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结义,各杀一个外人。从此,兄弟的命就是命,其他的,皆可杀。这,就是投名状。看似一场仁人志士为了共干一番大事业,意气相投,言行相依,举酒结义,有苦同受,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共同实现美好理想的歃血盟誓。实则却在兄弟相残的悲剧情节中凄凉落幕,留下苏州和南京城外的野地里无尽的荒凉与破败。
也许一部《投名状》里可以挖掘的东西有太多,所谓“内行看门道”。但是看到这个情节:庞青云坐在屋里,听到姜午阳在门外喊那句“嫂子已经死了,你没有杀二哥的理由了”,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的意识里只浮现了马德老师的一句话——“简单不要跟着复杂混”。
多么可悲,又多么可笑。到了最后这个关头,他居然连矛盾的核心究竟是什么都不知道,还一厢情愿的以为大哥二哥的厮杀是为了女人。 姜午阳至始至终都是一个简单到纯粹的人,在他的精神世界里,只有对和错。从最初他抢庞青云的鞋开始,他一直怀揣着一种英雄主义的崇拜,所以一开始挂在他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大哥是对的”,大哥教他的“擒贼先擒王”这个理他学得最快、记得最牢、用得最好。大哥下令放箭屠城,他帮忙阻止二虎回家,因为他相信大哥是对的。发现大哥和莲生的奸情,他的价值观颠覆了,原本以为对的东西变成了错的,他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发觉大哥要杀二哥,他的唯一想法就是怎样阻止兄弟之间的残杀,大哥不能杀,二哥不能杀,所以,就只有嫂子可以杀,因为他简单地死守着兄弟之间的盟约“乱我兄弟者,必杀之!”,误以为嫂子是离间大哥二哥关系的“祸水”。可谁曾想,这一纸盟约在庞青云看来只是利用赵二虎和姜午阳的一个筹码,有谁比一个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更知道生存的意义,庞青云是一个有野心的人,战死的兄弟只是他达到终极目标的工具而已。兄弟死了,他的野心无法实现了,后来在劫军粮的时候发现了赵二虎和姜午阳,觉得他们可以替代那万千死去的兄弟,成为他通向未来的阶梯,有他们,就有饭吃,所以,为了他的野心,他愿意赌一把。跟庞青云比起来,赵二虎也是简单的,二虎是条汉子,他当土匪也是为了造福一方百姓,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能过上她向往的那种锦衣华服的生活。结拜之后,他的眼里就只有兄弟情义,他把兄弟情义看得比天大比地大。庞青云救了他了命,就永远都是他的结拜大哥,就在他被大哥陷害丧命的那一瞬间嘴里喊得依然是大哥的名字,这一幕无疑就是对他忠肝义胆、注重兄弟之情最大的一个反讽。
要说这个剧里最大的赢家,也并非庞赵姜三兄弟,赵二虎和姜午阳的简单败给了庞青云的复杂,而所谓“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庞以为只要有了朝廷的认可和地位便可以造福一方,为了这一目的可以不惜一切,在这一点上,他的简单又败给了朝廷的复杂,以至于最后腹背受敌,逃不了兄弟的明刀,同时也难躲朝廷的暗枪。最后还是引用马德老师的一段话来结束——
简单的人不要在复杂的人堆里混,用脚走路的人永远赶不上玩心眼的。简单的人说一条路走到黑就真的走到黑了,复杂的人说好了一起走,可一回头就不见了踪影。复杂的人那里,阴谋太多、套路太多、城府太深,不喜欢走心的人走到了玩心计的人那里,就是走进了泥坑里,一身泥是必然的了,结局只有作茧自缚挣扎到狼狈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