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ue love is the oldest fear

标题是一首歌,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自己找来听听。本来想跟大家探讨下内向星人的出路,看完大卫·林奇的《Gone girl》突然就想说些别的。

看这部电影前6个小时,前男友放了一堆东西在我家门口。都是我让他还我的。挂在他车上的串珠,放他车里的CD。最后还有辆汽车模型,我让他还给我,他不肯,最后在电话里气急败坏地说,不要再折腾我了!

我觉得很委屈,“我只是不想你日后想起这些东西又开始缅怀我,感觉像被鞭尸。”他自称是个很念旧的人,什么破铜烂铁都爱收着,以供瞻仰前人。两年前我抄了一页书摘给他那时未勾搭成功,两年后他凭着这一纸又找到了我,然后我们开始谈了恋爱。

看《Gone girl》的前1个小时,我浑身都舒坦。“啊你看婚姻就是这个狗样子啊,男人都是那么操蛋啊,才三五年就会劈腿找小妹,离不了婚就冷暴力好搓火啊。”

后1个小时,出乎我意料。大逆转。本·阿弗莱克演的Nick可怜到家了,当他握着Amy的手一遍一遍练习说我爱你的时候,我都要吐了。

最可怕的是,我发现自己跟Amy有点像。虽然匹配不上她那样的境界——漂亮得要命性感得要命聪明得要命酷得要命。那种geek的劲儿倒是相似的,既偏执又较真还敏感。在高中就有人形容我是萝莉脸(怎么这么凑表脸)geek心,我从此记住了geek这个丑陋的单词。当然,现在要谢谢《生活大爆炸》抬高了这个词义。

前男友跟Nick一样,是个很正常的人,kind of normal。其实我一直觉得normal是对一个人最大的表扬,这代表他不会犯很多明显的错误,不会做太多出格的事,不会给自己增加很多烦恼。跟他出去是体面的,生活也是安心的。只是经过时间反复咀嚼,生活慢慢开始掉渣,不断出现的问题成了嵌在餐桌缝里的面包屑,抠不出来看着闹心只能假装眼瞎。

就像Amy婚后跟着Nick回到老家,看到他跟妈妈妹妹都很是腻歪,丢掉工作后又不去上班丧逼地歪在沙发上打电玩。这哪是当初在漫天糖粉风暴里温柔吻我的那个暖男啊!最不忍受是,他居然把吻我的伎俩又用在了学生妹的身上啊!

大卫·芬奇把婚姻这场景黑化得很幽默。Amy并没有去抠面包屑,而是选择砸碎整张餐桌,溅了老公一脸血,老公从此呆逼了认命了。

看到结尾,我很同情Nick,也很同情我的前男友。虽然看起来男人能征服整个世界,其实他的自由意志总是被女人在无形中支配。我的女朋友教我的御男之术就是,样子上要仰视他,但在心里俯视他,要温柔切忌不能抖机灵。

我犯了大忌。最后一次吵架,前男友瘫在沙发上说,“你太聪明了啊,把问题看这么透有意思吗,我是永远都赢不了你了。”问题是,哪来的输赢呢。前前男友还看点书也想点问题也夸我聪明说一定要娶个聪明的女孩回家妈蠢蠢一窝啊,但最后他找了一个dumb的女孩。他可以躲在房间里看没有色彩的多崎而她在另一边刷淘宝,他们一晚上都不需要交流。他说这才是真实的生活。

内心虚弱的人,才需要得到别人的认同和肯定。我承认自己很虚弱。看《地狱神秘日记抄》和《惶然录》的时候,觉得意外投契。心中总是有各种丧逼的感悟,生死的宇宙的没用的。用前男友的贴切形容呢,我就是个神经病。

我避讳说自己是个神经病。在恋爱中,我已经努力去减少讨论虚无的东西,我们只说今天天气饭菜八卦,这种生活才叫normal。而女人通过爱与关心的名义巧妙地去支配和控制男人,似乎才是男人乐于接受的。如果你要真正平等地抛开性别意识与他交流沟通,会让他觉得挫败。找老婆是过日子的,而不是参加毕业答辩啊混蛋。

私以为,男女之间一刹那的激情是本我,但爱是超我,是我们抵抗孤独与死亡的最高祭祀形式。我们总是用爱的名义去接纳婚姻,却无法从婚姻中收获爱,因为达成超我是需要巨大的自我牺牲的。

悲观点想,婚姻就是一种进化的繁殖制度吧,母体独立抚养下一代成本和风险太大,需要更稳定的资源和权力分配。当婚姻被冠以爱的名义就变得很奇怪了,就像所有原始的初衷都被一种体面的理由遮蔽了,男女都开始不自然地扮演起约定俗成的角色。谁先演不下去,谁就是个loser。Nick就属于演技太差的那一类。

我也是。去大理的时候看了一本《德米安》,就激动得浑身血液沸腾,“对每个人而言,真正的职责只有一个:找到自我。”这大概也是内向者的死结,只愿向自己内心作探索,而畏惧与他人的链接。也许30岁后我会只是个后悔。想当年忍一忍也就过去啦,老公踏实娃儿可爱,你还有什么奢求呢。想法再多也是需要吃喝拉撒的凡人,你并不能拯救世界,甚至救赎不了你自己。

电影的最后,Nick可怜巴巴地说“我们不要这样互相折磨互相控制了啊。”Amy淡定地回答“这就是婚姻。”

于是Nick带着畏惧带着恶心带着绝望,还是回到了Amy身边。不就像很多婚姻中可怜的男人吗。心甘情愿地陷入一摊混乱的沼泽之中,被沼气催得痴肥麻木缓慢沉沦,只能用坚决的毅力去忍耐逐渐稀薄的空气。而女人呢,达成了超我牺牲了自我,用爱情与孩子的名义与这个男人完成了一生的捆绑。就像母螳螂可以理直气壮吞下一只公螳螂的头,只是为了刺激它射精保证繁育。或者,这就是生命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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