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选书,可能因为漂亮的封面,或者因为推荐中的精彩评论,而《岛上书店》吸引人的地方,与其他书相比可谓是另辟蹊径。
它以书评来引导内容,从《待宰的羔羊》、《咆哮的幸运儿》到《好人难寻》、《与父亲的对话》,最后到《书店老板》,每篇都选的恰到好处。
全书分两部分,共13个章节,翻阅目录时大多数人会误以为它由独立的小短篇构成,而它也确实由13个短篇构成,每篇以一本书开启,但篇章之间又前后关联,构成了以主人公A.J.为核心的完整故事。
每一个开篇书目由A.J.写下阅读感悟或者推荐用意,这些小感悟又与该篇讲述的故事存在微妙的联系。
这是一种颇具新颖的写作方法,所以它吸引人。
而它更吸引人的地方是阅读,读书让人学会爱与被爱,读书不会让任何人感到孤单。
一个人无法自成孤岛。
A. J.出场的时候,可能是他这一生最糟糕的时刻,爱妻妮可刚刚车祸去世,留下他们共同创建的小岛书店,和糟糕落魄的酒鬼A.J.。
酒鬼A.J.!这个称呼真是恰当,他用5美元的廉价葡萄酒灌醉自己,用冷冻柜里的咖喱肉填饱肚子,失去妮可的生活一团糟,似乎再也没有人能够和他畅谈某本书,没有人原意支持他的小书店,在狭小的艾丽丝岛上,再也不会有人能够知道他在想什么,能够安抚他的灵魂。
“独自生活的日子,在于不管弄出什么样的烂摊子,都不得不自己清理”,所以,他动过死亡的念头,没有人来温暖他的孤独,生活太难熬了。
A.J.是这样,他的妻姐伊斯梅又何尝不是饱尝孤独之苦。
如果说失去妮可后,A.J.的生活是一座冰冷的孤岛,那伊斯梅便是生活在婚姻里的囚徒,外表是华丽的殿堂,内心却是一座黑暗的牢笼。
伊梅斯有一个作家丈夫——丹尼尔,年轻时候,她因为丹尼尔的第一本书而恋上这个多情的作者,伊梅斯觉得,能写出如此感动人心的书,写书的人想必也如书一般,只这一个理由,他们缔结了婚姻。
怪不得妮可生前总是担心姐姐,伊梅斯的选择草率而随性,在婚后的几十年里,她受尽折磨,婚姻里的百般酷刑全部施加给了她,十年间流产7次,满含期待的小生命从来不愿意踏足她的牢笼,丹尼尔却总是开“空头支票”,发誓会为他们的"小土豆“回到伊梅斯的身边。
一个人无法自成孤岛,一个人当然也难以困于囚笼,伊梅斯的孤独是丹尼尔带给她的,也是她自己造成的,“没有人会漫步目的地旅行,那些迷路者是希望迷路”,如果不是爱,如果没有期待,丹尼尔这样的渣男怎能伤害她?
伊梅斯的青春在丹尼尔一次次的背叛中消耗殆尽,直到最后她放弃了对孩子的期待,磨灭了对生活的希望。
说起孤独,也许在这本书里,没有哪一个人物比得上玛丽安.华莱士——A.J.养女玛雅的生母,哈弗大学的女学生,丹尼尔的一夜情对象之一。
她从贫困走出来,自孤儿院长大,拼命读了最棒的大学,用奖学金养活自己,生活贫困但也充实。
丹尼尔那个“杀手”却用一夜情斩杀了这个年轻女学生的所有未来。
一个人的时候,这个傻女孩奋力拼搏,遇到那本书的作者丹尼尔的时候,她陷入爱情的谎言,她有了他,孤独也悄然而至。
孩子拖累了她的学业,孤儿院不能再收留她,几经周转来见丹尼尔却失望而归。
自从有了爱情,这个女学生便深陷孤岛,她被孤独狠狠攫住,越挣扎越痛苦,活着只求解脱。
他们并不是活在自己的孤岛上,而是因为对生活丧失了希望,所以才孤独。如果自始至终都是一个人,又怎会知道孤独是何滋味?孤独也绝不会伤了谁。
一切都是因为渴望和求而不得。
我们读书,然后就不孤单。
小岛远离城市,到那里去需要坐两趟火车再倒轮渡,耗时又费力,我一直想,A.J.一个名校毕业,正攻读博士学位的高精人士,怎么会到艾丽丝小岛去开一家书店,简直匪夷所思。
慢慢读也慢慢懂了A.J.的选择。不仅因为妮可是艾莉丝岛的居民,更因为书,因为小岛上没有书店,有人的地方不能没有书店!
书给A.J.带来的不仅是温柔可人的前妻,还有阿米莉亚和玛雅,以及艾丽丝岛上的所有书友们。
起初,A.J.厌恶人们在书店里闲聊瞎逛,讨厌在书柜中间跑来跑去的小孩,厌烦不愿付钱买书的人,讨厌大长篇的故事,讨厌儿童文学,不喜欢没礼貌的雇员等等,他没有办法跟一个不读书的人谈话,那样容易控制不住情绪,他甚至只有丹尼尔这一个朋友,就是那个多情的作家,可能只因为丹尼尔好歹还能读几本书。
但小岛书店让他喜获玛雅,这个可爱的小书呆子,他得感谢小岛书店。
书店还让他重获爱情,那个真挚的销售代表阿米莉亚,他还是得感谢小岛书店。
书帮他与兰比亚斯警长建立了长久的友谊,他从警探类书籍开始,把一个从来不怎么读书的警长发展成小岛书店的长期顾客,这个警长甚至定期在书店举办读书会,带着一帮警察们一起读书。
瞧,书的力量多么庞大,让人从孤单中走出来,找到朋友和家人,找到爱而且能够被爱。
书籍穿插在这本书的每一个篇章里,频频出现在人物的谈话中,融入了主人公的全部生命,然后传承给孩子,感染到小岛上的每一个人,没有哪一本书能够加入这么多书名了!
《岛上书店》让我知道,生活让我们知道孤单,然后读书让我们觉得自己并不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