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多年前,在QQ流行的那个年代,一个陌生女孩突然加我,诉说自己最近辞掉了刚刚上班两个月的工作,是托儿所的幼师。
她是个刚从中专卫校毕业的女生,往下且把这女生称作A君吧。
当时的我也是年少无知,闲暇无聊也喜欢在网上虚度光阴,找个陌生人聊聊天似乎也是顺理成章。
开始以为她只是想抱怨一下刚毕业不适应社会,没有高学历前途暗淡,阶级固化等问题。
后来发现她的问题远比我想像中的要复杂和困惑得多。
闲聊一会,A君早有预谋似的,冷不丁地问我一句,有没有尝试过那种“被电击”一般的感觉?就像恍然大悟,或者遇到一见钟情的人和事。
我大概理解她想表达的意思,我说认为自己还没有尝试过如此浓烈汹涌的感觉。
然后她讲了自己半年前发生的一件事。
当时A君快要从学校毕业,正在一家民办医院实习。在一个平常的早班结束后,大概就是下午两点左右,她走在从医院回宿舍的途中。
路上,迎面走来一对母女,母亲大概三十来岁,女儿大概三岁的样子。
女儿对着母亲做撒娇状,母亲一脸嫌弃并嘟囔了几句,同时弯下腰解开女孩的裤子让其蹲下,原来小女孩要撒尿了。
这本是很平常的一件事,那条路不是国道主路,也不在闹市,让小女孩在路旁方便一下尽管不文明,但也无伤大雅。
可就是这一件稀松平常的事,却不想会掀起一旁尽收眼底的A君心中的滔天巨浪。
A君说当她看到那女孩子毫无保留地露出隐私部位的画面,她居然感觉到狠狠“被电击”了一下!
更离奇的事,A君似乎马上意识到这是什么一回事,她惶恐不安,她甚至恼羞成怒,她快步走到那母女面前狠狠地瞪着母亲说:
“你怎么可以这样,大庭广众下居然让女孩子在路边撒尿,不知廉耻!”
那母亲听了开始有点懵,也有点羞愧,但马上又觉得窝火,随后便反骂回去。
A君被那母亲骂了几句,突然又像泄气了的气球,觉得自己理亏的样子,悻悻然走了。
这件事让A君郁闷了很久,她极度害怕,怀疑自己是同性恋,而且还有恋童癖!
二、
光从一件事就定性自己是恋童癖,我安慰A君说会不会太武断。
A君说自己的感受最清楚,“哪怕是与自己喜欢的帅哥亲密接触也没有那种电击的感觉”,觉得“好可怕”。
她说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样的感觉,从前听一些“出柜”的人有说过类似的话,但那时的她觉得这无稽至极。
然而,A君的故事还没完。
毕业后A君离开了实习医院,在家人的安排下,她进入一家托儿所当起幼师。
她得知要到托儿所工作,心里不免咯噔了一下。
这本来也算一份不错的差事,不去可惜,但是她心底却又隐约觉得,去了会有什么前途未卜的事情发生,让她惴惴不安。
为了不让家人的努力白费,她还是去了。
在托儿所工作,和一大堆两三岁的孩子相处,日常也相安无事,一切都似乎可以按部就班。
后来也有为孩子换尿裤子的时候,A君高兴地发现自己再也没有那种“被电击”的感觉,原来一切都是自己想多了。
“如果真的是想多了,那该多好。”A君转折似的说了这句话。
后来,A君渐渐发现,自己对班上有一个女孩特别有感觉,时不时会偷看她,小女孩很安静,表现得异常成熟的样子,常常一个人坐着写写画画。
“那女孩的眼睛很好看,很清澈,浅浅的笑容很有一种神秘感。”她说。
A君说自己不可救药地对这女孩产生了兴趣。
A君开始故意接近那女孩,经常抱起她,和她逗笑,双方都很开心,A君甚至形容有种说不出的“浪漫”。
说到这里,A君又突然狠狠地骂自己是变态,恶心,字句很是极端,似乎很激动。
沉默了一阵子,A君说自己几乎干了一件不可原谅的事。
“阿姨,我没有尿尿!”
小女孩奶声奶气地说道,同时用天真的眼神看着A君。A君当时脱掉了女孩的裤子,她感到深深的罪恶感,但A君说自己仍像“着了魔一样”一把扯下女孩的内裤。
A君完完全全地看到女孩的隐私部位。
她再一次被完完全全地“电击”了。
A君出神地盯着女孩的隐私部位,甚至打算用手指去触摸,女孩也许感到了不安,突然哇地大声哭起来,A君也慌忙狼狈地提起女孩的裤子。
A君彻底崩溃了,她心神恍惚地在幼儿园继续工作了几天。
小女孩后来也像没事一样叫她阿姨,对她笑。但A君却极力地避开与小女孩的再次接触。
内心极度痛苦和挣扎的A君,很快就辞职了。
三、
当时听完A君的故事,我感觉很震惊,也很不是滋味。
我知道对面是一个自责、内疚、羞愧、惶恐不安的灵魂,但我却无力去帮助她,开解她。那时的我只能不断说些肤浅的安慰话。
后来我跟A君就再也没有联系过,现在我也几乎不再用QQ了,不知道她现在如何,也没去查证,毕竟大家只是聊过一次天的陌生人,已形同陌路。
但她的故事却一直藏在我心中。
我知道她希望也需要得到心理辅导。
我不是心理医生,也不是心理咨询师,她的情况最好还是接受专业的心理治疗或辅导,但如果A君是现在找我倾诉,且觉得我是个可信的人,我也可以给她一些建议。
第一,不要有太深的内疚感。
尽管A君差点做出出格的事情,但终究没有做,而且从结果上看,小女孩受到的伤害其实不算大。
点到为之,假如A君真的能够回头,再也不实施任何伤害幼儿的事情,那么我觉得A君是值得原谅,甚至其勇敢是值得夸奖,其坚强的心也值得赞扬。
她本善良。
因为她克服了人性深处的欲望,她用道德战胜了自己的本能,我觉得A君的举动也闪耀着人性的光辉。
第二,只存在于脑海里的想法没有罪恶,行为才有。
这其实可算是对上一条的补充,就是说无论A君觉得自己脑海中的想法有多变态,多龌蹉,只要这仅仅停留于脑海中的想法,而没有付诸实践,A君还是没有罪过的。
脑海中的想法可以认为是一种精神上的发泄,或者说是一种“攻击性”的释放。
著名心理学学者武志红老师就多次分享他做心理咨询时的规则,就是在咨询中,对方可以使用一切方法,包括言语咒骂来释放自己的“攻击性”,但前提条件是不能作出任何伤害自己和武老师身体的行为。
释放心理的“攻击性”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减轻现实中“攻击性”的方法,也可把A君的心理导向正轨。但要注意释放的方法要符合法律与社会良俗。
第三,要正视自己的问题。
对于A君的同性恋倾向,作为一个成人自有选择的权利和义务,我不必多言。
但对于恋童的倾向,因为必然会造成儿童的伤害,且为法律和世俗所不容,假如A君发觉凭自身的控制力无法压制恋童的欲望,我强烈建议A君寻求专业的心理治疗或辅导。
但愿A君能够早日解决心理问题。
四、
最近关于对幼儿施暴的新闻频发,令人发指。
对于深藏心底的这个故事,我也日渐更有与大家分享的欲望。
为的是让世人正视一个现实,无论所谓的“同性倾向”也好,“恋童倾向”也好,其实在别人眼中“正常”的人群里,也是有一定的比例存在的。
分别是有些人知道自己有这些倾向,有些人不知道自己有这些倾向。
有些人可以克制住黑暗的欲望,有些人却被欲望的黑暗所吞噬。
最终是,有些人回头是岸,有些人罪孽深重。
这些倾向目前在我们的社会环境中,还是代表着另类的,怪异的,邪恶的,是为社会良俗所不容的阴暗心理。
这让具备或者怀疑自己具备这样心理的人产生巨大的压力与恐惧。然而,越是隐藏越是压抑,对这种心理的负罪感就越高,这样反而更容易把这些人逼成真正对社会有害的“心理变态”者。
我建议社会大众对怀有这种倾向和想法的人保持一颗包容的心。同时建议有这种心理倾向的人积极寻求专业的心理帮助。
当然,我没有半点对那些已经给别人造成伤害的变态洗白的意思,他们就是罪犯,赶紧把他们送进监狱才好,要改正应该到监狱里悔过。
但对于一些没有造成实质伤害,只有想法层面的人,不妨表现得宽容一点。
重要的是让他们知道,他们并不是变态,我们没有“思想”这种罪,再次强调:
只存在于脑海里的想法没有罪恶,行为才有!
我觉得A君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为了发这篇文章,我特意再联系到A君,她读过我写的内容,考虑再三后也同意我发表。
A君现在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家庭幸福。她通过良好的人际关系很好地释放出自己心中的“负能量”,她庆幸自己当年没有泥足深陷。
A君也希望她的故事可以给她的一些“同类”人一点启发。
是的,我们在关心下一代的安全幸福的同时,也应该转换一下思路,不如试试从“源头”上减少发生这种不幸发生的可能。
正视某些阴暗的心理,更多的理解和接纳,也许可以拯救“他们”,同时也等于够拯救了我们的孩子。
多一分包容,少一分悲剧,
愿神的孩子全跳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