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上我现在只有你,只有你了,而你对我却一无所知。这句话吸引着我去看这本书,让我会去好奇到底怎样的女孩子可以如此的卑微如此的奋不顾身?到底这个男人是有多么的优秀,可以让一个女孩子终其一生只为你。
故事的开头,写道:R先生(著名的小说家)看到一个陌生的女人写的20多页的书信,不由自主想去看寻找这封信的主人,但是没有任何署名和地址。只有一句“你,与我素昧平生的你”,R先生好奇心大发,索性读起信来。这封信一开始是以一个孩子的死亡导入,来讲述女人对R先生终其一生的爱。
陌生的女人她来自单亲家庭,她跟着她妈妈过着郁郁寡欢,杂乱的生活,深居简出,不声不响地过着小市民应该有的穷酸生活。但是在她13岁的时候,R先生突然的搬来,你的书生气,善良和对所有的人的尊敬。似乎让她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地窖里,看到了生活的一丝光亮。尽管还没有见到你,她就好奇到底这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在梦里无数次的幻想着你的样子。直到第三天,见到R先生本人,13岁的女孩彻底情窦初开了,因为在那个热情洋溢,年轻帅气,逍遥自在的外表下,却有着责任心强,学识渊博,又极具有修养,这简直就是一个完美的情人。所以,这个女孩子就开始一股脑的想去了解你的生活,一切都很好,但是你身边却总是有很多的女人。在第一次与你撞个满怀的时候,这个女孩就单纯的觉得这一生都是你的女人了。因为你学识渊博,她不分日夜的看书,考试得第一名;因为你喜欢音乐,顽固地练起钢琴;因为你喜欢干净,所有的衣服都整整齐齐,尽力去遮掩她原本毫不在乎的补丁。她也因为你做过很多荒唐的事情,去吻你开门摸过的把手,去捡你扔掉的雪茄烟头,去窥探你的生活。这一切,都只是因为爱你,想要配上你。信的高潮,转入她们将跟着继父离开这里,搬到因斯布鲁克去,虽然她做那些幼稚的行为去抵抗,但是毕竟是个孩子,迫不得已向现实妥协,如果因为离开,而让她就此忘掉这一段没有结局的暗恋,那或许会更好吧。可是故事并不是这样发展,女孩长到18岁,不只是身体的发育,性欲的萌芽也变得更加炽烈,更加肉感,更加女性。漂亮年轻的女孩,身边总是不缺乏追求者,但是这个姑娘仍然固执地喜欢着你,只想要把自己献给你。因为这一份执念,无论中间多少峡谷,高山,河流,都会义无反顾地奔向有你的地方,女孩又来到了维也纳,离你最近的地方。其实不知道她是否知道那其实就是个火坑,或许她知道,但是她也是要像飞蛾一样扑火。终于如愿以偿,委身于你,但是你并不知道她就是曾经那个小女孩,你只知道此刻站在你面前的那个陌生的她。当她知道你的心里根本没有她时,如梦初醒,满满的失望。你跟她相处的举动,或许对你来说只是对一个女孩子的挑逗,调情,但是对喜欢了你五年的女孩来说,那让她高兴地简直忘乎所以。终于进入那个等了千百次的熟悉楼梯大门,那是第一次和你待了一个晚上,从此成女孩变成了女人。虽然他知道你对所有女人滥情,但是她愿意,只要那个人是你。而你突然地离去,让她又陷入苦苦的等待,在这之中,你没有给她写过一封信,她却怀了你的孩子,并固执地把他生出来。也正是因为这个孩子,这个女人似乎把对你的爱转移到了孩子身上,因为这个孩子身上流淌着你的血液。这些年,她也只是做着一件事,就是每年你的生日,她都会送你一束白玫瑰。因为白玫瑰是你曾经唯一送过她的花,白玫瑰也代表纯洁的爱情,甘心为你付出所有。生孩子固然痛苦,但是对于一个单身女人来说,抚养一个孩子又谈何容易?因为她自己曾经经历的那些,她更不想要她的孩子重新过那种没有父亲的生活,所以她选择妥协——卖淫。在世人眼中,非常耻辱,不要脸的工作。但是也有一个年纪稍大,丧了妻的帝国伯爵,像对女儿一样爱着她的人,但是她总是拒绝他的求婚,或许在她眼中,工作就是工作,无非出卖肉体。但是结婚就是对你真正的背叛。有一次,在你生日的第二天,你们又相遇了,在那个灯红酒绿,醉生梦死的舞厅,尽管要让那个对她情意绵绵的好人在他朋友面前出丑,虽然她的内心是纠结,难受,因为她也知道这样做会对一个善良的人造成多么致命的精神创伤,但是在面对你,那些所谓的友谊又算的了什么,你们又一次在一起,黎明的到来,对她来说,意味着分离,或许这么多年积压的等待,还是抱有希望,在最后,她鼓足勇去对你说,她过去爱过一个老是出远门的人。但是你只是对她说了句“会回来的,不过到那时也就忘掉了”你还不知道那个人就是你。你离开时,还是没有认出她,而是只留下了几张大面值钞票。那是一种多么大的凌辱,她是你孩子的母亲,而你却付钱。她也试图用白玫瑰去提醒你,但是这一切都没有唤起你的记忆。最后,你们的孩子死了,她的身心也跟着死了。
作者茨威格用书信的形式,讲述着一个女人倾其一生的暗恋。作为旁观者,不能用值不值得去判断,但是每次看文章,总是会有代入感,我会想如果我是那个女人,我会不会也那么卑微,只是默默地喜欢他,静静地等待。我很喜欢这句“七月的风,八月的雨,卑微的我喜欢遥远的你。”因为这也是我的写照,现在我很后悔,曾经因为我的卑微,我对那个少年只能望而却步,因为我知道我不够好,配不上他,我只能当他是朋友,创造更多相处的时间。只能默默地去迎合他的喜好。可是当我努力想够到他时,他已经远去。我没有去表达我的那份喜欢,我也永远不知道他是否曾经对我有那么一点点的心动。一直以来我是一个很卑微的人,别人多看我两眼,我会觉得他是在看我的缺点,因为我自认为不漂亮;在感情里,我没有办法去主动说要求什么,因为我害怕被拒绝;在人际相处中,我跟很多的人都保持着一种距离,因为那种距离会让我有一种安全感。曾经有朋友告诉我,你不要觉得麻烦别人是一件不好的事情,因为人与人之间的联系相处就是通过麻烦,如果你不麻烦别人,别人也不好意思麻烦你,那就是一种永远无法亲近的距离。我也想很自信,我也想跟那些在很多人面前依旧可以很放松,不躲避别人的眼神,敢于直视别人的眼睛的人。回到文章,我希望在今后每个人面对这样的感情,可以勇敢的表达。如果你不告诉对方,那样你想要的结局的几率就会很低。而且靠猜测互探,或许你觉得眼神可以交流,但是万一因为会错意,错过了对的人。那样也终究会伤了爱情,寒了人心。反之,如果对方还是不喜欢你,觉得不合适,那么就要拿得起放得下,至少不遗憾,未来也没有什么后悔,至少曾经你努力争取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