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应用开发者都希望自己可以拿到微信读书一样的权限。
“用户自发地把自己应用内的内容分享到朋友圈,在分享图片的下面印上自己大大的公众号。圈里的好友长按识别图片中的二维码之后,在微信浏览器内打开详情页。在详情页下面一个大大的按钮,在XXXX中打开。点击后直接唤醒自己的APP。”
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鉴于目前微信侵占了大家大部分时间,可以利用社交化平台,给自己带来病毒传播,达到指数级的用户增长,提升用户的活跃度……(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好梦到此为止。
先不说“诱导分享”怎么来定义,单是从微信浏览器唤醒APP这一项就难倒了99.9%的开发者。
方式一,国内有个位数的APP可以这么做,原因是微信内部有个白名单,牛逼的话可以把自己加到白名单里,你就可以畅通无阻了。可以去数数看,不超过10个。
方式二:腾讯还有个产品叫应用宝,你可以上架应用宝,在微信浏览器内点击“立即下载”,可以在微信内跳转到应用宝,然后应用宝跟APP store有合作,自动点击并且跳转至下载详情页,安装了用户点击【打开】按钮,就可以唤醒app了
方式三:微信右上角有个“更多”,点击后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带着参数跳转到浏览器中,就可以判定是否安装、是否登录等动作了。
很多人遇难则退,干脆不做了,经营好公众号就好了。大部分人做公众号的初衷,都是给自家的APP导流。(支付的公众号估计早早就放弃了这个念头)既然寄生在人家平台,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早点想好退路为好。
试想一下,如果用户看到后想在APP内操作更多的动作,他应该怎么操作。你千辛万苦做了一个功能或者发了一篇推文,非常吸引他,他有进一步操作的冲动,退出微信,在众多app中(有可能已经埋没在某个文件夹的角落里),点击打开。如果中间他看到了其他吸引他的东西,或者找不到你的APP,这条路就断掉了。你的努力就被打折了。
但是你要在众多不方便的限制中,给到用户你所能做到的最短路径方案,把选择的权力交给用户。很多操作是麻烦,但也架不住用户习惯的养成。
以上。
我说的都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