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多年,我终于再次看见了清晨六点的校园的模样,不是因为我兴致所致而早起,而是一夜未眠。
回想昨夜与她一别,他日重逢或是期年之后,届时异地为客,相约再聚之时,把酒言欢,或许我能更加自信成熟,她更精致动人。
上次相见已是半年以前,这近两百天来,我去过了她最喜欢的城市,追寻她曾走过的步伐,在那座城市的三十天,是孤独的三十天,一个人在城市里寻找出现在她的照片里的地方,是充实的三十天,我感受着她以前的生活,我甚至可以想象到她在这里的喜怒哀乐。我去到了她想去而没去的城市,感受着她想要拥有的未来,在那里我似乎能看见当初我们做的约定。
忆初次相遇,惊艳于她的外貌,沉醉在她的声音,倾倒于她的言谈。她是帕特农神庙走出的雅典娜,来凡尘俗世吸一口烟火气儿,我是贫民窟里的孤儿,仿佛多看她一眼也是亵渎。
或许是生活跟我开了玩笑,让她走进了我的生活而离去时除了回忆什么也没留下。应该是命运眷顾了我,让我朝思暮想的人于两百天后重新出现,一解相思苦,偏偏又悄然离去,更添相思愁。
送她离去后,我站在那里竟然丢了方向,我不知道何处是我归宿,我的脚步该迈向何处。
几经犹豫,我终于迈向了学校,用了三个小时走完平常四十分钟的路。晚秋的凌晨是冰冷的,薄雾已起,沾湿了发梢,寒风轻啸,刺透了薄衫,寂静无声,刺痛了耳膜。当城市陷入熟睡,唯有街灯与我相伴,我每向前一步就能离光明更近一步,离她更远一步,在光明与她的抉择中,我的每一步都犹豫而沉重。
夜乡晨时,街灯悄然熄灭,城市开始苏醒,夜色在最后一刻耗光了昨日留下的残余热量,而我哆嗦的身体刺激着我的神经,让我以清醒的状态去迎接新的日出。
寒晨予我以美景,寒晨予我以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