突然变成了六位数,而且是九打头的。搬家那天,风光无限。
老大亲自拎着他的行李,紧紧跟在他的屁股后,送出老远。他突然觉得:谁都不是老大,只有钱才是老大。
于是,他更加努力的赚钱,没日没夜周旋在客户之间。在他眼里, 这些客户不只是客户,而是他的财神。他尽一切努力讨好他们。因为他知道,他们不过是一件件摆在商场柜台里的首饰,买和卖就是一种单纯的交易。
几年过去了,他拥有了一套一百二十平米的房子,房子在市中心,商场学校都紧紧的围在它周围。
这是多少人的梦想。
他有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他觉得他比大多数在这个城市打拼的人强。他们为梦想辛苦了一辈子,到最后发现梦想就是梦想,离实现越来越远。
他的优越感渐渐消失。房子太大了,空荡荡的,大的让人感觉空虚寂寞、更重要的是冷。哪怕是在六月的盛夏时节。他才知道,他的冷来自内心。
他如一只独来独往的豹子。游离于草原和草原之间。偶尔也会找一个安静的地方,舔一舔奔跑时被荆棘刺破的伤口。
能让他安静的地方是深夜的酒吧。这里的红男绿女在闪烁的霓虹灯下释放着野性的欲望。他需要舌头来舔舐身上的伤口。这舌头就是他胯下形形色色的女人。
他厌恶她们。她始终认为她们是下贱的,他可以任意作贱她们,像野兽一样在她们身上发泄,他渴望咬断她们的脖子,去吸食那殷红的血。一点一滴,直至她们死亡。她们注意到他的疯狂,她们以为他对她们有火一样的激情,她们醉了,为他的疯狂醉了。
他每天和不同的女人上 床。一个接一个,女学生,女教师,空闺的少妇,半老的徐娘,老板的二奶,官员的金丝雀…………他尝过所有女人,他越来越觉得表面的高雅就一定是实际的下 流。
直到他遇到她——林如茵。她的名字好美,就像一望无际翠色欲流的草原。
那天,他开着奥迪在大街上飞驰,超了一辆车又超了一辆车,他把他们远远的抛在后面,他听见后面一片喇叭声。
他想象着那些人气急败坏的样子,心情特别舒爽,不由得吹起了口哨。
突然,他的车停下了。
咚的一声,他的车撞上东西,那东西如大鸟般飞得老高,又重重摔下来。他的心一紧,撞着人了。
他赶忙下车。街上已围了几个人。
还有许多人如潮水般向这边涌来。可是,当他看到躺在血泊里的小狗时,心一下放松下来。
这是一只京巴,雪白的身子浸满了鲜血,嘴张得大大的,直直的躺着。它死了。一条生命就这样消失了。虽然它只是一条狗。
人们围着这只小狗议论纷纷。他们表达着对狗的深切同情和对我的无比愤慨。因为他们大多数还没舍得买奥迪。
他们表现出对所有为富不仁人的无比憎恨。我则静静的站着,看着他们尽情的表演。他们确实在表演,表演着自己的高尚,反衬着我的无耻。
我不屑于和他们站在一起。因为他们的思想和我不在同一平面上。我问:“谁的狗?”人群突然静下来,他们彼此望着,好像告诉我,那狗不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