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大学四年就这么接近尾声了。
在我刚有记忆的时候,可能是三四岁的样子,还没上幼儿园。我经常躺在床上,想啊想啊,我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子。可是未来这个东西很神秘,你能看到一些模模糊糊的影子,但又不知道它们是什么。
小时候,我有一套玩具,可以搭成金字塔的形状。我就假装这个金字塔,有着魔力。只要我用手指顶着塔尖,让它旋转起来,我就能去到我想去的地方。
那时候,我对世界上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问爸爸电灯为什么会发光,问爸爸为什么楼下小河的河水是绿色的,喇叭又为什么能发出声响。而爸爸也总是充满耐心地跟我解释。在那个大家连十个阿拉伯数字都认不清的年龄,我就知道了世界上除了正数还存在负数。在那个大家连二十六个字母都认不清的年龄,我的爸爸就开始教我国际音标。
家里有一台大大的摄像机,要扛在肩上的那种。爸爸很喜欢拿着摄像机给我录像,但是我很讨厌。因为我觉得自己长得丑,从来不敢多看两眼镜子。
那时候的录像带,一盒有iPad那么大,需要在专门的放映机上才能放映。有时候放映机太久没用了,积了灰尘,就需要打开盖子,塞一张纸币到磁鼓上,让机器运行一会儿,擦去磁头上的灰尘。
而我总是能看着打开了盖子的机器看得入神。仿佛能从一圈圈转动的磁鼓背后,看到那些记录了下来的,和没来得及记录下来的事情。
后来,上小学了。我是老实巴交的那种孩子,被老师叫到背诵就紧张得发抖,被同桌欺负也只敢忍气吞声。所以学校里的小混混都爱欺负我。四年级的时候,有一天在操场上摔了一跤,手肘上擦破一大片皮,后来结了很大一块痂。一天中午,我从教室门口走进教室里的时候,一个同学迎面走过来,撞了我一下,然后顺手把这一大块伤疤给撕了下来。这时候,未来的影子清晰了一点,我希望时间快点过去,然后快点升上初中,离开这些讨厌的小混混。
四年级的同桌,是一个总是扎着双丸子头的女生。她的手上总是拿着两把三角尺,一个手一把。每次有事情要叫我的时候,就用三角尺戳我一下。而我总是觉得她的丸子头好玩,忍不住去捏它。她会弹钢琴。那时候我总觉得会弹钢琴的女生,跟熊猫一样少。所以我总是很期待,有一天能去她家玩,然后听她弹点什么。
四年级结束的时候,我们拿到了老师发给我们的学生手册,上面写着五年级被编入的新班。我在509,而她在506。我们说,我们的教室应该在同一层楼吧,以后下课就到走廊出来聊天。但是等到五年级开学的时候,我却一直等不到她。原来她转学了。
五年级和六年级,剩下的时间里,我总觉得心里面,少了点什么。
初中的时候,我喜欢上了绿日的摇滚。刚刚萌芽的青春,就沐浴在狂躁的鼓点下面。那段时间,我总是顶着厚厚的头发,总想等有一天头发够长了,瞒着父母偷偷去理发店,叫师傅给我烫一个绿日主唱的发型。初中,我第一次登上了舞台,在元旦的汇演上,跳舞。然后我就爱上了这种感觉。台下的几百上千人,看着你的每一个动作,为你欢呼和鼓掌。这时候,我想要的未来就是站在舞台上,背着一把电吉他,对着台下说谢谢你们。我希望时间快点过去,然后就能在高中里参加社团,组乐队。
有时候,一些事情,如果别人不说,你就永远都不会知道。我们初一初二的班主任高高瘦瘦的,还喜欢穿高跟鞋,所以被我们叫做竹竿。现在想想,我是很感激当时遇到了这么一个班主任的。
有一天中午,我们吃完饭,而我跟几个同学贪玩,在楼下没跟大部队一起回教室。等我们回教室的时候,整个教室都鸦雀无声,大家都低着头不敢说话。而竹竿坐在讲台上,黑着脸盯着刚刚从后门走进来的我们。
我们拿起水杯,去饮水机接水,回教室,放下水杯。准备坐下的时候,竹竿把我们几个人叫上了讲台,排成一排,然后挨个训话。她讲的那么多话里面,有一句我一直记着,直到现在。她说:“你们这些人,浮躁得要死”。那一瞬间,我意识到了我一直以来的表现。而后的每一场考试我都不再唉声叹气,每一次出行都不再抱怨大人拖拉,每一次和别人讲话,每一次帮别人做事情,我都告诉自己,不能浮躁。
到了高中,我当了三年班长,成绩也一直在变好。因为我醒悟过来,我留的发型并不好看,我唱歌也不太好听,吉他也只会扫扫弦。身边还有很多从小就学音乐的朋友,比我优秀的朋友。而我也不想再当一个老实巴交的人,我想改变自己。
那时候的知乎还是满地学术,看到大家口中的大学生活, 我又知道了这是我要追求的东西。所以我把头发剃回了寸头,然后扎到书本里。从高一大家觉得你能考个专科就不错了,到高三在两千八百理科生里排名一百多。高中,我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普通人。梦想是考大学,谈恋爱和赚钱,有空就玩玩音乐。
很多年之后,我在《基督山伯爵》里读到这么一段话:“您听我说,瓦朗迪娜,您有没有对哪个人感到过一种无法抗拒的好感?尽管您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人,您却觉得像是早就认识他似的,您问自己在什么时候、在哪儿见过他,可您又想不起来时间和地点,于是您就觉得那都是在早先的另外一个世界上,而这种好感只是一种回忆的苏醒而已,您有过这种感觉吗?”
那时候我在学校的贴吧,认识了一个网友。而在我发现我一直以为是男孩子的网友其实是女孩子之后,就一直想见到她。
我见到她的时候,是一次放学后。校门口黑压压的人头下面穿着的,是清一色的校服。每个学生的区别都在书包上,而她的书包是亮蓝色的,特别好认。在看到那个书包的时候,她的名字几乎脱口而出。她听到了有人叫她,她转过头来,她笑了。见到她的一瞬间,就是这种上辈子见过的感觉。而在她之前或之后,这种感觉再也没有出现过。
大一一年,虽然是最傻逼的一年,但是却是大学里最快乐的一年。那时候的想法是,毕业了去当一个嵌入式工程师。于是每天都花很多时间,学单片机,学各种芯片。而且一想到要给她一个不愁钱的未来,做什么都很有劲。
在大学里,没有了以前的每天跟同一班人一起上课,也没有了每个人下课后都是一样的路线,去食堂吃饭,回宿舍睡觉。所以好像比起高中,少了很多朋友。不过当时谈着恋爱,每天走在校道上,脸上都挂着甜蜜的笑容,在手机上分享着自己的学校,这些好像也没什么。
那时候,从宿舍到教室,要穿过文山湖的湖畔,那是一条两旁长满大叔的小道。而在文山湖旁边,有一块石头,刻着“古石今人”四个字。阳光透过树叶,在石头上留下杂乱的光斑,轻轻地晃动着。而我每次经过这块石头,都有一只胖胖的橘猫,眯着眼睛盘踞在它旁边,慵懒地晒着太阳。它的脸本来就大,还胖,所以我们都叫它大脸猫。我只要看到了大脸猫,都会跟她分享。两个人隔着几百公里的距离,一起被它可爱到。
在大学里度过的第一个元旦,跟宿友骑着自行车去到了岸边。隔水相望就是香港。把自行车的脚架打下来,然后趴在栏杆上,看着对面若有若无的车水马龙,跟宿友感慨似乎昨天还是大学新生,眨眼间就成了老饼。
大二,我换了宿舍,去上课也不再需要穿过那条小道了。再次听到大脸猫的消息,是学校的公众号,说它去世了。本身就肥胖,还患了猫艾滋。放假的时候,跟流浪狗打了一架,便虚弱得再也起不来了。
大脸猫去世了,那个让我每次见到,都觉得上辈子见过的人也离开了。在分开之后,我的大学再也没有那么快乐了。我不知道这两件事之间有没有所联系。我不知道是本来人生就会慢慢变得难以快乐起来,还是是因为身边少了个人。
她的脸已经在记忆里慢慢模糊了。再接下来的那四分之三的生命里,这张脸也许会慢慢模糊到,无论我怎么回想,都想不起来是什么样子。她最终也会变成我对别人说起时的两三句话而已。或者再也不会跟人提起。
有个师兄,在知道我会一点编曲之后,问我要不要一起写一首歌,送给母校。我答应了。作词的佳慧姐,比我大两届,当时大四。毕业晚会的舞台上,琴声响了起来,佳慧姐对学校的回忆和不舍,也成了台下几千人的回忆和不舍。我转过身看到大家拿着点亮了闪光灯的手机在摇晃,转回来的时候,眼泪就掉了下来。那时候,佳慧姐也许也在台下擦着眼泪吧。
现在我的大学,也走到了末尾。前面是我们还没踏足过的社会。在学校里生活了16年,突然这样的生活就要结束了。我心里只有惊慌。青春的美好,已经开始离我而去。而向我扑面而来的那一团迷雾里,我看到的是日渐枯燥的生活,是越收越窄的道路,是渐渐褶皱的皮肤,是激情褪去之后剩下的烦闷。
我一直都有写日记的习惯,因为我觉得当我老了的时候,如果我寂寞了,我就会躺在躺椅上,一边喝波霸奶茶,一边看小时候的日记,看自己的青春岁月。
只是我没想到,在青春岁月里,寂寞已经找上了门。
生活毕竟不像小说。写完了看下来,每个人竟只有寥寥几笔。也是,每个人都是匆匆过客。到最后,还是自己,硬着头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