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农村组织(合作社、人民公社)、经济政策(1953年开始的统购统销+票证制度)和户籍制度制约,农民被紧紧地绑在土地上。
第一节 一个古老的事实被重新确认
中国农民的自发改革是饥饿逼出来的,僵死的农业管理体制剥夺了农民的自由。
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这种制度,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非常清晰。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的全是自己的。这一制度显示了产权明晰对生产力的发展有很大威力。但是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如:农民对产前、产后的服务项目办不了,也办不好;造成了土地过分分散,很难实现农业现代化;农业劳动力的流动造成了新的社会问题。
第二节 乡镇企业:计划经济的“异军”
人们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称为中国农民的两项伟大创造。
拿起“榔头”对付“剪刀”,这是乡镇企业产生的根本原因。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也是农民对付“剪刀差”的手段,即少生产剪刀差大的产品,多生产剪刀差小、没有剪刀差的产品。乡镇企业出现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联产承包责任制提高后劳动效率提高,在土地面积有限的情况下,解放了农业劳动力剩余。
乡镇企业从计划经济的岩层里挤出了一条缝隙
农民办乡镇企业面临的问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资料不是商品,不能买卖,只能分配。没有原料、技术、设备、资金。砖瓦厂常常是乡镇企业的起点,拿砖瓦去城里交换简单工业生产品。
计划经济不可能考虑太详细,如农民盖房所用钢材、有些小商品没有进入计划经济目录。农民便从这些缝隙中抓住机会,开办小轧钢厂、机电厂、纺织厂、化工厂、食品厂等。通过计划外物资换物资等办法去换原材料。
乡镇企业的几种模式:集体经济的“苏南模式”;家庭经济的“温州模式”(足迹遍布全国各地的供销员)、“珠江模式”(三来一补)
乡镇企业的发展吸纳了农业剩余劳动力、构造了市场经济为城市经济改革开辟了道路、促进了小城镇繁荣缩小了城乡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