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学校有一个活动,回学校的路上车很堵,距离车不远处有一群农民工在大街上游行,三十七度高温,他们穿着工作服,戴着小黄帽,手里高举着横幅,还我们血汗钱,一边走一边喊,大概二十人左右。
这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上街游行,从前只听说过很多老板亏钱农民工工资的新闻,没想到今天就发生在了自己身边,一时间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
中午我看了一个纪录片,就是最近的电影重返狼群的片段。纪录片的主人公是一个画家,在大草原偶然遇到了一只刚刚出生父母被杀的受伤的小狼,给它取名叫格林,并把它带回了城市抚养。
狼这种动物,自古以来就是负面人物的典型,一提到狼,可能很多人马上就会想到白眼狼,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之类的词,我们总会觉得狼应该很坏啊,它们怎么会懂得感恩呢,但有时候事实并不是这样。
格林在城市里渐渐长大,因为家里有一只博美,所以格林一直把自己当成一只狗,但它终究是狼,吃过了肉就再也不会去吃别的粮食,听到了电视上的狼叫就慢慢的明白了自己的属性,主人公也逐渐发现他们不可能把狼当成宠物来养。
既然不忍心将它送到动物园的铁笼子里,那就在大草原上安营扎寨吧,主人公在大草原上搭起了帐篷,陪伴着格林在大草原上适应狼群生活七个月,由于格林之前一直把自己当成狗,它很不习惯草原上的生活,每天出去被其他大型动物咬的鲜血淋淋,它捉不到猎物,没有食物,这样的状态不禁让主人纠结,要不要再给它带回城市。
后来主人一点一点的教格林如何捕猎,教它如何提防人类,慢慢的,格林终于明白了自己是一匹狼,在狼群的召唤下它三去三回,最终选择了狼群。
影片之所以让人泪目,就是因为它给观众展现了一匹有人性的狼。
有一次主人的脚受伤了,格林看了看主人,转身就奔去了大草原,它翻越了一座山,飞快的跑了回来,它的身后还跟着一匹马,是要给主人骑上去的,在主人要走到马身边的时候,小狼怕她走不动还从后面推了她一把。
冬天大雪封山,没有粮食,主人不得已去偷格林捕捉回来的兔子,而格林发现以后却没有再次藏在别的地方,它知道主人也饿了,所以以后每一天它都会把自己的食物先留给主人。
再后来,时隔四年,主人公在大草原上与格林相逢。格林看到了曾经的主人,激动地快走了几步,可它却没有和主人特别亲近,这些年来格林成长很快,它有了妻子还有四个孩子,不过有三个孩子都被捕猎者杀死了,它亲眼看着它的孩子一只一只的被人类杀死,而这些被杀的狼被卖出了高价做成大衣等饰品,尽管格林看到了它的救命恩人,可它却再也不敢相信,不由得害怕,人越亲近狼,狼越害怕人。
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永远比人与人之间要来的纯粹,小动物也只是不会说话,其实它们什么都懂,善恶冷暖,它们都知道,而它们身上对自由的向往,对生命的顽强,对世界的感恩却是很多人都做不到的。就像纪录片最后说的,人比狼高等,狼比人高贵。
人生苦短,但愿你我对他人对自己,都多一些善良,多一些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