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一个人最好的一面然后喜欢,叫做心动;见过一个人最差的一面依然喜欢,叫做爱情。
我从未像现在一样如此喜欢这座城市。
包括拥堵的街道,谩骂的人群,还有七七八八的车祸现场。
真的,其实我一直觉得这里的人没什么人情味,虽然我一直在努力留在这个城市。
行人冷漠无情,从不会给拾荒者施舍,而拾荒者虽然低三下四,却越富的有些离谱,这是
一个怪象。
80世纪亚洲城乡结合部的贵妇,将方言藏在了舌头下,换上一口带着西北味的普通话,在一块钱的公交车上趾高气昂,“甭挤了!”
70世纪亚洲没落的公爵已经没有了皇室的供养,却依旧还吃着二十块一碗的羊杂碎,他们夹着烟, 唾沫横飞,“我觉得吃羊杂碎,对刀叉的使用也很讲究。”
是的,就是这样一个城市,现在让我开始着迷了。
只因为我在这里遇见了他!只因为这里多了一个他。
故乡就是你生长在这里,而你死后也会埋葬在这里,但是谁也不想从生到死都待着的地方,我就是这样,我孤身一人飘荡在这座城市,在这里我无亲无故,但是我依然在坚持,只因为这里有我牵挂的人。
沙尘暴席卷走了我对春天的幻想,他的离开打碎了我对青春的幻想,我时常在想,如果少一个我,是不是可以让这座城市的空气变得不再拥挤。
事实上,我还是想的太过完美了。除非我能为此地平添一座孤坟,否则没人会在意一个人的到来和离开。
他的出现,让我坠机了。我本已装好了翅膀,发动了引擎,即将到达这座城市的上空。
他潇洒的身影,让我爱上了这里盛产的高粱;他纯真的笑容,让我开始期待这个秋天的漫山遍野。
多了一个他,少了很多个我。
半夜里翻修道路的轰鸣安静了不少,七点钟的闹铃变得温和了许多,每一天的清晨成了我入梦前最期盼快一点到来的时刻。
生活本身并没什么改变,狂风来的时候还是很拽,车流堵得水泄不通时还是无可奈何,呼市的物价不降反涨,可是,我却发现慢慢不在乎了。
他笑了,我也笑了,他又笑了,我也又笑了。
当生活里充满笑容的时候,我就会忘记难过。
忘记我讨厌的人,讨厌的地方。
电视剧《最好的我们》里谭松韵扮演的耿耿说:“当时的他是最好的他,后来的我是最好的我。可是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怎么奔跑也跨不过的青春,只好伸出手道别。”
我在一本书上看到有一句话说,为什么才二十几岁,就要担心这辈子再也遇不到喜欢的人了?余生很长,何必慌张。
你不快乐的原因很简单:你们的故事已经离开了很远,可你分明还站在原地。
我开始慢慢觉得所有回不去的日子都有它的道理。而所有回不来的人,也自有他的原因。
这个城市的街道依旧破败不堪,人群也依旧虚荣冷漠,但耐不住我爱上了这个地方,爱上了,那个我从未开口挽留,却已将我留下的少年。
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会再次相见,并相视而笑.......我等着这一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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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遇见了谁,又在为谁等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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