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务员的管理制度
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义务
啰啰嗦嗦的就不说了,大家注意一点:参加培训是公务员的基本权利而非义务。
公务员的回避制度
是为了保证公正履行公务,限制公务员任职和执行公务条件的制度。回避分为地域回避、近亲属回避、执行公务回避
执行公务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
2.涉及其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的利害关系
3.涉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况,公务员应当回避。
地域回避
市、县、乡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
近亲属回避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回避事项:
1.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
2.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3.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4.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5.在特殊情况下,经省级以上人事部门同意,可以变通回避规定
公务员任职禁止制度
1.在职禁止。原则不得对外兼职,因工作需要应当有关部门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2.离职禁止
公务员服从制度
服从不等于盲从
公务员考核与升降制度
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
工资、福利与保险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公务员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公务员的奖励制度
种类: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称号
公务员的处分制度
对公务员监督发现问题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戒勉、组织调整、处分。处分是指公务员个人严重违反法律和纪律而由有有权机关给予的惩罚。
处分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其中警告、记过、记大过只是荣誉罚,面子上过不去。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制度虽然也是公务员追责方式,但它们并不是一种法律责任而是政治责任,所以,在性质上并不属于行政处分。
免职也不属于公务员处分种类。
处分期间,公务员应当低调行事,工资、级别和职务都不应有所增长,但有一个例外,警告处分期间可以涨工资。
处分的并处规则
吸收原则。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
相加原则。给予开除以外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处分程序
初步调查、立案、进一步调查、听取陈述和申辩、讨论决定、通知。
四、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