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败露了,不是反省自己,而是急着找出泄秘者。

《Chinese Characteristics》里史密斯提到:一次他的一个仆人犯了错误,被他知道了,然后他批评了那个仆人。可是那仆人非但不认错,还百般狡辩,给自己找了很多借口,只是那些借口都没有什么说服力。但让史密斯更无法理解的是,当他前脚一走,那个仆人后脚就开始调查到底是谁在主人面前告了他的密,他丝毫不去反思自己犯的错。

在19世纪的中国,一个在中国居住了几十年的老外深刻地写出了这样一个客观事实的存在,当我们犯错误时,我们想到的不是为什么自己会犯错,下次应该怎么避免犯错,而是下意识地觉得肯定是有人告密才会让自己的错误曝光。

我们陷入一个怪圈,我们解决犯错误的方式不是考虑怎么样将损失降到降低,而是思考怎么样将影响降到最低,怎么样将这件事情掩盖起来不让更多的人知道。解决事情的着眼点只是自己的面子问题,我们担心的是事情败露了,日后怎么见人?而不是怎么做人?我们会努力去寻找到底谁还跟我们犯同样的错误,然后就心里安慰自己“既然别人也犯过这样的错误,那大家都一样啊,你有什么资格说我”,就这样圆满了解决了自己的错误。

更可笑的是,当我们找到那个“泄密”的人,大家就会集体嘲笑他的人品不好,因为嫉妒别人才曝光别人的错误,这个时候,本身做错事情的人反倒被忽略了,没有人都追问他要如何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人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个指出错误的“小人”身上了。

21世纪的我们还会这样吗?答案是会的。中国人的血液里面就没有流着主动承认错误的基因,因为那会失了面子。

生活中夫妻为了日常琐事争吵的事情比比皆是,包括我的父母也没有例外,但这么多年来都没有弄清楚到底是谁对谁错,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从我记事来就没听到过其中哪个承认过自己哪里错了的。不仅是我的父母,想必普天之下有多少对夫妻都在为生活中的一些琐事吵个不休,其中如果有哪一对能够有人主动站出来承认错误,那这一对一定是最幸福的。

平时工作的地方,总会有人犯那么一两个错误,其实这是难免的,人嘛,谁敢保证不会犯错。但老感觉:无论差错大小,当事人第一件事就是推托责任,死不认错。有理的一方自然事理直气壮,理亏的一方也不甘示弱,总是能找出这样那样的理由来为自己证明自己没错。

很欣赏韩国人的一点就是,他们一被发现问题,第一件事一定是召开记者会承认错误,接下来再想解决的方案。包括这次他们的总统朴槿惠“闺蜜门”事件一爆出,她马上召开记者会承认是自己犯了错,才产生这么多负面的影响。尽管她作为一个领导人,确实没有做到“在其位、谋其职”,但她这光明磊落的态度就值得我们去推崇。

反观我们中国,特别是名气越大的人,越不能承认错误,易中天说“这人如果还是政要、名流,是商海巨鳄、江湖大佬、学界领袖,那就丢死人了。不但自己丢人,还会连带亲朋好友、哥们姐们、徒子徒孙,一起没有脸面”。

陈赫到现在都不承认自己出轨,他一口咬定被拍到跟张子萱在一起的时候已经跟前妻写下离婚协议书,他们的婚姻早已名存实亡,所以根本不能叫做婚内出轨。这真的是把观众当猴耍,难道观众没有谈过恋爱吗?所有的爱情都必须先经过暧昧阶段,14年7月夫妻还在录制《真爱在囧途》,大洒狗粮,9月就签离婚协议,隔年1月就被爆出拥吻张子萱,还有网友爆出14年11月陈、张出游的照片,这不明摆着录制节目的时候陈赫已经变心了吗?但是当事人拒不承认。

可以说我们根本没有承认错误的勇气,因为那样会丢了面子,会失去很多东西。文章在“周一见”事件中被曝光的图竟然让他恼羞成怒,在微博上大骂脏话。既然铁证如山,索性破罐子破摔,这种心态也存在于日常生活当中,我就是错了,可是你能拿我怎么样啊?光脚的还怕穿鞋的啊?

为什么我们的纠错能力如此不健全呢?这就追溯到我们的历史了,我们生活在封建时代,那时候的天子是君无戏言,哪怕错了也不能承认自己错,上行下效吧,老百姓更是夸张,总之我们的历史是羞于承认错误的,因为会受到道德伦理的谴责,会让我们丢了面子。

其实,认错了,改正了,就没有下次了。当事人如果勇于承认了,作为吃瓜的观众更是要以宽容的心来对待这件事情,要对这种勇气钦佩,而不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来抨击他。

我们要培养一种评判标准,事情发生之后,先查清是与非,先对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调查清楚,再去用道德来评价这件事情,而不是一听到个风吹草动,就用道德的口水来淹没这件事情,这样还有谁敢承认错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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