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完老谋子的《第二十条》,真让人大跌眼镜,就是个无厘头的闹剧。没想到行走江湖几十年,老谋子仍旧未能深算!
理想化的开端
窝在家里不想出去,看的是枪版。
首先看到了时长140分,以为老谋子终于拍了部大片,纳闷啥情节能整出这么长时间?刚一开始,背景竟然传来几声女人咳嗽,诧异了一下,还好被检察官白皙清纯的脸蛋和义正辞严给挡了过去。
大戏上演,疑窦丛生。
一帮上访要债的刚冲进去,副检和承办人出来的可真快。要知道现实当中,那可不是想见就能见的,而且,面对这些“弱势群体”,其实公职人员往往更弱势,还敢义正辞严高声吆喝让他们出去把车开走?
我亲眼见过一个上访案件,来了100多人,检察院门卫那里的纸杯子摆了满满2桌子。
韩明出场,好戏连台。
一个刚借调过去的,连案情都不清楚,就敢冲出来承诺“司法救助”?似乎瞬间解局了。但是他一个借调到捕诉部门的就敢擅自替控申部门决定受理司法救助?
而且田检说得对,上级不给钱咋整?要知道司法救助一般上会研究的,连老大都不敢擅自决定。
理想化的过程
韩明和吕玲玲的“婚外情”以及引发的家庭冲突,真是没劲,俩人连个kiss都没打,这情节插入得味同嚼蜡。
还有田检对吕玲玲的“单相思”,冷不丁整出这么个楔子,我还以为他俩当晚得大打出手呢。
好了,上面是我鸡蛋里挑骨头。说点正经的。
张贵生去北京上访好多次,韩明几句话过去,就能承诺不再去上访?如此一言九鼎,足以天雨粟,鬼夜哭,功比三皇五帝,徳齐文武周公。
他用私人关系给张贵生找了个工作,公私不分,这是有多么拎不清?
不得不说,韩明吃芥末被辣得有口说不出,枪版背景有个美女哈哈大笑,刺激我继续看下去。
戏中的硬伤可是不少。
吕玲玲和韩明不戴工作证和法律文书去调查王永强老婆孩子下落,吕玲玲去医院重症监护室看被害人刘文经,跟踪黑社会去车站保护郝秀萍和孩子,还要把她们带回检察院,安排在家附近小旅馆,带着郝秀萍找证人,这都是啥逻辑?
我翻遍《刑事诉讼规则》也没发现哪条规定授权检察官可以这么干,更何况吕玲玲已经不是主办检察官。
刘文经死,其亲属在检察院门口聚众,市zfw书记,最低是正处级,直接出来讲话和承诺?这跨度可不是一般的大。
张贵生又要去北京上访,韩明开车截访,张贵生被撞死;吕玲玲和韩明带着郝秀萍取证,结果被逼跳楼,他俩未经请示汇报就敢这么干?
这都属于重大责任事故了,严重一点,定他们滥用职权罪并不为过。现实中这么操作的可能性基本为0。
听证会播放的视频清晰展示王永强和刘文经对打全过程尤其是刘文经去车里取刀,为了凑出“正当防卫”的桥段,连点常识都不要了。
理想化的结果
片尾,一众“好人”得到了奖赏,就连工作中滥用职权、出现严重后果的吕玲玲都官复原职,就差对韩明老婆的行政拘留进行国家赔偿了。
能够理解本片“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舆论导向。
但是,过程中吕玲玲和韩明公然知法犯法,片尾却口口声声“公平正义”,不是挺可笑的吗?
河北迁西,因为75岁老人实名举报县委书记李贵富被迅速立案逮捕起诉而名扬天下。要不是最高检突然介入撤回起诉,我相信老马被判决有罪的可能性超过99.9%。
迁西检察院做得怎么样?老马是幸运的,不是每一个案子都能由最高检介入判断的。
昆山龙哥被反杀案,据说就是《第二十条》的原型,如果不是在网上迅速发酵,能否被认定正当防卫,实在心里没底。
不少律师反映的“动手就是互殴”的普遍做法,以及《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实际都在诉说着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制度的举步维艰。
我亲眼看见某地办理的一个正当防卫案件,多次上检委会研究,前后历时4、5年,做了大量的工作,才最终以正当防卫为由做了绝对不起诉。
电影可以虚构,但是不能侮辱智商。坏莱坞之所以搞得好,剧情设定的真实不做作是首要原因。
大过年的,打低分不好,看在是枪版的份上,给个5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