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记得某名作家文中说过,他曾见到一幅画,一个老人,柱着拐杖,慢慢向山下走,走向自己的坟墓。每每想及,总不寒而栗。虽然说人自出生便开始走向死亡,但正视起来还是有些难度。就像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所写的:
必有一天,我会听见喊我回去。
那时您可以想像一个孩子,他玩累了可他还没玩够呢,心里好些新奇的念头甚至等不及到明天。也可以想像是一个老人,无可置疑地走向他的安息地,走得任劳任怨。还可以想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人,互相一次次说“我一刻也不想离开你”,又互相一次次说“时间已经不早了”,时间不早了可我一刻也不想离开你,一刻也不想离开你可时间毕竟是不早了。
我说不好我想不想回去。我说不好是想还是不想,还是无所谓。我说不好我是像那个孩子,还是像那个老人,还是像一个热恋中的情人。很可能是这样:我同时是他们三个。我来的时候是个孩子,他有那么多孩子气的念头所以才哭着喊着闹着要来,他一来一见到这个世界便立刻成了不要命的情人,而对一个情人来说,不管多么漫长的时光也是稍纵即逝,那时他便明白,每一步每一步,其实一步步都是走在回去的路上。当牵牛花初开的时节,葬礼的号角就已吹响。
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晖之时。那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请允许我在一篇书评中大段引用其它作者的文章,但大道至简,很多东西都有其相通之处,而不同国度、不同人生的作家作品之间有相通之处这事儿早已不足为奇。君不见,有一个专业便叫做比较文学。我想《学习做一个会老的人》一书的作者拉姆•达斯当初如果有机会见到史铁生,他们一定有许多话可说。 不信你看这部书的副标题便是:终有一天,你我都会步入荆棘之地。作者这种态度,同史铁生的观点又何其相似。
当然,这本书并不是《我与地坛》的姐妹篇,作者主要描述的是自己中风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详细与大家分享了自己心态的转变,对变老这件事的个人观点。
作为当年畅销书《活在当下》的作者,在此书中拉姆•达斯便反复告诫人们,不要执著于一些外在的、稍纵即逝的东西,而是要关注生命中永恒的东西——爱、美、智慧。
而这本《学习做一个会老的人》,可以看做是《活在当下》的升级版。
在这本书中,作者告诉我们,心有余而力不足时,就慢下来。作者还表示,伤害你的不是疼痛,而是对痛苦的恐惧。无论病痛有多深,但如何面对却是由你来选择。我们要做个旁观者,而不是被疼痛左右。我们更应该转变因病痛产生的观念和态度,以此来缓解自己的痛苦。摆脱痛苦有两种方法,观察和接受。这话不假,以个人的所谓经验看,当我把每天上班这事由咬牙忍受,为稻梁谋变成搜集写作素材,观察生活渠道时,一下子有如洗发水广告中用了***洗发水以后,整个人都不同了。
虽然鸡汤总告诉我们,不能改变环境,就改变你的心灵,这话听着真的很滥,但在大环境无法变迁时,或许我们唯一能做的也只有这个了。这一点,二战期间被关进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心理学家维克多.弗兰克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进行了最好的证明。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一位在印度灵修长达数十年的心理学者作者受东方文明的影响深刻,书中举到的许多例子都令人想起中国文化,比如他在书中便给大家讲了盲人摸象和塞翁失马两个故事,只不过在中国的塞翁失马故事中侵略者是胡人,“居一年,胡人大入塞,丁壮者引弦而战。”而在作者的笔下胡人变成了哥萨克,或者是这个故事传到国外后产生的变异版。
朱光潜在其代表作《谈美》中有一篇文章叫做:慢慢走,欣赏啊!文名源于一个标语牌,阿尔卑斯山谷中有一条大汽车路,两旁景物极美,路上插着一个标语牌劝告游人说:“慢慢走,欣赏啊!这本《学习做一个会老的人》的主旨精神与这句话有异曲同工之秒。作者在书的后记中说,希望借这本书探讨人生,想方设法看清自己的后半生,适应人生这一转折,满足于安然老去。看罢全书,轻轻合上,默然回想,是的,他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