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就是这样,少年时向往城市,年长了却期待回归田园。原因一半归于年龄和性情,一半关乎生存需要。
城市对于年轻人而言,是灯红酒绿,是纸醉金迷,是流光溢彩,是遍地流金的一种诱惑,是对青春和激情的挥洒。古往今来,都市都是潮流的引领,是变革的源头,是名利的渊薮。城市似乎有一种永恒的魅力,能永保对乡野的吸引和辐射。犹如朝廷的魅力,对举子永远地存在一般:
有人星夜赶科场,有人辞官归故里;少年不识愁滋味,老来方知行路难。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互联网还不发达,青年的我从乡间到南方的一座水边城市读书,第一次亲眼目睹十层以上的高楼和霓虹闪烁的城市。城里川流不息的车流人流和被灯光照亮的夜空,让我印象深刻,让我深味到什么是城乡差距,什么是速度和便捷,什么是资源的占有,什么是温柔富贵乡,什么是穷乡僻壤。那时,我由衷地感叹:城市真好!城市真美!人活一世,一定要到过城市!
因为城市是商贾名流求名利权位的所在,是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一个广阔平台。城市是奋斗的代名词,是扩张的双胞胎。城市是属于年轻人的,它是人创业拼搏的战场,年轻,就该来一下城市拼搏,挥洒汗水,施展才华,才不负此生。
因此,年轻时寄才情于都市,年老时寄闲情于田园,是无数人的情怀轨迹。
《圣经》有句话说道:“我要打的仗已打过,我要走的路已走过,权名位已成硝烟散去,放下这一切吧。”那些从城市归田园居的成功者,是想享受一番陶令的归隐生活,才选择一种荣华富贵之后的归隐。
那些在城里混不开,无法立足者,是谈不上归隐的。他们原本就没有显贵过。没出过远洋的船只,就没有回港之说。比如我。
作为一个平凡的写作者,我至今也没有达到自己定位的“荣华富贵”的高度。但这不影响我喜欢乡间。居久城市之后,我厌烦了太多太多的钢筋混凝土打造出来的坚硬,厌烦了城市的喧嚣、尾气、农药残留和转基因食品以及过快的节奏和过大的生存压力;害怕了城市的复杂、红绿灯、罚单和堵车。城市在我眼里,已不再是当年的心驰神往,她是一个有脾气的贵妇了。
而乡间,她像一个油菜花般的村姑,她不会给我那么多的伤害和焦虑,给予我的,是朴素宁静,是清风明月,是人际的单纯善良,是对被伤害和已感染的身心的一种有效修复和清洁净化。
在乡间,夜里,我可以看苍穹的银河里无数明明灭灭的繁星,可以享受无边的宁静(除了蛙叫,就只剩准点的鸡打鸣);白天,我可以睡到自然醒,然后起床喂鸡,捡还带着温暖的土鸡蛋,煎来下酒。
可以在郁郁葱葱的八角树下读书写字,可以查邮件看新闻,可以微信远方的朋友。
可以闲时去拍拍野花野草,摘摘杨梅和儿时吃过的野果。即使不吃,也享受那份儿时的乐趣。热了,就到竹林里享受清凉,感受竹子所独有的那份:“尚未出土先有节,纵使凌云也虚心”。
而这一切,是城市所赐予不了我的。以前网络尚未发达,写篇文章要到镇上或县上投寄,买本书也非得到城里的书店才行。那时寄身于城里,图的是那份方便快捷,图的是一个利于发展的舞台。
二十年后,如今的乡间也能办到这一切,宅在乡间的茅棚里,把一个老旧的石磨盘当大茶盘倚着品茶、读书、写字,一点键盘或鼠标,文章就发送出去了,稿费也随之而来,采购之物也会快递上门,我早已不用挤去人多的城里熙熙攘攘地为名来为利往,就这么安然奢侈地呆在乡间,过一种不荣华富贵也可享有的隐在田园的生活。挺好。
感恩这个美好的时代,庆幸生于一个大的国度的太平盛世里,使我们得以奢侈地活在乡间,而不再有大的城乡差距。
乡间早已繁花似锦,都市不足羡矣!归田园吧,这里也能争取到你我想要的生活,从容淡定中也能实现我们的目标和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