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交培训费工资别想领
求职者:我在一家公司辛辛苦苦做了一个月。结果他们却说我专业知识不足必须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培训费300元。我不愿意对方就说,不交培训费可以走人,一个月工资也免谈。
专家建议:招聘单位不得以招聘为由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对于一些打着招聘旗号的收费需要警惕,切勿白白交钱以免被骗,同时还应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工资税前税后差距大
求职者:面试一家公司,谈好“基本工资”3000元,到了发工资那天,竟然发现自己仅仅拿到2000元。说是“扣了税、服装费、培训费……”
专家建议:在正式签用工合同前,一定要把薪酬待遇谈清楚,并在劳动合同中清晰注明。一旦发现企业不履行其工资、保险与福利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三、发广告的“业务经理”
求职者:我突然收到一家房地产公司的电子邮件,通知我去面试“业务经理”,待遇非常优厚。上网查了下,却发现招聘简章上学历要求竟然中专就可以,网上还查到各种求职者的吐槽,说入职后根本不签劳动合同,“业务经理”都要上街发广告……
专家建议:通常这类公司是以低标准将毕业生招进来为公司干活,而其承诺的高工资是不会兑现的,且存在各种不规范用工。若接到自己并未曾投过简历的公司的面试通知,应该事先进行查询,核实该公司的情况,然后再决定是否去面试。
四、声称进名企骗取中介费
求职者:在网上看到一家职介机构可推荐求职者进入500强企业,但需先交1500元的费用。为了能进500强,我就网上付款了。谁知道付款后,长达一个多月,对方迟迟不推荐工作。
专家建议:“黑中介”千万不可信天上不会白白掉馅饼,有真才实学的求职者才是500强企业欢迎的。
五、“就业协议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求职者:毕业一个月前,我与一家私企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毕业后,那家单位一直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工作了4个月后,公司突然把我裁员了,最后我什么赔偿都没得到。
专家建议:“就业协议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单凭“就业协议书”,学生正式报到就业后的劳动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六、忽略合同条款“被交”违约金
求职者:我与一家公司签合同时还未毕业,但公司要求我先进入实习期。实习结束后,我打算回学校修完剩下的课程,9月再回到公司正式上班。但我向公司请假时,公司却以合同中“工作前两年不得连续请假一周以上”的条款为由,认定我违约,最后我不得不交了高达2000元的违约金。
专家建议:在合同中,有些单位设置一些模棱两可或带有诱惑性的条件,毕业生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慎重签约,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七、“招而不聘”陷阱
求职者:我参加了很多招聘会,但问询下来发现很多公司其实根本就不打算招人。有些只是小企业借机来做宣传,还有一些就是走个形式而已。
专家建议:求职前要对企业的情况、招聘职位有个全面的了解,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以免无功而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