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在一个朋友的推荐下,开始听李宗盛。
那个朋友,是我的音乐“导师”。不但在欣赏方面品味不俗,自己还能唱,尤擅深情的经典老歌。豆瓣电台人家可以从1循环到1000,古典、现代、民谣、爵士、摇滚,英文歌、日语歌、粤语歌,古今中外通吃。
对待听歌,我是个长情的人,从初中开始喜欢的歌,到现在一直没变过。我一直不习惯新曲出现在我的音乐榜单上。
后来,因为一些意外的变故,我与那个朋友始料未及地“相忘于江湖”了。
有天偶然翻出当时的邮件,赫然在目的是他发给我的李宗盛的歌。一首一首地从头听,我忽然像着了魔,瞬间不可自拔。这世间,总是存在缘分这种事情的。
说起来玄乎,但是在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就是这么奇妙。不管是对一首歌,还是一个人。
《给自己的歌》,在一个人爬山的路上最先俘获我。彼时,我站在青春的尾巴上,已经到了可以回头致敬的时候,却忽的看到了一颗划过天际的流星。我一直觉得,那是我少年以后所有暧昧情愫的最后一次绽放,所以格外地热烈美好。
我总是不由自主地回望那些闪亮的日子,抓住他留给我的任何一个细枝末节无限放大。我把那一点旁逸斜出的感情揉碎了埋藏了磨平了,可还是抵挡不住他在某个暗夜里翻墙。那些曾让我感觉温暖的安心的沉醉的,像一个又一个巴掌掴过来,耳朵边嗡嗡作响,脑子里空空荡荡。
人是一夜间长大的,我一直不相信这句话。后来,当我怀念着一个人,却再也,再也不会和他相见,体会着活在尘世间而生死相隔的感觉,我知道自己所有的爱都已经耗尽了。我就是在那些痛不能寐的夜晚,流着泪倏然成人的。
这首歌最适宜一个人安静地听,在光线暗淡的房间里,坐着或者躺着。你能在一个中年男人渐渐撕裂的声音里,听到他的无奈和幡然醒悟。那些欲说还休欲罢不能的感情纠葛,唱的是他自己,亦或是红尘中的每一个你,我,他。
《生命中的精灵》,男女之间是否存在纯粹的友谊,是个古老而常新的命题。有人说,异性之间可以称兄道弟勾肩搭背,是因为有个人甘愿低到尘埃里去爱另一个人。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我的内心一直渴望有个人,能像孩子一样捧着我在手心里哭泣。
我对他没有至死不渝的爱,也没有长相厮守的愿望,不想跟他恋爱生孩子,只喜欢听听他的声音,难过的时候靠靠他的肩膀。我幻想中的蓝颜知己大概就是这样。他不需要高富帅,也不需要是个外星人,只是一个可以随时随地聊天,可以让我没有防备卸下全部武装的普通男人。
但很多年了,从来没有过这么一个人。我的异性朋友,或是成了陌路,或是跟着他的姑娘远走高飞。“你是我生命中的精灵,你知道我所有的心情,是你将我从梦中唤醒,再一次,再一次给我开放的心灵”,小李何其幸运,曾有这样一个人出现在生命中。
《漂洋过海来看你》,听到这首歌很偶然,能引起共鸣是跟我有段时间的心境想通。有一年夏天,特别想去远方看望一个朋友,甚至有次连机票都订好了,最终还是把热望留在了“相见不如怀念”。生命悠长,总有一些不速之客来如奔马去如春梦,却大喇喇在你心底驻留。
是谓倾盖如故。
但也仅此而已。理智终究要战胜情感,毕竟,谁也不是单靠一腔热血活着的。
“为你,我用了半年的积蓄飘洋过海的来看你,为了这次相聚,我连见面时的呼吸都曾反复练习”,你是否也曾为一个人,在寒意渐生的深秋,一个人蜷缩在午夜的候车室里,等待那列开往他所在城市的列车;你坐N个小时的硬座火车,带着她爱吃的零食,在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里到她宿舍楼下;你分外在意自己贴着脸油油的刘海,在洗手间的镜子旁捣鼓半天,只为让他看见你最美的样子……
李宗盛写的是别人的故事,倾注的是自己的感情,在情爱里摸爬滚打伤痕累累的他知道,一个人能在最绝望的时候,忍着不哭泣,只是因为远方有一个能照亮生命的人。
《领悟》,最早听到这首歌,是在好声音上听关喆唱的。我一直把这首歌当成那一届最好听的,没有之一。什么梁博啊吴莫愁啊都弱爆了,这个止于杨坤组四强的人,他的歌声留在了我深深的,深深的脑海里。
这首歌最早是小李为辛晓琪写的,彼时辛刚结束了十年的感情拉锯战,录MV的时候唱到动情处,总是不能自已。不知怎的,我听她唱总没有关喆唱得那么痛彻心扉。女声婉转,若再悲悲戚戚,反倒冲淡了领悟的那种痛感。所以,还是男人唱的比较接近“领悟”。
“被爱是奢侈的幸福,可惜你从来不在乎”,这世间一贯如此,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谁让你犯贱爱上别人呢?犯贱是一种病,只有你不再爱的那一天,才能不药而愈。
“多么痛的领悟,你曾是我的全部,只是我回首来时路的每一步,都走的好孤独”,这世间很多事,一说“曾经”就痛了。那个人曾让你暖意充盈踏实宁定,那个人曾让你爱如生命,还是避免不了有一天要风轻云淡。只是一路走来所受的伤,怎么也无法消弭于无形,静夜回思,只有那孤独的脚步声。
《山丘》,这是老李的新歌,距他1983年创作第一首《结束》刚好30年。这首歌是一种沧桑的沉淀,但也不失他一如既往的坦荡明亮。笑与泪也不在脸上,甚至也不在直白的歌词里,人生的起伏悲喜,此刻已沉淀为修行过后的淡定与看化。
“因为不安而频频回首,无知地索求,羞耻于求救,不知疲倦地翻越,每一个山丘”,这种勇往直前的态度,是一个五十多岁老男人的抗争。从朱卫茵到林忆莲,两度离婚,风风雨雨,分分合合,当爱已成往事,他还是不改斗士最初的模样。只可惜,越过山丘才发现,早已不再有人等候。咒骂也好,唏嘘也罢,醉了、醒了、哭了、笑了、都过去了,我们要一个人面对,向情爱的挑逗,命运的左右,不自量力地还手,直至死方休。
有时候觉得,在年少时遇见李宗盛,真的是一个错误。十七八岁懵懂的年纪,你会讨厌他直白的歌词,说唱的曲风,你走马灯般精彩的生活,让你懒得停下来去品尝一首歌的味道。你青春骄傲如白百何,不屑地上前跟他叫板,“大叔,你谁啊?”于是,你轻轻巧巧地错过了他。
只有情绪与情怀彼此纠缠,经历与音乐互相缱绻,回头再听李宗盛的歌,才终于如涓涓溪流汇入心河。“初初见你,人群中独自美丽”,那是一见钟情的初恋,即便多年以后的春日早上,你打开电脑看见许久不曾联系的他,弹出一个窗口,那一刻竟然也会无法言语;“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像朵永不凋零的花,”究竟要走过多少的路,经历过多少黯然心碎,才终于可以坦然道出那句“心里不再有火花”;“总是平白无故的,一个人难过起来,然而大伙都在,笑话真是精彩,怎么好意思,一个人走开”,这是寂寞难耐的瘙痒和躁动;粪土万户侯的少年,备尝人情冷暖后才发现自己不过是只小小鸟,“生活的压力与生命的尊严到底哪一个重要”,需要你自己给出答案;“有人问我你究竟是哪里好,这么多年我还忘不了,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爱上一个人肯定是某一刻的鬼迷心窍,要不然怎么会斩了千次的情丝都断不了。
庄雅婷说:“李宗盛的歌词反正都是让人想死了啦”,我一点都不觉得是矫情,真的。在老李前半生情情爱爱的小格局里,我一点没觉得促狭。究其原因,用一句时髦的话说,就是人家“走心”。不管是青春未泯的老小李,还是饱经沧桑的中年大叔,他的赤诚与明亮,他的勇敢和挣扎,他肆意挥洒的爱与痛,他尽情绽放的纯和真,总能在某个瞬间击中你。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首李宗盛。他的歌曲始终、多少、总会、偶尔出现在我们的岁月里,是曾经沧海的溺爱,是那夜海风吹过你的发香,是群山云海中偶然回头你的轻吻,是激情褪去后的那一点点倦。就像一块方糖,有棱角的,易碎的,荒唐的,甜蜜的。每种滋味,都要亲自品尝,谁也无法隔岸观火。
“我曾经豪情万丈,归来时却空空的行囊”,谁的青春不是如此?你追求意义非凡的胜利也好,向往分分钟都妙不可言的生活也罢,在岁月这个神偷面前,所有的坚守都不堪一击。
既然青春留不住,幸好还有和你有关的记忆。如果有一天我头发花白牙齿掉光,想起生命中曾有一个你,依然万分欣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