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通纳的一生,算的上失败么?
作者在本书的第一页用克制而直白的语言描述了他的一生,十九岁进入密苏里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在母校教书至死。寥寥数语,没有什么特别值得一提的地方。很难想象,在这种基调下,如何写一本引人入胜的书。毕竟,我们已经看惯了英雄梦想。
带着疑惑,斯通纳的故事开始了。
01
斯通纳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在农活的重压下,十七岁就开始驼背。在务农的间隙时间里,他读完了高中,心想可以接手更多的农活以减轻父母的负担。斯通纳的父亲突然问他,想不想去哥伦比亚大学的农学院。
“你们真的想让我去吗?”他问道,似乎半是希望得到否定的答复。“你们真的想让我去吗?”
斯通纳没有问自己的内心,而是顺从了父母的意愿注册成为农学院一名新生。在大学二年级接触了文学概论课程后,他模糊地感觉到自我意识开始苏醒,兴趣从农业转变为文学,到快要毕业的时候,斯隆老师与他有了以下一段对话:
“可是你知道吗,斯通纳先生?”斯隆问道。“你现在还不了解自己?你是当老师的料。”
“你确定吗?”
“我敢肯定。”斯隆轻柔地说。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斯通纳采纳了老师的建议,攻读了硕士和博士学位,顺利成为了哥伦比亚大学的一名讲师。
他与同事的关系处得小心翼翼,凡事客客气气地不明确表态。
在一次聚会上他对一个叫伊迪丝的女孩儿一见钟情并展开了追求,两人很快结婚,中途也毫无波澜险阻。
至少到这一部分结束,斯通纳的人生是成功的,摆脱了贫困的出身,获得了体面的工作,与意中人结为伴侣。他的每一步看似都没有鲜明而强烈的自主意识,他不过是遵从了师长的建议,波澜不惊,勤勤恳恳,却都恰到好处。作者刻意用从容、冷静的笔法叙述,毫无渲染。虽然没有惊心动魄的地方,还是令人满意的。人生步上正轨,幸福而安稳的日子就在眼前。
02
不到一个月,斯通纳就知道自己的婚姻失败了。不到一年,他已经不抱改善的希望。
他尝试去改善夫妻的关系,试验过许多取悦伊迪丝的小窍门,均以失败告终。他学会了沉默,并满足伊迪丝的愿望。她想要个孩子,格蕾斯出生了。斯通纳热爱女儿,他照顾卧病在床的妻子,收拾家庭,照顾两个柔弱无助的人,毫无怨言。伊迪丝想要买一幢属于自己的房子,他咬牙接收,努力工作还贷。
在事业里,他因为坚持自己的原则,没有让学生沃尔克通过论文答辩,因此和系主任克劳斯曼在此后的二十多年里,两人谁也没有直接和对方说过话。顺便提一句,他并没有成功的把沃尔克拒之门外,在暑假结束后,沃尔克又回到了学校。而因为得罪了克劳斯曼,他的课程安排严重影响了他的工作与自主支配的时间。
在某种无精打采的倦怠下,他想要沉下心来读点东西,却感觉力不从心。他越来越强烈的怀疑,怀疑生活是否值得过下去,是否曾经有过生活。
从长远看,世间万物,甚至让他获得领悟的这份学问,都是徒劳和一场空,而且最终要消解成一片谁无法撼动的虚无。
人生过半,作者用极其冷酷且压抑的语调评价斯通纳的半生:
他已经四十二岁,往前,看不到任何自己渴望享受的东西,往后,看不到任何值得费心铭记的事物。
如此清白且不抗争的活着,却虚无的令人灰心丧气。这样的人生是失败的么?是无意义的么?
03
总有峰回路转的时候,凯瑟琳·德里斯科尔闯入了斯通纳的世界。猝不及防的爱情总是那么美好。之前的斯通纳隐忍且苍白,仿佛永远那么不温不火,他好似突然有了色彩,开始鲜活了起来。他们生活在一个暗淡的世界,他们把自己美好的部分带到这个世界,所以,不久,外面那个熙来熙往,语声哗然的世界,不断变化和持续运动的世界,在他们看来都是假的虚幻的。
这个互相取暖的世界很快破灭了。他只是轻微的挣扎了下便屈服了。日复一日,他碰到的人没有一个觉得他出了什么差错。
他没法抛弃一切与凯瑟琳走,因为那样的话他会变得面目全非,血肉模糊。他会变得什么都不是。他们终究是属于现在这个世界,逃脱不了。
他的世外桃源,他的心灵栖息地消失殆尽。这个世界还是照样愚蠢而邪恶。斯通纳不具备能够与世界抗争的胆量,他只是默默顺从,一如既往。
他的无动于衷,源于对自己生活的清醒的认识。在他内心深处,在他记忆深处,是对困苦、饥饿、忍耐和痛苦的洞悉。虽然他很少想起早年在布恩维尔农场的经历,但经常会隐隐约约想到自己的血缘传承。这是祖辈给予的传承,他们过着卑贱、辛苦、坚忍的生活,他们共同的信仰就是把自己的脸交给一个严苛不公的世界,那一张张脸毫无表情,生硬又荒凉。
此后,他认真且固执的工作,有一股狗一般的倔强劲和毅力,除此以外,他看不到教室以及往大里说大学高楼外面发生的任何事物。
04
之后的岁月伴随着身体机能的下降不停加速,在不可遏制的衰老下,64岁时,斯通纳被确诊为癌症。
这样的人生是失败的么?不抗争是错么?
斯通纳的好友曾经说过,斯通纳把大学当作一幢巨大的仓库,类似图书馆或者货栈,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进出挑选能够成全自己的东西,大家在里面共同工作,犹如一间公共蜂巢里的小蜜蜂。代表着真善美。人们总想绕过角落,踏入下一条走廊;他们总想看到下一本书,你没有读过的那本书,或者站在下一排书架旁边,你没到过的书架。
正如每个人都囿于自己的皮囊,斯通纳囿于学校这个巨大的图书馆。他在其中生息,服从它的运行规则和制度,哪怕是婚外情也没有超出它的范围。他想当一名教师,他成了教师。他曾经想要爱,他拥有了爱,然后他放弃了。他还能期望什么呢?
斯通纳从来不是一个志向远大的人,想要功成名就,家财万贯。其实斯通纳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他的每一步人生转折都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的生活不浪漫也不传奇,激动人心的时刻也寥寥,仿佛整个人生都被蒙上了阴影。
这种不动声色的无力感正是作者想要表达的,人生就是由无数个平淡琐碎的片段堆砌,很难有什么不一样的烟火。如果你事无巨细的,用放大镜去观察一个人的一生,蔓延眼前的也是这般黯淡、无聊、心灰意冷。
好在他还有学问,斯通纳对文学研究的热爱,对教育、对知识的潜心研究,令他获得了智慧以及自我,在学术中体认自我的价值与意义。虽然他在漫长的岁月尽头,他发现苦苦追寻的智慧背后是无知。
他的退休演讲里说,他已经教了四十年的书,如果没有当老师,他不知道自己会做什么,他要谢谢允许他教书。
他从未甘于平庸,也没有放弃思索生命的意义,始终恪守着自我的道德尊严。大学是他的避难所,更是他的栖息地。他拒绝去改变世界,也拒绝让世界改变自己。
作者约翰·威廉斯这样评价斯通纳,“我觉得他是个名符其实的英雄。很多读过这本小说的人都觉得斯通纳的人生太可怜和不幸了。我却觉得他的人生过得很好。显然,他的生活比大多数人要好。他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他对自己所做的事情也充满感情,他觉得自己的工作意义重大……在这部小说中,我觉得最关键的是斯通纳对一份工作的感觉……一份这个词语所体现的良好和体面意义上的工作。工作给他某种特别的身份感,成就了他的自我。”
我们会活下去——因为我们不得不活下去。哪怕是如此微不足道的存在,总会留下些微的痕迹。只要这样,就算不得一败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