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生活到底是个什么样子,我想,没有谁可以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
莱雷是艾略特的外甥女伊莎贝尔的未婚夫。他是一个孤儿,在父执奈尔逊医生的监护下成长,与伊莎贝尔青梅竹马。大约十六七岁,莱雷便成了一名空军,参加了一次战役,退役后回到美国,20岁与伊莎贝尔订婚。莱雷的故事,从这里开始。莱雷复员后,一反以往的“热爱生活”的常态,既不上大学,也不找工作,靠一笔不算太高的年金,游手好闲,我所事事,自称为“闲荡”。也就是说,莱雷已经不太习惯 ,乃至根本不愿意像以往那样过着“正常人”的生活。奈尔逊博士说:“战争对莱雷有所影响。他去的时候是怎么个人,回来的时候便已不是那么个人了。这并不只是说他长了岁数。发生了什么事,使他的个性改变了。”原来,是空军朋友柏奇的死亡使莱雷苏醒过来。
若死亡是生命中一次真正重大的机会,然而并不是所有人能够把握。大到目睹陌生人甚至亲朋好友去世,小到花开花落、树叶凋零,很多人都不为所动。只有有悟性、有慧根、敏感的人,极富于同情心、及具有形而上学倾向的人,才能从他人的死亡中看出自己的死亡,看出人类必一死的终极命运,看到生命整个失去根基,俨然赖以为生的绿洲突然变成了荒漠或沼泽。莱雷说“你就很难不问自己生活到底是为了什么,生活有没有任何意义。”用他自己的话说“过去我从来没有认真想过上帝,这时我开始去想上帝。”
真正的生活,有意义的生活,应该和寻求上帝的旅途是类似的,“上帝”只是意义的别名。莱雷的身上散发着一种圣徒气息,他的生活曾经被上帝之 光所照耀。与真正的生活相对的,是没有上帝的物质生活。20世纪初的欧美,这种生活源于尼采所谓的“上帝死了”、海德格尔所谓“存在即遗忘”所带来的普遍的虚无主义情绪。毛姆敏锐的嗅觉,捕捉到了当时西方世界弥漫的这种气息,且将这种生活刻画的惟妙惟肖、入木三分。这也是本书中绝大多数人的生活。莱雷在美国尤其是芝加哥这样的城市里,仿佛是一个飞到天空之上的热气球却由于意外故障而被迫飘荡的人。
寻找上帝,是由于上帝在原本本真的生活中失去了踪迹,我们寻找上帝,就是寻找最原始的自我,还原一切纯粹的事物面目。对意义的探求,始于对无意义的的察觉。而死亡,这个吞噬一切的灵魂,是导致人生无意义的的根本原因。当一个人意识到自己终归要走向死亡时,他不能不兴起“他的全部作为和全部生活都毫无意义”的念头。正是由于死亡问题的逼迫而至,人类才发明了艺术、哲学和宗教的归宿点则是对于不死的渴望。然而,艺术只能以感性的方式在想象的领域召唤生命,鼓舞生命。哲学的理性思考意识到死亡的最终不可战胜性,对于死亡只能徒叹奈何,充其梁以苏格拉底的方式做到“提前进入死亡”、“预先学习死亡”,习惯死亡,接受死亡。宗教则不然,所有伟大的宗教都试图一劳永逸地征服死亡,彻底解决死亡问题。所有基督教的耶稣声称“我就是生命”。信仰上帝就可以获得灵魂的永生。而佛教中也提出“生老病死”的问题,将死亡的问题指向具体化。死亡的原初意义,是教会人们精神觉醒,经历过死的人才能更好地领悟生。而莱雷的道路大体上介于哲学与宗教之间。所以当其未婚妻伊莎贝尔以成婚为由建议他到朋友格雷父亲的公司上班时,莱雷做出了生命中重大的决定,莱雷想要独自寻找的旅途,至于想要寻找什么,找寻生命的意义,找寻未来,更是找寻本真的自己。他想要给予自己更多的时间,更多地与自己独处,听从内心的指引和召唤,在有限的人生之内挖掘自我,即萨特所言“虚无自己”,寻找“自我的存在”。海德格尔说“人给世界赋予了意义”,人是虚无来到世界的存在,人的能力就是不断地在做虚无,虚无之后使世界获得轮廓,使自我获得轮廓。来了亲眼目睹死亡之后引起对人生意义的感触、困惑和思索,他说:“除非我对事情有了一定的看法,否则我将永远得不到平静。”
用毛姆的说法,莱雷“在追求一个隐遁于无知的云雾中的理想——就像一个天文学家仅仅由于数学计算告诉他有一颗星球存在他便找寻这个星球”。且他已经被自己脑中“半明半昧的观念”完全控制住了,变成了这一观念的提线木偶。所以他不能不出发,不能不行走,不能不寻求。但追求上帝只能会使生活变得不堪与不安。与其相似的后来认识的科斯蒂为了生活,选择了驱逐上帝,向生活低头,自我阉割了精神。而莱雷世界上唯一过的生活是纯粹的精神生活。莱雷寻找的不是现成的给定的上帝,肯定不是艾略特临终忏悔的上帝,而是自己寻觅、个人亲证的上帝。所以莱雷说:“我想要相信,但是我相信不了一个比一般上流人士好不了多少的上帝”。《刀锋》在20世纪初期西方文化陷入虚无主义情绪的背景下,也可能意味着莱雷所寻觅的上帝,并不属于西方文化传统、基督教文化传统的上帝,而是东方文化传统的上帝,特别是瑜伽者的上帝。也可能是说,莱雷只能是寻找,却未必寻得。的确,如果上帝不是一个外在的对象,那么,寻找上帝也就是发现自我的过程,使生活获得意义或创造意义的唯一途径,也就是自我认识与自我完善。也许,“人类能为自己树立的最伟大的理想着是自我完善。”但不同的是,自我完善是一个无止境的过程,它是一个只能向往却不能占有的一个过程、只能追求却无法实现的目标,就像人永远想成为上帝但却永远与我们保持着无限的距离一样。
无疑,“自我完善”是一个超越于东西方之外的最高理想,因为唯有普世的东西才是真正终极的东西。只是毛姆认为,这个最高理想或普世价值,在20世纪初的西方现代社会,尤其是美国的现代商业社会,已经失落了、无从寻觅了,所以莱雷说:“我也像罗拉一样,我所来到的这个世界太老了,并且我也来得太晚了。我应该生在中世纪,那时信仰宗教是件自然而然的事。”正因为上帝的身姿似乎在西方现代隐匿了,正因为莱雷在美国故乡听不到上帝的声音,毛姆才让莱雷走了一段迂回而漫长的道路,去察看上帝的脚印,追踪和上帝的消息。先是离开美国到了法国,接着去了德国,最后到达印度。他在印度哲人那里领悟到的真理,其实归根到底,也就是西方文化传统中内含的真理。莱雷在人生中的每一个重大时刻,都希望能够去希腊游泳,这象征着他的精神源头在希腊,而非印度。印度或东方只是一种偶然的他力和助力。西方文化中出现的问题只能由西方文化来解决。地球是圆的,任何一种越洋航海,只要沿着正确方向,最终总是返回原点,回归自身。
苏格拉底曾经提出“认识你自己”,这难道就是类似的终极真理吗?这一结论看起来微不足道,之所以看起来微不足道,是因为我们从未经历过,因此它对于我们并没有什么深刻的意旨。我们用苏格拉底的格言炫耀自己的博学,苏格拉底却在我们的炫耀中弃我们而去。有一种感悟,一旦用生命经历了,这种感悟就会上升到人生境界里并且携带着一个人的全部漫游历程,宛如希腊神庙呈现着地中海的风格和阳光。莱雷的领悟已经完全融入了他的血肉之中。
莱雷的多年游历,以及不间断的阅读,使他窥见了上帝投射的一线光芒,嗅到一丝真理的气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莱雷实现了他的目标。游历完印度之后,莱雷说:“我的学徒生活已经结束。今后这笔收入只会成为我的包袱。我将要甩掉它。”扔掉包袱,是为了轻装上阵,开始另一种行走。现在莱雷就像一个满心建筑精神家园的人,费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房屋的设计图,剩下的事情就是盖房子了。精神生活的法则是减法,是舍弃。舍弃得越是彻底,越是干净,行走在刀锋之上便越是轻盈自如。大隐隐于市,莱雷决定定居纽约,做一个汽车修理工,或者当一名出租车司机。与此同时,抽空写一本书,莱雷写作,不是为了写作而写作,不是为了当一名职业作家而是为了描述他解决精神困惑的历程,记录他在流浪途中的所见所闻,报告他在朝圣路上的心得,或许这才是本来意义上的写作。
毛姆通过莱雷这个纯粹虚构的理想人物,揭示了人性中固有的一个精神维度。这一精神维度,在20世纪初的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欧美世界中被清晰地意识到,在莱雷身上得以显豁,但在人类历史上的一切时代、一切地点、它始终存在,亘古不变。
正如尼采所言,“人是形而上学的动物,人在本质上就是一种不能不找寻上帝,不能不追寻意义的存在。”莱雷是勇于追求人生意义的人的文学象征。莱雷的存在时间不属于某个特定的时代,而属于人类生活的全部历史时期;莱雷的存在空间不属于西方、不属于美国、而属于人类居住的所在地方。
“醒来,快起来,接近伟大的导师,才察觉道途的艰辛,其中的岔路,宛如剃刀边缘。“” 《迦陀奥义》www.baidu.co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