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里,我并不称呼我的先生为“先生”。
我们并未婚,只是因为种种机缘巧合,同住在一个屋檐下。
先生大我七岁,却依然是个青涩少年的性子。平日里,我们互称彼此为“少年”。在很多恋人看来,这也许是一种很奇怪的称呼,但于我们却非常自然。但“少年”这称呼实在是不够文学,故称其为“先生”。
先生与我的初识是在一家奶茶店,并没有什么浪漫可言。
彼时,我正迫于生计到处找工作,而那家奶茶店是我找到的第一份工作。在申请了几次之后,我被经理叫去培训。当时是不是与他一起工作的,已经没有印象了。在新的环境里,培训的初期,我总是低眉顺眼,不敢造次。对人的印象也是后来才慢慢建立的。
他当时正留着及腰的长发(因为美国的理发确实贵的离谱)。所以我对他的全部印象也就只有“那个头发很长的男人”。
在一起之后偶然问起他对我的印象,他也只说“一个灰头土脸的小姑娘”。当时的我总是为了作业而头痛不已,英文非常好的他以及另一个可爱的美国人就当仁不让的成了我的作业咨询师。
当时的日子就在无尽的DUE和工作中悄悄流逝过去了。日子平古无波,我们的心也毫无波澜。
后来,他有事回国去了几个月。再回来的时候,已经换了一头清爽的短发。
“那个长发小哥剪短发了,还蛮清秀的诶。之前长发不好看。”我悄悄地微信闺蜜。闺蜜回了我一个大大的白眼。
平淡的日子没过几天,就迎来了美国历史上难得一见的寒冬。铺天盖地的大雪,让整个世界显得素净了不少,也让美国落后的公共交通彻底罢工了。我家住得近,还好,及腰深的大雪中走个十来分钟就可以回到温暖的床上。但先生家住的远,在大雪的影响下,回家像个遥远的梦。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经理那个时候经常安排我们两个一同上班。连续暴雪的天气,街上几乎没有人影。百无聊赖的我写写作业,聊聊天,刷刷手机,熬到了下班的时间。
“我回家了~今天辛苦啦,明天见!”我习惯性地与一同工作的伙伴道别。
“再见,路上小心。”先生站在门口说道。
我走出了三四米远,依稀看到这个人依然站在店门口不动。我只能默默地折回去。
“怎么不走,没车了?”“嗯……”
“那你怎么回家?”“我在考虑要不要睡在店里……”
一米八几的男人,眼神湿漉漉的像只小狗。从来对动物没有抵抗力的我认命地叹了一口气。
“要不你跟我回家吧,你睡客厅。我室友都满了,没房间给你睡。”
“会不会不太好。”
不是疑问的语气,再加上脸上抑制不住的笑意,我觉得我看到了一条尾巴在他身后摇啊摇。
“没事,走吧。”“好!”
这大概就是我们故事的最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