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组织而言,数字化可以是组织能力的提升,可以是数据资产的应用,可以是产品或服务的创新;那么,它带给组织的价值或成效可以是内部效率的提升,市场营收的增长,以及组织及其生态的进化。
通过数字化,组织的效率能够得到显著的提升,具体可表现为内部流程的效率提升、资源或资产利用率的提升、运营敏捷性的提升,以及成本模型的优化,等等。
通过数字化,组织的营业收入也可以实现显著增长,这主要通过获取新的客户、提供新型或优化的产品或服务、新型或优化的营销渠道,以及新型的定价或营收模式(比如服务型制造)等方式来实现的。
通过数字化,组织及其组织所在的生态也可以不断进化。比如,通过数字化实现商业模式的重构,从产品型商业模式转型为平台型商业模式,乃至生态型商业模式。又比如,在数字化支持下,组织可以实现各种形式的“去中介”,组织的架构可以得到大大的简化或扁平化。
在制订数字化转型举措时,数字化能力提升、数字化资产构建和数字化产品创新等数字化作用,与效率提升、营收增长和组织进化等数字化成效,可以作为同一枚硬币的A面或B面。比如,以数字化能力提升为转型举措,以效率提升等方面的成效为其效果评价,这是由因到果的工作思路;或者,以效率提升等方面的效果提升为出发点,从能力提升、资产构建或产品创新等角度去制订具体的行动方案,这是自果寻因的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