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载,北村有个叫郑苏仙的人,一天梦中来到冥府,正赶上阎罗王在审问囚犯。一般的囚犯都战战兢兢的,但看到有一个穿官服的犯人昂首阔步走进来,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自称自己在阳间做官非常廉洁,到哪里去只喝人家一杯水,无愧于鬼神,所以不害怕阎王。阎罗王讥讽他说,设立官职就是要为民办实事的,如果不贪即是好官,那弄一个木偶放在大堂上岂不更好,连一杯水也省了!
这人又辩解说,我没有功劳但也没有罪过。阎罗拿出档案,厉声问:你处处只求自保,某年的一个案件为了避嫌不受牵连,你不站出来仗义直言,致使无辜的人被问罪,这不是对不起百姓吗?某年你怕麻烦不尽力去办上级交代的任务,这不是对不起国家吗?你所谓的无功即是有罪!这人顿时狼狈起来,锋芒不再。
不办实事的庸官和庸师,没想到在冥司被判为无功即有罪
曾在浙江鄞州做官的宋半塘说,有一个书生,文章写的不错,但性格傲慢,一直也没考取功名,就当了个私塾先生。一天病中恍惚间来到一个大官的署衙,好像是冥司。正好碰到一个小吏,是以前认识的朋友,就问得这个病能否致死。小吏回答说,你的寿命还不到,但禄命已尽,恐怕不多久就要来了。这人说自己一辈子靠教书为生,没做过大恶之事,为什么会这样呢?对方说,正因为你拿着别人的工资,却懒惰不干活,没教好学生,这在阴司来说也应该受重罚,因此销减了你的官禄和食禄。误人子弟,终于误了自己的一生。书生醒后一直十分惆怅和后悔,病也一直没有起色,死前用这件事来告诫家人,所以别人才知道了。
无过不足以自夸,足以警醒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