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年的年边都会去书桌里看那两封信。字迹娟秀,整洁,特殊的字体看起来像冒尖的新笋,扎自己长了厚茧的心。我还记得初次得到信时围着操场跑了三圈,毕竟是自己一看到心就跳的女孩子,坐在她身边就拘束,浑身电流。
我还记得那张照片,不知道藏在哪本书里。我第一次恨自己买那么多的书,我也欢喜我用书埋葬了那照片。照片里我们靠的很近,我坏笑的想亲她,她一本正经的摆了姿势,很可爱,关键的是她在我怀里。我迷糊的记得的我真的亲过她的脸。十八岁的男女之情在我心里,一直是禁地圣堂。拥有不会有的那种感觉,只是自己的,我不知道她的想法。她和她的字一样,独立,自主,执着,在我心里自我生长。
信里是绝情的拒绝的话,照片像是要开花结果。而我是一个满手沙漏的少年,得不到一份珍贵的珠宝。
很久以后,我发现自己喜欢是的那个名字,我爱的是爱情的那个概念。
我忘记了那张让自己不能自已的脸,她绵绵的声音,她没有眼睛的笑,她的皱眉,她走过转角,她捧着书,她的马尾,她楚楚动人的背影。
兄弟不知道从哪个角度说那是我的真爱。我思量了良久,我现在的妻子该放哪里呢!难道我心里装着两个人吗?我自己都够不着我自己了。不过是一次没有结果的初恋,何以难忘至此。
若说自己是一个虚伪的人,又何必珍藏照片与书信,并且遮遮掩掩呢!我记得当时是年少的可爱,懵懂的去为爱去爱一个人了,又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情呢!然而确实那浑身酥麻的感受只有在妻子的吻里再次感受。而那时她只是走过我身旁。
不去想的时候,什么也记不清。回到老家的书桌旁就感慨万千。情啊!看不见,解释不清的,却明显的缠绕了一生。这一份无法明确定义的单向感情,应该在少年时的肥沃土壤里长成树了。即使现在内心荒凉了,却长的越发挺拔了。
老何说我是个痴情的人。
我想我是个懦弱的人。舍不得忘记,就一直在一个虚幻的泡影里,期期艾艾吧!
直到与妻子白头到老了,与她分说,我心里长了一颗树,我把它捱死了。
妻子是一个知道自己丈夫的人,即使她不挂在嘴上,她依然是世上最爱她丈夫的妻子。我永远都知道这一点。就像我知道我需要用一生去忘记自己的初恋。
那么我爱自己的妻子吗,她是我的真爱吗?
这算一个问题吗?在我心里它是个陈述句。妻子是与我共同浇灌那颗树的人。既然没有拔掉那棵树,就会好好照看那颗树!
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心里的东西,不一心一意如何能看的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