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前的英国作家毛姆和他的代表作之一《月亮和六便士》,在文学界和读书界声名浩荡,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为什么有这么大的魅力?让我这个界外人士有点好奇。
一直对长篇小说是有点发怵的,内心有些纠结,不舍花那么多时间去读。就像囊中羞涩的人,在一件昂贵奢侈品面前茫然迟疑,很想买却几欲先遁的奔溃心态。
然而看了这部小说后,意犹未尽地去看毛姆其它两部,《刀锋》和《人性的枷锁》。《人性的枷锁》据说是带点自传性质,很长。还未看完,但写得非常细腻和全面,其实特别适合青少年去读或者中老年回顾一下走过的路,可以找到参考坐标或者曾经自己的某些身影。粗略地说,毛姆的小说,都喜欢写人生,艺术,哲学,信仰之类的话题,都还是比较合我的口味。
相对来说,《月亮和六便士》情节和人物比较简单些,但从艺术创作和哲学高度来讲,我认为《月亮和六便士》更高一筹。
小说描写了一个天才型艺术家“思特夫克兰德” 成长和实现之路,是以法国印象主义画派大家高更为原型灵感进行创作。读的过程中对高更产生浓厚兴趣,想做个印证,后来发现,实际上“高更”和小说主角相比,虽然人生经历框架雷同,但人物“内核”差别还是很大。高更还有人之常情和人之常性的一面,所以姑且不管高更了,就当“思特夫克兰德”是一个新人。
小说中从一段带有极具神秘色彩的关于主角的八卦花边坊间传闻---中年成功男“思特夫克兰德”私奔开始,变得引人入胜起来。
成功中年“思特夫克兰德”看起来憨厚稳重,事业有成,做着股票经纪的生意,有带花园的独栋别墅,家有热衷和名人雅士交际的耐看文艺中年妻,家里装饰在女主布置下考究精美,每周在家里举行名流派对。早早育有二胎,儿女双全膝下承欢。时不时出去旅个游,度个假,生活富足无忧,岁月静好。正如作者所言,放佛完全可以看到他们幸福的一生直到走进坟墓。
但令所有人始料不及的是(包括他的妻子),就是这位浓眉大眼高鼻梁,满脸福相的成功男, 在某一个早晨,留下一份决绝告别的书信,抛妻弃子女而走,从伦敦去了巴黎,没有人知道原因。
唯一人性化的推理就是必有奸情,背后肯定是人性的扭曲和道德的沦丧。
第一人称“我”受不幸的“思特夫克兰德”老婆的委托,带着挽救失足迷途中年的使命,去巴黎寻找“思特夫克兰德”,本想着抓个现行,活捉在巴黎这个浪漫之都和小三住在豪华酒店里过着“花天酒地’生活的他。
结果是再一次剧情大翻转,在一家条件非常像“十元住宿”的招待所找到了“思特夫克兰德”,原来根本没有小三,他孤身一人来学画画的,他想寻找自己的梦想。说不清为啥,只能说像着了魔。
“思特夫克兰德”从这一章开始,从之前泯然于众的模糊平庸形象慢慢变得生动张扬,就像一个工业化大批量生产充气娃娃,满满注入了“精气神”的东西,慢慢变得狮虎之气。
不得不佩服毛姆高超的人物塑造能力, 开始全方位让“思特夫克兰德”迸发出独特的魅力。一言蔽之,主角放佛像一个“道系”和“佛系”,“魔系”甚至于“兽系”的混合体。
说他是兽系---作者满腹才华,用了很多语言上的套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绳之以法,甚至当头棒喝。“思特夫克兰德”用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大无畏精神,照单全收。作者做思想工作的功力,要是用在正常人身上,一定把对方杀得片甲不留,无地自容,认清苦海无边而回头向岸,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但“思特夫克兰德”吃了秤砣铁了心,如一个内功深厚的绝世高手,作者打出去所有劲道如吸入黑洞,无影无踪,而“思特夫克兰德”皮毛无损。令作者精疲力竭,无F可说。
说他是道系---回归原始,藐视一切世俗道德和规范,张口就是“关你P事,关我P事,哥屋恩,我不一样。”
说他是佛系---老婆孩子都割舍了,恰似弘一法师的的决绝,只求清静无扰,不明真理不罢休。
说他是魔系---毫无感恩之心,别人救他于水火中,他乘机把别人绿了。绿了也就绿了,还甩了别人老婆使她提前完成人生使命(自尽),最后却毫无内疚之心。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我怀疑毛姆一定看了中国的《庄子》,在多处刻画“思特夫克兰德”的精气神上,恍惚看到大量《庄子》中人物的魅力特质:
瘦骨嶙峋却看似格外强健,力量无穷的样子;
看上去很笨拙,“呆若木鸡”,面无表情,但又放佛和万物跟大地息息相通,身上充满原始的气息,带着大自然的神秘力量。
即使潦倒不堪,但魅力令人招架不住,放佛可以被他散发出的炙热力量而融化掉,不发一语就征服了别人的妻子;
毛姆把“思特夫克兰德”塑造成了一个几乎绝对自由的人,而且还是纯粹的艺术家和哲学家。
什么叫“绝对自由”?
他可以完全不在乎任何一个人的看法。做到这样的人估计也只有圣人了。
也许很多人不服气,我也可以做到啊。
而毛姆早就看穿了一切:“在世人面前叛逆反常并不难,只要这种反常正是自己小圈子的正常,就能洋洋自得;满可以不畏风险顾盼自雄,但博取认同的欲望恐怕是文明人最深的本能。”
一语道尽了无数英雄豪杰,首富大神都逃不脱人性枷锁的一面。
世人常为功名利禄辛劳,可是这个“思特夫克兰德”的行为完全打破了世俗追求:
画画不但从来不卖,而且还很少给人看;
对获得“终身艺术成就奖”这种追求嗤之以鼻。
来到与世隔绝的岛上探索真理;
最绝的是,在眼睛瞎了后的一年里,用生命的最后精力和心灵之眼绘出了一生中最重要最伟大的巨大壁画,放佛已经道破天机。
然而临死时却付之一炬,不留下一丝痕迹。
书中有一段对话说明一切:
我:“想想看,你不认识不曾谋面的人被你笔下的作品打动,受到微妙或强烈的震撼,难道你不欣慰吗?人人喜欢有影响力。让世人灵魂深处感到悲悯或恐慌,我想不到比这更绝的力量了。”
他:“滥情。”
我:“那你干吗在乎自己画得好坏?”
他:“不在乎,我只想把自己看到的画出来。”
还有另外的自由,几乎可以心无挂碍,超然物外。
可能有些人总习惯于励志的角度去看,以为他在实现梦想的路上,克服了种种艰难困苦,忍受了多少痛苦。但对他来说,即使穷困潦倒,即使贫病交加,可这一切他几乎浑然不觉,从无困苦之色,毫不抱怨。哪里需要什么“克服”和“忍受”,不存在的。
几乎不需要任何“自律”的能力,也无须像苦行僧那样故意迎难而上自我折磨,似乎脑子里的“痛苦”的传感神经早就做了阻断手术。
如果一定要说痛苦,猜测也只有一种:想画自己心中所见却不能如愿表达,像一个艺术家一样接受“灵魂”的煎熬去发现真理。
其实说了这一大堆,我个人觉得也不用佩服他什么,首先这是毛姆塑造的纯粹艺术家的理想模型,世上本无这种可能;虽然不可能有,也并不是毛姆瞎写而毫无意义,这是毛姆艺术表现的探索和人物创造,可以作为一种像北斗星一样仰望;
就算真有其人,只能说“思特夫克兰德”是“神”选中了他,他脑子里几乎99.99%被追求艺术的愿望填满了,没有空再想其他,(比如连男欢女爱之事对他来说都萎缩到最小,尽管还是有一点,太反人性了吧)。
对他来说一切只是顺其自然,本能而已。就像一个人如果脑子里只有“善”的思想,做了一辈子好事就丝毫不难。
当然,退一步讲,即使无法全然做到跟这个“思特夫克兰德”一样。其实大多数人,在生命中有无数个片刻,或者有那么些“一秒钟”的瞬间,我们有过心无旁骛,全神贯注于喜欢的事情忘却其他所有,认真的样子都好象街边贴膜的小哥。这个时候,也可以说,是最接近“神”的时候。
真正让人佩服的,还是在各种选择和诱惑的撕扯中,还是坚定不移地选择了自己想要的凡人。
我觉得小说重点描述了三个方面:1)复杂矛盾的人性;2)自我; 3)艺术的本质;
作为已到不惑之年的人来说,人性复杂不复杂,已经没有太多兴趣。对“自我”和“艺术的本质”兴趣盎然,还在探索。
限于篇幅,聊一下“自我”,这是一个很复杂的心理学概念,也可以扯上哲学范畴,说不清理还乱,很可能会把一个好好的人说得怀疑人生。
我认为,简单地说,“自我”就是“自己喜欢或者希望自己活成的样子”,自己如何确定好跟世界的关系。
自我有多重要?
“思特夫克兰德”从40岁开始,穷尽一生,只会实现自我,把自己所思所想完全表达出来。这是非常快乐非常满足的事。人生才没有真真白活。
打个粗浅的比方,就像一个爱美的女性在衣帽间穿衣打扮,如果没有镜子可以让她确定“自我的形象”,是不会心满意足的。
我们很多人特别希望自己活成被别人认可和羡慕的样子,也有人却可以完全不管别人是否喜欢自己,只要自己开心。
从“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角度去看,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这两者没有高下之分,唯一的标准就是“喜欢就好”;
没有人的“自我”可以在别人的”自我“表现更具优越感。
比方说,并不是一个想成“佛”的自我可以比一个真正喜欢做“普通老百姓”的自我来得高贵。
所以我觉得小说里面,爱慕虚荣喜欢现实物质生活的斯朱丽太太;热爱艺术却画技平庸以及“被绿的”画家斯特里兰克;还是为了追寻爱情甘愿飞蛾扑火般地去“出轨”思特夫克兰德的勃朗什--也就是平庸画家斯特里兰克的老婆,当然还有一些路人甲乙丙,都是在忠于自我实现自我的人,他们都是“成功的人生”。他们都有清楚的人生目标,都有自己喜爱的生活模式。我想这或许也是毛姆有意为之的设计。
相对来说,失败的自我就是模棱两不可的状态,一切的痛苦来自于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