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床榻了,被我压塌的,闺蜜一脸懵逼的从睡梦中问我:发生了什么?床怎么了?
她自然是不能理解,人怎么可以把床压塌,因为她只有八十二斤,我们一起去水上乐园,工作人员都不让我们坐一条船,理由是我们体重差距太大,事实上我比她重了40斤,这是什么概念。
最终造成的结果,就是她在情场上无往不利,而我,都是泪。
不过我觉得这没什么好愤愤不平的,我自己找男朋友一直看脸,从幼儿园到现在能让我产生好感的男生,几乎都是好看的男孩子,丑的几乎一眼都不会看,上了高中,自由分配座位时,我几乎是立即选定班里长得最好看的男孩子来坐同桌,自己是颜狗,自然没必要嫌弃他人以外表来判定人。
瘦到一百斤一下,世界都是我的,别说是好看的小哥哥了。加油,你是最胖的。
我现在看的很清楚了,公关小哥绝对对我没有任何意思,既然如此那也没必要多做联系了,现在即便倒贴,别人恐怕都未见的会多看一眼,更何况我们的工作交际那么多。也不是以前无所顾忌,肆无忌惮的小孩子了,唉。莫名为自己感到心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