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是名不见经传的一个小地方,从小我在乡村长大,小学,中学,直到高中才离开村子,去县城里学习。
还记的第一次去县城差点走丢了,走到哪里都不认识,最重要的是方向都分不清楚。
上高中之前也不知道什么叫做阿迪耐克,只知道有衣服穿就行了,如果好看一点那就更好了。
当时家里的条件也不富裕,看着其他的同学都选择这些,还记得当时学校组织运动会,因为班级里没什么人愿意参加,自己感觉自己身体素质还可以就报了名,可是自己一双能够作为跑鞋的运动鞋都没有,鞋子也是临时借的,成绩可想而知,别人都是带短钉的鞋子。
就这样慢慢读完了懵懂无知,带着点自卑的高中。来到了大学,这个时候同学们不在比较穿的衣服,而是更加先进的高科技——手机。
当时智能手机已经变得越来越多,所以也变的越来越重要在某些方面,记得我的第一个智能手机是联想只有400元,当时第一次用智能手机就感觉自己要把很多东西都集中到手机上,算是一种报复行为,随之而来是卡的司机,直到报废。
第二年我利用奖学金什么都没做先给自己奖励了一个小米4,当时可是最好的了。当时父亲正好来到我所在的城市打工,看到父亲住的地方,看了看手里的手机,无地自容。
从我三四岁的时候我就会打扮自己,作为一个小男孩在当时就喜欢耍帅,总是希望别人关注自己,也许骨子里东西让我想要讨好每一个人。养成了后来的我,不知所耻,反以为荣。
后来的工作就离家越远了,因为我当时选择的是海员,说来也是一个话长的故事,就不在这里展开说了,都说父母在不远游,可是自己还是选择了他。
想着以后自己的风光,回乡以后自己是那一片见过世面的人了。
后来自己回到了家,却感觉自己离这里越来越远了,不是家乡变了,而是出门在外的游子不认识家门了。最后还是选择了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