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些人,我们更多的是愧疚,还有一部分是感谢。
曾经有过年少无知,或者说是自私。
以为伤害了就是伤害了,本没什么错。
后来想来,却觉得懊恼。
原来那时的自己还是错了,错在伤了那么好一个人的心。
错了就错了,却还在找借口,这样的我们确实是可恶。
又有谁有权利为了自己的某些感受,而伤害别人呢。
犯错的人还是喜欢去寻求原谅吧,不过对方总是很好的人,那么轻易就原谅了,似乎还能做的更好,这算是对我们这些可恶的人的惩罚吗?我想,是的。
是不是人真的能那么豁达呢?事实是有些人太纵容我们了,也可以说是太爱了,以至于舍不得责骂,舍不得埋怨,到后面我们也就愈来愈觉得理所当然了吧。
想来还是可悲,我们或许过了好久还是不能理解到我们应该感到愧疚,而那人却可以一直做着令我们感动的事,可除了感谢,似乎也说不得其他的话了,毕竟那愧疚是说不出口的。
如果愧疚太沉重,那就一直保持着感谢,以求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