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属于应该从这个地球上直接被消灭的生物,没有之一。因为,前男友的存在只能证明一件事,那就是我高小风眼瞎,眼瞎啊!所有曾经为前男友流的泪都是曾经脑子进的水。
01
两年前,好友容儿给我通报,“他离了,知道吗?听说是因为感情不合,媳妇卷走了全部财产!”“呵呵,真是喜闻乐见啊!”
当年他拿学习当借口跟我提分手,谁料却暗度陈仓跟同班同学好上了。知道真像的我悲愤不已,我是天下第一大傻啊!后来他们结婚,离开家乡的我也无从知道。谁知怎么那么快又离了呢?
上个月好友容儿又打电话告诉我,“你前任又要结了,知道不?这回你一定要去参加婚,礼!”
“啊-啊-啊,卧槽,厉害!”
“老娘我一婚都没结,这孙子居然二婚了?”
“哎哎,咱是淑女,注意用词,这回一定必须得去啊!”
“那去了,有好玩的吗?”
“嗯嗯,保证有惊喜!去了之后保证你气也顺了,人生也美好了!”
“好吧,容我考虑考虑。”
02
岁月是把杀猪刀,年年月月催人老。我已经不是五年前的我,揽镜自照,这脸怎么这么黄呢?当年那个热烈天真的小风哪里去了呢?
年轻真好,当年我傻傻的喜欢着他,那样的热烈,那样的单纯,有情饮水饱,只要见他一面,就能在心里甜好久好久。分手之后,直到走入社会之中,再遇见的人已经没有了那种清纯明丽的欢喜。我失去了全情投入一段感情的能力。
他就像一个影子一样一直在我心里荡来荡去,不敢询问,亦不敢探视。外表的我是看似坚强的,内心却又脆弱不堪。那个曾经丢了初恋丢了前任的我,任谁都不能让他看见我内心的脆弱不堪。
去,我要去看看,看看那个把我碎成渣,强行删除的人到底结了个什么鬼婚!
03
阳光明媚,连续敷了一段时间的前男友面膜,气色好很多了。
接下来是挑选战衣。黑色,不行,像寡妇;红色,不行,太露骨;白色,更不行,我不想当伴娘;嗯,这件豆沙色,这个还可以,不张扬,又仙气飘飘。我为自己选了一件豆沙色桑蚕丝的连衣裙,美美的仙仙的,很不错!
长久以来,我就不喜欢凑热闹,平时都深居简出,这回来个新鲜的,参加前男友的婚礼,想想真是热闹啊!
五月一号,真是个好日子,好不容易提前赶回老家。上午十点,容儿早早的拉着我赶赴这场婚礼。“急什么,时间还早着呢!”“还是快点吧,你不知道节日路上会堵车啊!”“哎-哎-哎,你这打扮够美够味道!”容儿拉扯着我身上新衣转圈看,“可惜了了,是他眼瞎了!”……
无比艰难的走到大街上,穿着不太习惯的高跟鞋,就差被容儿拖倒在地,“我说小风,你这一出场肯定让他悔不当初啊!”“快别胡说了,你也不看看车多难打?”我俩人站路边半小时才等来一辆出租车。就后悔没在网上约车。
一路上结婚的,出游的真热闹,这车堵的就像便秘一样。奇怪,中国人办什么事为啥这么爱扎堆呢?
折腾一个多小时,好歹来到酒店。大明珠酒店,今天一共有三家结婚的,有头婚,有二婚,熙熙攘攘真热闹!
容儿拉着我往里走,远远就看见一张似曾熟悉的脸在忙不迭的迎接宾客,环顾四周还没见新娘子。
近了,他转过身,本来一脸的谦和客气,看见我的瞬间惊掉了。“新郎官,不认识了,咱们同学小风!”“喔喔,小风,欢迎你!”“老同学祝你新婚幸福百年好合!”我犹豫着还是把手背到背后。他还在发呆,容儿就拉着我往大厅走去。
几年不见,他变了。我与他,山高水远,如今隔的不止是一个银河系,更是一辈子。差过去了,路远路迢永无相交。就在刚才,我看到了他的卑微他的局促,他脸上难掩的疲惫。那种想灭前任的冲动没了。他也大概活的不容易吧!
新娘终于出场了,比他年纪大,胖胖的,很历经风霜的样子,又有种说不出的娇嗲的味道。大概大概,这是新娘处在爱情之中吧!
据说新娘家境还行,娘家哥哥们都是知书达理的人,颇有些成就。嗯,这样便好!
敬酒的时候,他走到我面前颇为尴尬。“小风,谢谢你能来!”“嗯,祝你幸福!”蓉儿这时赶紧说,“来来,新郎官,还有我。”
就这样吧,他已经不是当年的他,许是经历的事太多了吧,脸上尽是沧桑跟一种说不出的对生活的妥协与无奈。
我心中的莫名牵挂了很多年的人,在生活面前终于低下头,开始凡俗的一生。
高傲如我,一路前行,奋斗不止的我,该放下了。我要去寻找我的主场,我的辉煌。光芒灿烂,重新点燃对生活的激情,找回那个阳光明媚的小风。
就此别过,并祝安好!
(一元小说第一次作业,056高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