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莲》片尾,冯小刚说:后来李雪莲的故事被当成个笑话讲,讲到最后李雪莲都忘了笑话讲的是自己,自己也跟着笑。仿佛这话是在对影院里那些笑着准备离场的观众讲的,我们都是听导演讲笑话的“李雪莲”——在北京开着小饭店,再也不去告状的李雪莲。李雪莲的命运已经不是哪个具体的农村妇女的命运,而是现实中的每一位观众的命运。
李雪莲篇
李雪莲打复婚离婚官司,状告官员,吃尽了苦头。打赢官司是她生活下去的动力,为了洗刷清白,她历尽艰辛。当秦玉河出车祸死亡后,她打不成官司了,清白也无法洗刷,她的生活失去了希望。她之所以能抵抗万难,勇敢、执着的生活下去,希望——打赢官司的希望是最大的动力,没了希望,她选择上吊自杀。但是,正如范伟饰演的果农讲的,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对李雪莲来说,难道不能给自己另找一个生活的希望吗?
不是没有过。郭涛饰演的大头曾经给过她另外的希望,没有仇恨的美好生活。她确实动心了,确实妥协了——不是向周围世界妥协,而是自己在内心向自己妥协了。除了仇恨、名誉,生活中还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值得她追求。经过多年的失败控诉,她累了。而且,结婚能证明她的清白,证明她不是潘金莲。这另一个希望看起来非常值得她去追求。但在大头积极描摹他们的美好生活的时候,意外出现了。美好生活还是那个美好生活,只是,从李雪莲的角度,美好生活和自己产生了距离。这种距离来源于无意中撞见大头和别人打电话谈论他们的事情——她被生活抛出去了,成为一名旁观者;在一旁静静的听着那个电话中的自己,犹如看着舞台上的戏。之前的真实生活,包括对未来的希望,都变得虚假了。她不能在这种虚假中执着的生活下去,更不要谈生活的动力。
打官司不一样,因为这对她来说一直是真实的生活,她沉浸其中二十多年。打赢官司的希望,尽管屡遭挫败,却从不显示出虚假;恰恰相反的是,每次挫败让她更能沉浸希望之中,挫败让她更觉生活和希望的真实。在这种努力——挫败——真实中,妥协、和解永远不会出现。
希望消失,李雪莲的生活也面临死亡。最后李雪莲在北京开饭馆的桥段,电影用了梦幻般的光影和色调,不难看出妥协后的李雪莲的生活被蒙上了朦胧的色彩,这不仅是对李雪莲此时生活有失真实的暗示,更说明导演对李雪莲这种选择的质疑。
官僚篇
一种声音是:电影中从县长到首长的各级官员都在讲如何解决信访问题,为民办事,所以,这是部主旋律电影。这种论调的由来估计是电影里大篇幅的官员办事桥段,而且大部分官员确实在诚心办事。但他们办事的目的却不是诚心为民,而是害怕自己官位不保。在确保官位的前提下,诚心办事(例如:下基层找李雪莲谈话,解决生活困难)是一种策略,权力碾压(例如:把李雪莲关起来,对李雪莲北上围追堵截)也是一种策略,而他们两种策略都去施行,更是说明他们在目的和手段两者性质上的分裂。
另一方面,李雪莲告状这件事本身不关政府的事,告状属于司法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而行政机关的官员处处小心谨慎,处心积虑讨好李雪莲,并因为李雪莲的进京大动干戈,电影中的这些桥段本省就是对政府官员,甚至官僚体系的讽刺。
电影中的官员说过类似的话,李雪莲的案子判败诉是正确的,这个事情不归政府管。确实是这样,败诉了如果不服,上诉到更高一级人民法院,与政府何干?告状这件司法事件,整的政府各级行政部门不得安生。即使我们承认李雪莲是个没文化的农村妇女、法盲,但是这么多有知识有文化的政府人员也和李雪莲一样不懂事瞎胡闹吗?
更深的现实是,我们的官僚体系延续的是两千多年的人治,而不是现代化社会的法治。在人治下,领导一喜一怒预示着下属官员的晋生和降级,这也是李雪莲执意进京告状的原因:让北京的领导怒一下,让地方的官员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