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我手术后第二天来的,话不多,问一句答一句,且带着浓浓的方言口音,不用再问,他是安徽人。
尽管他不怎么爱说,不怎么会说,但我爱问。我有时特别讨厌自己,无缘无故得罪人,恨不得将嘴巴抽得稀巴烂,有时特别欣赏自己,在异乡的土地又结交一位朋友,忍不住灌些饮料犒劳嘴巴。
所幸,当我不讨厌自己时,他也不讨厌我。他是一个善良本分的人,我不光会说,还会看。
他理着平头,头发很硬却并不尖刻,在回答我问题时,有些甚至倾向我。他很黑,黑得带釉,当然,我不敢这样问他,嗨,你黑得真带劲呀,那样,我可能真要抽自己嘴巴。
浅发黑肤,最重要的一点是爱笑,笑得很连密,每一瓣笑容里面,我都看到善良在闪光,即使他偶尔羞涩地低下头,善良依旧向周围的空气扩散。
我看人从不走眼,我这半生,不管是白天还是夜里,不管是顺境还是逆境,我都佩服我的嘴和眼,它们带给我快乐和光明,带给我真诚和希望,当然也带给我苦涩和迷茫,我就不计较了。
在我勤劳的嘴和诚实的眼的关怀下,我与他愉快地沟通了小半天。
他本来在昆山上班,近段时间右手不能得力,手腕又痛又麻。他知道老毛病犯了。
原来,在他七八岁的时候,没人照看,父亲将他带到地里摘南瓜。他抱着一个大南瓜向父亲奔来,不慎脚下一绊,一下子将右肘摔脱了。
那时交通不便,家里也没钱,父亲抱着他去就近的矿区医院接骨,当时医生也说接好了。哪知,这二十年来,肘部逐渐变形,往外翻转,他们才知道骨头没接好。所幸,手不痛,可摇拖拉机,可提几十斤重物,对生活没什么影响,他们也就不在意它了。
关键是,再弄时,要做手术,要花很多钱。
虽然有这点缺陷,但因人勤劳诚实,不惹事生非,他遇到一个好姑娘,很快结婚了。
老天不会亏待好人的,我的嘴适时对他表示赞扬,我的眼也向他投射更炽热的光,期待他继续向下讲,尽管我听得有些吃力,但作为同是一个好人,我欣赏他的坚强。
很快有了孩子,而且两个,家里只有一些土地,他选择外出打工。
不出来不行呢,家里弄不到钱,两个娃要吃要喝,老婆过年有时新衣服都没一件。
前两年还好,他从不缺勤,还总是主动加班,每年都省着,寄回家里的钱还不少。家里添置了不少电器,娃也长得白白胖胖,老婆有时也往脸上抹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