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啊……不客气”
第一次知道喜欢应该是在刚上初一的时候。
记得我在建国中学上初中,因为教育局改革,从我们这一届开始全部都要去那上学。本来打算收八个班,但是后来超出预期,临时又加了两个班,九班跟十班。所以我就被分到了那个多余的班级-十班,在一楼最西边,鸟不拉屎的地方,无人问津。
我的第一个同桌是林远,她奶奶家是我们那的,只是小时候她家搬到别的地方了,所以我没见过她。但是阴差阳错的我们成了同桌。
我记得她跟一个男生借胶带用,然后我从这个男生手里接过来时,他冲着我笑了笑说:麻烦递一下,谢谢。
我笑着说:“不客气”。
他的笑容那么灿烂,那么温暖,那一刻仿佛心都化了。
当时我把东西给林远时,她好奇的看着我问:“你怎么了,脸怎么这么红。”
“奥,没事……”
后来我知道了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很有特点,跟中国一个红遍大江南北的明星的名字一字不差,只是顺序变了。
那就叫他L吧。其实他个子不高,瘦瘦的,那时跟我们班180的比算是矮的了,他应该刚刚有170的样子,不过他真的长的特别帅,特别暖,穿什么衣服都好看,有几分像林志颖,所以后来导致我喜欢的第一个明星就是林志颖。
有时候感觉他特别高冷,因为几乎没见过他跟别的女孩说过话,只有一个女生,那是他小学同学,貌似他俩还挺不合。所以这一点还让我挺开心的。
开学没几天,我们就分了值日生表,幸运的事我俩居然都在二组,我看到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
从此我最喜欢干的事就是跟他一起打扫卫生。
那个时候我觉得这就是喜欢,确切的应该是偷偷的喜欢。
连名字挨在一起都觉得幸福
第二学期开始了,期末的成绩下来了,班主任把成绩单贴出来了。
下了班每个人都去门口那去看成绩单,我也特别好奇,赶紧去看看。从上到下努力的寻找,看到我的名字时,我被吓了一跳,又擦了擦眼镜,仔细的又看了一眼,我吃惊的不是我的名次,最吃惊的是跟我挨着的下一名就是他的名字。
这个时候我居然偷偷的笑了。
那个时候,暗恋一个人连名字挨在一起都觉得幸福。
我记得当时,每次出成绩后,班主任都会开一个交流会,美曰其名是本学期找一个比自己成绩好的同学做榜样,下次必须超越他。
那天中午老师跟我们说每个人定一个自己的目标,下次考试要超越他。而被挑战的那个人还要当场回复他,接受挑战。
我当时的第一反映是,L的超越对象会是谁。转念一想,还是想想自己的事吧,下午当着全班的面说什么呀。好不容易组织了一些内容,还算满意。
那天下午,没有上自习课,班主任给我们开交流会,其实也挺有意思的,顺便还能不用学习,这才是重点。
老师按名次点名,挨个让同学起来说。
“我要挑战的是陈鹏,下一次我要比他考的好……”
“我接受你的挑战,……”
一会轮到我了,我巴拉巴拉说了一通,坐下来。
我满意的坐下来想听L想说什么,因为下一个就是他。
“我要挑战的是,李晓顾……”
我听到的时候都傻眼了,对,我没听错,就是我的名字。后面的他说了什么,我一点都没听见,只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记得当时我的回复只有五个字“放马过来吧。”当时教室里一片哗然,霸气侧漏。
因为当时我已经想不出别什么话了,但是为了让他记住我,我必须用这一招了。
说完坐下后我就后悔了,我朝他座位那看了看,他居然也在看我,并且还朝我诡异的笑了笑,好像在跟我说,小样儿,挺霸气呀。
我赶紧转过脸,低下头我,肠子都悔青了,怎么可以这么霸道呢,我应该温柔点说一些别的话。当时特别气自己。
后来他记住了我,同时还真的超越了我,那句霸气侧漏的话也不在那么有底气。不过没关系,我并没有为此事而伤心。因为我们俩人还挨着,不过这次是他在前我在后。我们同时进步了。
多年以后才发现,为了给他留下印象,我们都爱说反话,越在乎才会越随意,不动声色的掩盖我们的喜欢。
行,说好了,谁都不许耍赖
当时我们每周要上一次微机课,那个时候,电脑并不普及,很少有人家里有电脑的。微机考试还作为中考的一部分,所以每周都要上微机课练习。
其实无非就是一些简单的操作,但那个时候真的不懂,一点都不夸张的讲,我连开机都不会。并且老师还特别凶,当时我觉得每周的这节课就是噩梦呀。
巧的时,我们的座位是按照名次来排的,毫无疑问,我又跟L挨着。其实当时我们全是挺熟的了,只是当时自己心里喜欢他,却从来没表现出来过,他也不知道。坐在他身边,心扑通扑通的跳,还假装自己特别淡定,面不改色。
我对电脑真的是一窍不通。他就在旁边一脸嫌弃的指导我,一边说我笨,还一边不厌其烦的给我讲。
那时候我哪听得进去,只是不住的说:“嗯,嗯,知道了”。其实我的思绪早已飞了。
从那以后,我讨厌的微机课却异常喜欢,因为一周的时间只有这50分钟我可以光明正大的离他更近一点了。不用担心别人会猜测我对他有什么。
我们小心翼翼的暗恋着一个人,怕他知道,又怕他知道装不知道。于是默默的学会了忍耐。
后来,课表调了,每周下午第三节课是体育课,第四节是微机课。然后就放学回家了(我们那时初中也住校,一周回家一次),为了省事,所以每次都是拿着计算机书上体育课。
有一次周五下午,下课了,L对我说:“给我拿着书啊,谢谢。”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就走了。
其实特别开心,又加了一次跟他说话的机会。
为了答谢L对他的帮助,我主动要求帮他把书带回教室,这样他就不用回教室,直接回家了。
没想到他同意了,还说:“小丫头,觉悟挺高呀,放心,以后你的计算机课我全包了。”
于是我们达成协议,我帮他带书,他教我计算机的各种操作。我们俩合作的特别好,很快对于我来说计算机课已经是我最大的乐趣。
就这样,我们持续了一年,我给他带了一年的书,他教了我一年的计算机。
“说好了,谁都不许耍赖”多么想你能永远跟我这样说,说一辈子,我保证不耍赖。
你走了,于是我一直喜欢着长的像你的人。
转眼初三了,我们都在忙着中考,这个关乎我们命运的一颗稻草,我们每个人都不想放手。
但是L似乎变了,那个特别努力的男孩每天心不在焉的。后来我听说,他正在追一个女孩。开始我并不相信,直到我亲眼看到的时候,我才真正的相信。那一刹那,觉得我这些年精心打造的城堡仿佛突然被大风摧毁了,只剩下一片狼藉。
明明从来都不属于我,明明笑着说我不在乎,可是,眼泪骗不了自己。
以前听别人说失恋很痛苦,我不知明白那种感觉。后来,我终于明白了是生疼。
每天我都在拼命的背书,想要忘记这一切,也不想了解有关他的一切。
一次次的考试,只是我们俩的名字不再挨在一起,而是越来越远,就像我们俩一样。
毕业的氛围越来越浓,中考也越来越近,每天看着倒计时,紧张的学习,生怕自己因为那道题的失误就会与高中失之交臂。
大家都在写同学离别的赠言,我也买了一个,算是给三年的初中一个美好的回忆。
中考还是来了,大概是情场失意,学业得意,那年中考,我超出了中考线20多分。
只是L没有考上。我也没再联系他。
但是后来听说他花钱去了四中。还听说他交了新的女朋友。是呀,他本来就帅,到哪都有人喜欢,这不奇怪。
后来,我们再也没了联系。曾经多少次拿出那个同学录,看着他的qq号,那个九位数字,好想加他好友,问问他现在在哪,过的怎么样,但始终没有勇气。
后来我才看到他的临别赠言:我特别感谢你每次给我拿书,谢谢你。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好好学习吧。
没有什么伤感的词语,他还是那么高冷。
直到最后我始终没有说出“我喜欢你”。在他的世界里,我似乎是多余的,就像是一开始我被分到了十班,一个多余的班级。
原来,命运一开始就注定了这一切。
你走了,我一直喜欢着长的像你的明星。从没改变过,从初一到现在,足足十年了。
我知道,现在已经不再喜欢你了,但是那些青春的记忆里都有你。
我们还会喜欢第二个人,但是我们不会再有第二个青春了。
就像《独家记忆》里唱的那样:我喜欢你,是我的独家记忆,谁都不行从我的这个身体,拿走你,在我感情的封锁区,绝口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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