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多年,依然会记得那个场景,在东北的哈市,一个小广场上,几个小伙子在冬天凛冽的寒风中,撑开一个写着字的孔明灯,点了几次,终于成功的放飞了。那个点灯的男孩便是我,在为他那异地的女朋友准备告白。
这是一段自始至终都未曾见过她一面的异地恋,哦,应该说是单相思吧。也就是她,几乎符合我对女友的所有想象,不仅是外貌,也包括性格,甚至包括星座。虽然已经过去了很久,可能女神早已不再是当初的样子,我的印象已是刻舟求剑,不过,这才是青春吧。
她是我高中三年的同学,因为我身高不高,常常被照顾坐前排,因此,我常常回头一瞥,故作漫不经心,绝不能暴露暴露企图。当然,也确实没有暴露。然而四年后却还是暴露了。
高中毕业后的第一次见面,是在春节期间的同学会上,虽然我晚到了,可是还是进门的第一眼,就认出了她的轮廓,还是之前的样子,更加清秀了。
年后回到工作后的城市,思索良久,既然真正喜欢又放不下,那就试试吧。那时候的我,性格还是那种学校里面的性格,内向敏感,话不多,放不开,也不会网聊,经常性的就把话题聊死了。然而,现在的我,也并没有特别大的变化。
青春时期的同龄人,女生还是比男生成熟的早,会为以后的生活想得很远。那时候的我,在一家东北的老国企,虽然工作稳定,待遇尚可,却不自由,也没有职业的安全感。因此,注定了我们在一起需要克服种种困难。然而,情节并不是电影。
两个月的时间,情绪的起伏,在内心的种种煎熬下,我还是放弃了这一段不属于我的感情。看起来是豁达,然而却是无可奈何。在删除了她所有的痕迹后,两年的时间里,在心里却依然是个疙瘩,不愿去回想。不知不觉,当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那些尘封的记忆,却已悄然淡去。有人说:回忆是条疯狗,当你一直盯着他,她的叫声愈大,而当你不理他,慢慢的就发现,疯狗已死。
时隔一年,另一个同学告诉我,其实她那时候对我很有好感,只是对未来充满了不确定性,如果你能一直坚持,不受她情绪的影响,也许你会成功的。生活没有那些如果,那个样子,就是那时候的我。
这就是生活本来的面目吧,用一次次经历告诉你,如何成为更好的自己。就像鬼脚七的那本书名:人生所有经过的路,都是必经之路。而我现在走过的路,也指明了未来需要走的路。这也是因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