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雎曰:“大王尝闻布衣之怒乎?”秦王曰:“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耳。”唐雎曰:“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祲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
——《战国策·唐雎不辱使命》
过年期间,远离了网络几日,昨夜凌晨浏览网络,原想必是一篇歌舞升平,不想,却发现满屏皆是这位隐忍了二十二年才于今年的除夕之夜手刃王家三仇人的故事,于是赶紧查询事件报道,大致搞明白了目前所公布的来龙去脉,不禁唏嘘感概,而脑海中首先出现的就是战国策里这段著名的对话。
二十二年前,张母汪氏与王家发生口角,被王家殴打致死,那时,张某只有十三岁,王家有权有势,也知法懂法,更懂得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于是推出了未成年的王家老三王正军揽下全部杀人罪名,最后,法院驳回了张家的民事赔偿请求,判处王家老三有期徒刑八年(后服刑三年出狱),法院认定王家“经济困难”,最后的赔偿金额降低到了9639.3元,至于张家最后拿到这笔钱没有,目前还没有公布。
先不去深究这背后的道道,光看这表面的东西,就是漏洞百出,最先出手的是王家老大,最后承担杀人罪名的偏偏是未成年的老三,最后判定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却只坐了三年牢,一户在当地有权有势的大家族,却被认定为经济困难,这让人不得不联想到王家的两位公职人员在其中到底做了些什么?
十三岁的张某,亲眼目睹母亲被打死,亲眼目睹了杀人恶魔在法庭上趾高气扬逍遥法外,这一切,他无能为力,因为无权无势,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切的发生,但是,这个十三岁的孩子,却记住了仇恨,也记住了要惩治这些恶人,只有自己动手。
成年后张某参了军,拥有了手刃仇人的本领。他早就知道自己的结局,不想拖累别人,所以,他一直未婚。多年外出打工,让仇人放松了警惕,认定了他就是个只会“以头抢地”的怂人。完成这一切,张某用了二十二年。
没有人知道这二十二年来张某是怎么熬过来了,从照片上看,他身形瘦小,相貌朴实,脸上还稚气未脱,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什么都平平的男子,却诠释了中国几千年来“士”的精神。除夕之夜,张某痛饮三杯,提刀出门,直奔仇家。
参军报国,这是忠;不忘母仇,这是孝;面对王家妇孺,张某并未滥杀,只杀弑母的三个仇人,不动无辜者丝毫,这是仁:手刃三仇人之后,先到母亲坟前拜祭告慰,这是礼:杀人后并未潜逃,而是吃上一碗最爱的家乡小吃后从容自首,这是信;不婚不子,不拖累别人,这是义;隐忍二十二年,择机而动,这是智。
忠孝仁义礼智信,这古之士人的精神,却在这样一个乡村男子的身上得以完全的展现,无怪乎大家一边倒的选择了为张某击节叫好,尊他一声义士!
但是,这也从另一个侧面,体现出了中国目前因为农村人口基数庞大,许多偏远乡村缺乏有效的管理而导致村霸横行的现象。没有接触过乡村的城里人,很难想象出怎么会有村霸这种怪事,而本人因为之前的工作关系,和许多地县的偏远乡村打过交道,也见识过各式各样的村霸。
他们有的是村里的大户,有的是地痞无赖的头,有的是某官员的亲戚,有的就是村长甚至书记本人,他们在村里横行霸道,说一不二,有利先占,欺男霸女也无人敢捋虎须,甚至连上级管理部门都是睁只眼闭只眼,我曾因为有村霸来基地收保护费而向镇里甚至县里求助,结果得到的答复是,村里也不容易,镇里(县里)帮你们协调一下,就少给点吧。
正因为有了这些经历,我更加理解张某,所以看到许多留言说他应该走正常途径,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冤屈,我真为这些天真的正义天使们感到可悲!因为这些天使们根本不知道在这些地方,你一旦这么做了,那等待你的将会是更加无休无止的恶意报复甚至是灭顶之灾!
法制社会,任重道远,连被我们国人标榜为法治天堂的美国,电影里也都是法律对恶人无效只能自己想尽各种办法手刃仇人快意恩仇的桥段,而且,这些故事也都发生在现今,也多半发生在美国的偏远小镇。
张某最后的结果,难逃法理一死,这是他自己都早已觉悟到的,他不婚不子,肯定也是早就料到了这一天,看他指认现场的照片,一脸的微笑和淡定从容,哪里有半分将死的惧意。所以,大家也不必过于纠结他的结局。能快意母仇,求仁得仁,得这么多仁人志士称一声“义士”,料想他也能含笑九泉了。
——撰文——东篱若尘(文俊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