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是王小波先生起了头,号召大家做一个有趣的人。
遗憾的是,自此以后,价值标签的茫茫辞海里多出“有趣”一项,甚至有和相貌财富并肩而行的趋势。你可以丑,可以穷,但是占了有趣一条,至少还不算罔存人世。若是貌美而多金,竟然还有趣,便无疑是人生赢家,若没趣呢,甩手一句“好看的皮囊很多,有趣的灵魂太少”。得,也只是一副空皮囊而已了。好似活在气球人间,有趣满满者大而轻浮,将直入于云端。
于是明里暗里也开始争妍斗趣。奈何自己虽然一身都是趣味,可趣味毕竟不是气味,怎样抖擞也无法弥漫,只好另寻途径。最廉价的方式当属增加才艺,而才艺的增长恐怕也仅仅止步于能在朋友圈发一张图文并茂,调色得宜,看起来很厉害的照片。点击发送的一刹那,心满意足的等待点赞,心想自己也是一个有趣的人呢。
我想,有趣大抵该是出于对生活本真的热爱,而非夹杂着恐惧和虚荣的炫耀。有趣不是为人的目的,仅是专注执着的附加产物。当一人于世间众妙择一二最乐玩赏者,日夜抚摩玩味,与之合而为一,丧我忘我,因其追究之深,必然会体味诸多常人因浅尝则止而无法领略的风景,闲时叨念,旁人惊觉此中意味非比寻常,又无可形容,只冠之以有趣可也。
人存于世,因于种种固有观念,往往给自己设立太多成见般的人格标准。当所有人都遵守这样的标准,自己的缺失往往会带来内心的恐惧。而依附于旁人评价的满足,又常常恶化成虚荣的土壤。别让有趣也成为其中之一吧。
希望有一天,我能不在忌惮于自己的无趣,并忘记一切类似于此的名相,全心投入生活。然后乐呵呵的说一声,我这人挺没趣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