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会有个人陪你过余生

文|程安

我身边有很多不靠谱的姑娘,有和男朋友私奔到外地举行婚礼却跑错了酒店的,有和男朋友爱情长跑结婚前分手莫名其妙闪婚生子的,还有爱上男同各种尝试以为可以扭转对方性取向的。

不管靠谱不靠谱,结婚对大家来说,是件水到渠成的是。

但是小镇姑娘例外,沟渠水满溢出来,她还迟迟不放行。

小镇姑娘第一次提到结婚,是在2010年。

那时,我还是一根正苗红的好学生,偶尔逃课吃炸鸡,考试不抄也能过。接到电话,我吓一跳,连夜科普“如果当一名尽职的伴娘”。还背着爸妈偷练酒量,灌得自己晨昏不分。

然而左等右盼,将近年底还不见伴娘服的踪影,我好奇地电话催促:准备的怎么样了?我已经掌握了一个合格伴娘的所有品质了。

对方答曰:婚礼不可操之过急,改年后。

我一想,有道理。挂了电话继续脑海里模拟伴娘角色。

年过完了,她说:现在结婚是不是太早了,你都还没毕业呢。

我心想,我没毕业跟你结婚有什么关系。

于是改到下一年。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转眼间就到了2016年。

一个电话打过来,歇斯底里大吼:程安快告诉我你的三围,我给你买伴娘服。

我要死不活:哦,S号。

她在电话里大骂:你有没有一个伴娘的职业操守,居然这么冷淡地回复我!

“哦。新婚快乐。”

她暴跳如雷,我隔着那么远都能感觉到她想撕碎了我,“太雷同了,换个祝福!”

“别再吃回头草了。”

说完我们都愣了。

第一次看到小镇姑娘的时候,我问她,你是不是金牛座啊。

她眯着眼睛,很认真地皱着眉,撩拨着刘海问我,你怎么知道啊。

我差点笑疯。

我知道个屁啊。我只是觉得这个姑娘长的很踏实,皮肤细腻,黑的均匀,像极了一头水牛卧躺在淤泥里的质感。看,长得多金牛座。

当然,混熟后知道真相的小镇姑娘,一把拎起我,我慌张地死死抱住塞满教科书的桌子,连人带桌一路从讲台拖到最后一排。

如此蛮力,太、太、太金牛了。

小镇姑娘,在大家面前欢脱的一只逗逼,信誓旦旦带你翻墙越岭千里迢迢跋山涉水去上网,前脚坐下,后脚被一路跟来的老师当场抓个现行;在生人面前像是一头只顾吃草不言不语的牛,甚至抄作业都一副正经脸孔,安静地一行一行抄着,任天地风云突变,不急不躁。

但是有一个人,小镇姑娘一见到他就会惶恐,恨不得找个地洞隐藏起来,但又忍不住分分钟蹦到对方面前,一天来回现行800遍。

我算是最早知道这件事的,她有天主动来找我帮忙。

那阵子,我在学校里的人设有点分裂。

在大部分人眼里,我是娇小柔弱的萌妹子,不护送回家就会被坏人的糖果骗走。然而在另外一部分人眼里,我就是个爷们。

后者都是好姐妹们的男朋友或潜在男朋友。

那时的我肩负着帮好姐们签红线搭桥的重任。

姐们说喜欢哪个男生,给我对方的各种信息,我阅读理解后,去把那家伙叫到走廊上,拍着对方的肩膀说:来大兄弟,我们做哥们吧。叫我大哥就行。

遇上个子高的,我够不到肩膀的,我就改拍胳膊,反正江湖气概不能少。

等时机成熟,再传递姐们的表白,或将其约到姐们指定的地点,通常,我喜欢暗示怂恿他们去追姐们。

简单粗暴。

这举动在女生眼里超级够义气,但是在她们的对象眼里,实在是一点女人味都没有,不过也足够保险,久而久之,找我牵红线的人越来越多。

名气大到连力大无穷的金牛座小镇姑娘都找我了。她告诉我她喜欢的男生叫一万。我一惊,快速回想了一万的生平,他除了脸白一些,没有什么优点了啊。

小镇姑娘怒视我,我赶紧往后退,以免遭遇不测。

就在那条无人的走道上,我被迫听着小镇姑娘诉说一万的种种好。年代久远,那些好处我都忘记了。反正我们年轻时候喜欢一个人,就是不需要多么轰天动地的理由。

他篮球打的帅,是你喜欢的原因;他字写得好,足以迷倒你;他唱歌好听,你觉得特别撩妹;他一整天臭脸要结冰了冷情商低到令人发指,但没办法,你就是觉得与众不同啊。

我们喜欢的人,不用多么伟大,我喜欢你这件事本身,足以伟大了。

按照套路,我要去找一万,认他做小弟。

靠近他的座位边时,他正和其他人比赛,一个拳头猛地砸下去,一支笔碎得渣渣,围着的一圈人立刻吆喝着:大哥威武!大哥厉害!

妈的,黑社会吗?

他得意地一笑,牙从嘴唇间露出来,白森森的,他抬头,看到我,问,你要从这里过去吗?

这时提议让他当我小弟,显然不是好主意。于是我伪善地点点头。

他嘴裂得更大,伸出右手,说: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兄弟们正嗷嗷待哺,等在打牙祭呢。

妈的,绿林好汉吗?

但我顶着一帮人黑漆漆乌溜溜大眼睛盯着我的压力,认怂了。

没法控制自己的手不往口袋里去,摸遍了口袋,掏出一颗阿尔卑斯,牛奶味的。那是我从其他同学那里搜刮来的。

其实现在想想,很奇怪那时候为什么大家都爱吃这个糖。

他一把夺过,五官皱到一起,惊讶的语调唱着黄梅戏:就一根?然后换了腔调,哎算了,有,比冇好哇。

妈的,安庆人装什么港台腔。

但他的浮夸表演,这才是开始。

他把糖放在桌子正中央,比划来比划去,就差跑到讲台拿起长迟衡量了,然后朝左手心“呸”一声再朝右手心“呸”一下,接着双手搓起来,突然猛地一拳砸到桌子上放糖的位置,继而“砰砰砰”连续砸了好几拳头,糖果包装在他的“拳”威下,一点点憋下去。

在我呆滞的目光里,他捏起糖,撕开糖果纸,朝每只手上撒一点糖粉,大家开心地闹成一团。最后移到我面前,念念有词:吃水不忘挖井人,来,最后一点糖粉分给你好了。

妈的,有这种分糖的方式?

我撒腿跑了,拼死拖着小镇姑娘,拉到厕所里,跟她嘀咕,“你换个人喜欢吧。这个小白脸,实在是很凶残,还不讲卫生。”

小镇姑娘双眼直冒桃心,扭扭捏捏地说,“刚刚发生的事情我看到了,实在是太man了啊。”

“啊?”

要不怎么说陷入爱河的女人智商为负呢。

可是,只要姐们当事人不“毁约”,这红线,我必须得搭成功,不能让自己多年来建立的名望毁于一旦。

多方打听后,知道一万目前正是人生最脆弱的时候,不久前,她表白被拒,目前正处于空窗失恋精神失常期。

要知道,在情感上,很多时候,男人其实比女人还没安全感。乘虚而入,向来都是一条绿色通道。

于是我打算和他谈心。

我没有傻到逼迫自己欣赏他如何砸拳头,我采取了学生时代最流行的方式——纸条。

几个回合下来,他对我已经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我觉得时机成熟,于是告诉他,据我观察,我们班有个女生喜欢他。

他立马问我是谁。

我说,等你放下了这一段感情,想好开始下一段的时候我再告诉你。然后巴拉巴拉一堆煽情的话,那情怀,堪比我现在写的广告创意文案。

过了几天,他又来问到底是谁。

我回了一串省略号。

后桌递过纸条的同时,偷偷地张望四周,问,谁喜欢一万啊?

我一惊,妈的,你偷看纸条?!

为了避免再次被偷看,又避免我直接去递纸条引发一连串的谣言,我想了一个损招,在餐巾纸上写字,完了之后朝上面倒一点点水,再用草稿纸包起来。

在听到后桌悄悄鄙夷的一声“吔”后,我满意地继续做题了。

不一会,对方也回了一个同样形式的信件。

妈的,为毛我觉得好恶心,真像是拆开一堆鼻涕纸。

几番之后,一万跑来找我,首先,他表达了这个通信方式的恶心,还配合的干呕几声,接着表明正题。

他说,我很感谢有个人在这个时候喜欢我,我想,我可以试着开始一段新的感情。或许是一段缘分呢,你不告诉我,对我不公平,我有权利决定要不要回应对方的喜欢。

我又跑去问小镇姑娘,我说要不再吊他几天?

她把拳头捏的啪啪响,目光如炬,咬咬切齿,你觉得有必要吗?

我摇着头:完全没必要,我觉得现在这个时机非常的适合!

那一刻,我明白了一句话“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他们是同类,动不动就喜欢使拳头。·

于是我给一万回信告诉他,快叫我大哥。

一万知道规矩后,就天天喊我老大了。那段时间,我享受了一班跑腿小弟的爱戴,同时也要爱戴他们,每天分一根棒棒糖,由一万砸碎,大伙分着吃,场面极其暴力堕落,还极其不卫生,但小镇姑娘看的特别开心。

她甚至重新摆放了书堆,利用光影原理和反射角度,在书堆里摆放了一块小镜片,在外人看来,这是一个女生的臭美,在她自己看来,这是一架追踪一万一举一动的无人机摄像头。

她常常对着镜子迷蒙眼,同桌吓得身子直打颤抖,见过自恋的,没见过这么自恋的。

搞得我每天跟间谍一样,来回递纸条。一开始一天一张,到后来,一天若干张。突然有一天,他们两不再找我递纸条了,我一惊,想着不会出了什么变故吧。于是写纸条问小镇姑娘,她说他们来回书信太多让我递不太方便,他们自己就可以解决了。

而我再去问一万,只见他写道:多谢老大做媒,以后我自己的幸福自己来处理吧,不用操心了。

我有一种一手养熟的瓜被人摘走了的感觉。以后再也不能偷偷看他们写了啥了。

2月14那天,小镇姑娘慌慌张张地找到我,把我拉到那个无人的走道里,掏出一颗很大的巧克力跟我说,那是一万送给她的礼物。我盯着那颗巧克力,说:那小子这么小气就送了一颗?

小镇姑娘一边剥开金黄色的纸包装,一边说:送了一盒,这一颗是赏给你的。

瞬间塞进了我的嘴里,我噘着嘴接住,内心感叹金牛座真的是行动派,简直防不胜防啊。就在我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又听到她说,万一他知道我把他送我的巧克力给别人吃,会不会不高兴?然后伸出手,捏着我的嘴,把那个巧克力往里塞。我拼命挣扎,可是她力大无穷,我不是对手,这个巧克力的最终归宿是,在我没尝到它的味道时,就滚进了我的喉咙里。

我真想破口大骂,但是敌我双方力量悬殊。

结果3月14号的时候,小镇姑娘又把我拉着这个走廊,掏出一个金黄色的巧克力。吞下巧克力的我,痛苦地问情人节不是过去了吗?

她说,一万说每个月的14号都是情人节,所以每个月都会送。

说完,一脸通红地看着我。

我赶紧摆手,说巧克力是爱情的象征,不用每个月给我来一颗的。小镇也摆手,皱眉,十分实诚:那不行,你是媒人,每次我都要和你分享的。

所以每个月的14号,我都会噎半天,感觉自己要得大脖子病了。

校园恋情是我们青春期最美好的恋爱。可是它有时候也会让我们受伤害。

那个女生来找一万的时候,全班人都看到了。一万没丝毫犹豫,就跟她走了。小镇姑娘很伤心,但是她什么都没说。

我愤愤不平:新欢难道没有旧爱重要吗?我从来都是有了新欢不再去看旧爱的。

小镇姑娘骂我:人渣!

“她是找他帮忙的。”小镇姑娘低着头,声音很弱小。

那个女生就是之前没接受一万表白的那个心上人。心上人在校外和另外一个女生结了点矛盾,那个女生就找了一班男生天天在路上堵她,她便来找一万,问一万能不能天天晚上送她回家,直到那些人不再闹事。

于是一万就去了。

还和那班人打了起来,第二天出现在我们的视线里,是一个挂了彩但是特别精神的一万。

讲真的,如果从成绩角度说,那个女生和小镇姑娘一样都是学渣,从身高来说差不多,从样貌分析吧,小镇姑娘胸比她大,虽然皮肤黑了点,但是比她好看。

我想不通一万为什么选择了她。可是我们最真情时候的爱恋,都是没标准的,全世界觉得好的,不一定能入我眼,全世界抛弃的,却可能是我的心肝宝贝。

他没和小镇姑娘解释,小镇姑娘也当做不知道。每天他们依然通纸条,和平时一样,什么都聊,到了放学,一万就冲出去,护着他的白玫瑰回家。

有一天,我和小镇姑娘坐在草地上吃冰棍的时候,那个白玫瑰走了过来。她看着小镇姑娘,露出很羞怯的神情,问,你是不是一万的女朋友?

小镇姑娘点点头。

“因为我最近遇到了点麻烦,所以一万才每天送我回家的。你别想太多啊。”她见小镇姑娘面无表情不说话,有些急了,“你放心,我不会影响你们的感情的。要不,我认他做大哥吧。这样总可以了吧。”

看着对方露出的笑容,我很不开心。

“他妈的谁不知道学生时代认的哥哥妹妹都是暧昧的关系。你知道一万是她男朋友你还使唤?这还不是影响别人感情?”

我话没说完,白玫瑰眼睛就红了,一阵风似的小跑走了。

没多久,我就见到小镇姑娘红着眼跑到角落里躲了起来。

竟然是白玫瑰去告了状,一万训斥了小镇姑娘一顿后提出分手。他觉得小镇姑娘没有包容心,而他是务必要去守护白玫瑰的。

小镇姑娘答应了分手,换来了一万嘴角不经意的微笑,却只能让自己躲在角落里哭泣。

白玫瑰和一万,不过都是仗着对方喜欢你比你喜欢他多一点罢了。

一万奋力去追去白玫瑰了,但是白玫瑰一直说不打算高中谈恋爱,一万就以为那是暗示他,大学再在一起。

那年填志愿的时候,一万问白玫瑰填哪个学校,白玫瑰说她填了A学校,于是一万很开心的填了A,然后小镇姑娘鼓足勇气问一万填了哪里,一万笑着揉着小镇姑娘的头发说,我填了B校呢。

最后的结果很搞笑,小镇姑娘去了B学校,遇见了白玫瑰,却没有找到一万。

而每次在校园里遇见,白玫瑰总是昂头挺胸目不斜视地从小镇姑娘面前晃过去。

女人之间,有时候就会这么世俗虚荣,会因为一个男人,而在彼此之间建起一场虚无的战争场地。稍微占一些情感优势的那一方,就像是上游的人们,看到比他靠下一点的人,总会心生一股优越感——看,你喝的水,是我的洗脚水呢。

但是女人的情谊,也会因为一个男人,而突然亲密起来。

白玫瑰开始莫名其妙地和小镇姑娘熟稔起来,有事没事就在小吃店偶遇问“你这个看起来很好吃我也来一份吧”,或者自修课来一句“好巧啊可以坐你旁边吗”,要不就是食堂里遇到说“我忘带饭卡可以借用你的吗”。

正常人要是遇到这样的,早翻着白眼走了。但是小镇姑娘实诚,她居然真的把饭卡递过去了,次数多了,卡里的用得厉害,她也不问。后来还是白玫瑰自己忍不住了跑来打听石头的情况。

石头是小镇姑娘班里最高的男同学,其实也是高中校友,高高瘦瘦,看起来纯良无害,实则撩妹无数。这厮上了大学后开始转性了,不再到处勾搭了。

小镇姑娘一下子就明白了白玫瑰找她的意图,希望借着她近水楼台先得月。甚至白玫瑰还提出了,撮合一万和小镇姑娘的感情为回报。

小镇姑娘生平第一次对白玫瑰发火了,把一盆饭菜倒到白玫瑰脸上,眯着眼警告她:别拿他的喜欢当做不要脸的资本。

白玫瑰吓傻了,但是她不傻,她早看到石头就坐在隔离桌。她随即在食堂里大哭起来,这哭声引来了石头的关注,他走过来,递过一张湿巾。白玫瑰偷笑着接过,但是她没看到石头看着小镇姑娘离去的眼神。

生活就是这么戏剧,你不想要的东西,偏偏就那么容易到来那么忠诚地守护,而你想要的,偏偏就是别人怎么唾弃都轮不到你的。

小镇姑娘那么喜欢一万,却抵不过白玫瑰的一个微笑。而白玫瑰费心心想走进石头的视线里,却不想石头被小镇姑娘迷住了。

就如当初一万追白玫瑰一样的劲头,石头开始追求小镇姑娘。

小镇姑娘一开始没答应,她心里只有一万。她甚至常常坐车去A校,一个人戴着耳机在A校里漫步,她想偶遇一万,即使没遇上,去走他走过的路,也是很浪漫的一件事。如果结局不能在一起,那么就让自己慢慢忘记吧。

可是,我们的心都是柔软的,石头的呵护,第一次让小镇姑娘感受到,原来在情感的世界里,不全是委屈和付出。两个人相处久了,就默默走到一起了。

白玫瑰知道了后,十分生气,为了报复或者为了泄气,她把一万叫了过来。那段时间,小镇姑娘走到哪里,都能看到白玫瑰和一万腻歪在一起的场景。

刚刚感受了爱情的甜蜜的她,开始心酸。

那一年的情人节,她看着白玫瑰手挽手和一万走进了一家小旅馆。白玫瑰甚至还回头朝她挑眉一笑。那一天的小镇姑娘,也将自己托付给了石头。

或许,有些事情,就是强扭不到吧。那么,为什么不好好珍惜身边人呢,为什么不尝试打开心扉,接受其他季节的风景呢。

小镇姑娘和石头腻歪在一起了。

临近大学毕业的时候,石头先去外地实习了,白玫瑰跟了去,并和一万分手了。

小镇姑娘得知白玫瑰和石头在同一家实习单位的时候,在电话里冲石头发了一顿火。这头是醋意十足,那头是疲惫不堪。

吵得次数多了,小镇姑娘说,不如分手吧。

她此生都不想和那个白玫瑰,有一丝一毫的瓜葛。

那天半夜,一万醉酒后给小镇姑娘打电话,胡言乱语说不清。

那一刻,小镇姑娘记起曾经一盒一盒的巧克力。那个年代,很多杂志电台都呼吁着“再不疯狂就老了”的口号,小镇姑娘沉思了,她在想,是不是自己是不是要为了感情,努力最后一次。从前,她那么轻易地就放下了她的感情,如今他们各自一无所有,为什么不试试呢。

小镇姑娘去了A校,在酒吧门口扶起弯腰狠命呕吐的一万。纵使她力大无穷,可是架起一个男人,还是很吃力的。她扶着他,送他回到出租屋,用热得快烧着开水,擦干他身上的秽物。

打扫房间,收拾整理,一夜无眠。

一万醒来后,看到小镇姑娘瘫坐在地板上,撑着小板凳睡得一脸丑样。我想,那个瞬间,他心里的某个地方应该很柔软很柔软吧。他抱起小镇姑娘,放倒在他的单人床上。小镇姑娘忽然睁开眼睛,伸出胳膊,勇敢地圈住了一万的脖子……

千山万水后,他们又在一起了。

一万应该真的试着去爱过小镇姑娘,那段时间他们俨然一对小夫妻。没有了学业的压力,也不去考虑工作,每天就简单的睡到自然醒,一起手牵手去超市买些食材回去,做着两份人的饭菜,夕阳西下时,一前一后去散步,抱着一个大大的西瓜回去,一人一半,端着看剧挖啊挖……

有些日子,虽然过得舒适,可它注定不属于你。

小镇姑娘每一天都很认真地度过,可总还是觉得一切太梦幻,不真实,她时常在一万睡着后,听着他的呼吸声发呆。

某个傍晚,小镇姑娘和一万手拉手从外面散步回来,他们刚打开门,就看到白玫瑰裹着浴巾出现在门口。

三个人都呆住了。

和几年前一样,这一次出局的仍然是小镇姑娘。她什么都没拿,就走了。一个人在街上晃荡,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人影堵在她面前。

是石头。

是想看好戏的白玫瑰叫来的石头。

女人之间最歹毒的妒忌不过是“我得不到的你也别想拥有”,但是白玫瑰低估了石头。

石头什么都没说,安静地带着小镇姑娘回去,离开那座城。那是2010年,他们重新在一起了,小镇姑娘说:我愿意嫁给你。

石头说,不急。

他给她时间,陪在她身边,用余生温暖她。

每一年,她都提出结婚。他都没回应。

一直到2016年,小镇姑娘举着一根验孕棒甩到石头面前:妈的,再不结婚就分手!

石头也蹦起来,指着自己有些发福的肚腩:老子从一个帅小伙熬到了小胖子,你敢分手?现在就去民政局!

听完故事不禁泪流满面,妈的又是奉子成婚,这个故事要怎么写?

小镇姑娘白了我一眼,不许说脏话影响我胎教!

过一会,她说:你要相信,总会有一个人,陪你过余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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