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我犯过大大小小不计其数的错误。
烧坏打破东西,放火烧家两次,弄丢重要证件,约会迟到,遗忘诺言...
错误大小不一,有的严重到可能威胁生命安全,譬如烧着房子;有的或许会影响往后的命运,比如考试证件;有的也许只是破费些,就像烧坏了锅子砸破了碗,再比如弄坏了从别人处借来的书。
第一种情况,稍懂事些就不会再犯了,毕竟也开始明白火电煤气等是危险的,最好别和它们玩才好;第二种给你犯错的机会也不多了,最后一次也就是高考了;但最后一种需要破费的事情,往往由父母教训后再由父母花钱处理,以至于半自立后,又损坏些东西的时候,虽然有后悔的情绪,并下决心改正,但改正的心总是不如不再玩火来的断然。
今天我又将别人的一本书撒上了水,虽然浸湿的部分很少,也不过寥寥几页,但这是别人的东西,自然是懊悔不及,想着还书的时候道歉说明,然后花钱买一本赔给人家。但事情哪是总顺人心意的。
对方表示十分生气。
我弄坏过人家的模型,弄翻过人家的水杯,还据他说推到过他的书立(存疑)。如今又把书弄湿,还是自己没看完的书,所以他很生气。觉得我太不珍惜别人的东西的意思。
他数落完这些,我只觉得愧疚的想逃。
我认为他说的很正确,事情是我做的,道理也是真切的。我理应愧疚。
但他接下来的话,却让我有些生气。
他说,要不是因为你是个女生,我不好意思发脾气...要是个男生,早就锤爆他的头了。然后又大概说了我颇有点仗着“女生”就不认真对待他的东西的意思,说我因为他冷静处理而得寸进尺的意思。
阴阳怪气。
我羞愤的说,以前的事情都很抱歉,我会给你赔一本新书的。他说,不用赔。我说,一定要。
然后我离开了教室。
走在操场上,有点委屈,有点想哭。
但我明白的很,人家是得理的一方,再说说得也都是正确的事实,你凭什么委屈?也许说白了,你就是不够珍惜才会失误损坏别人的东西,但你羞于承认而已。何况这样的事情也不是一次两次,十几年的生活一直伴随着你的问题,你为何还没纠正?
这时沉下来想想,发现小时候这些事情也是明白道理,但没一阵又都忘的一干二净。长大些索性也不苦恼自己了,只盼事情能解决,毕竟道理都懂却屡教不改,何苦难为自己。如今想来,倒是那时候的自己放弃了教化自己。放弃的不应该。不然哪有今天的事情。
自己犯错后很懊悔,但这么多年的错误竟只教会了我如何解决问题,今天又犯错后才发现,更重要的应该是长记性,不要总是制造同样的错误。
操场上春风还是凛冽的,东北的春风丝毫不留情面,就像那位同学。同样的,春风和他都没必要顾全你。毕竟世界这么大,我算哪块小饼干。
这时候又看到他发来的QQ消息,大意重复了一下,又严肃强调不希望出现这种事情。我想解释又知道不能解释,草草收场。
我烦躁的在操场绕圈。
你看。人总是这样,道理都知道,但情绪不答应。
难过。想哭。
开始回想这几次事情的始末。
模型是宝贝。建筑学院的同学应该深有体会。宝贝一样的东西各组都是好好保护着的,窗台都是最低要求了。但他所在组放在了狭小教室的交通要塞。而这个要塞是我从讲台会座位的必经之地。白花花的雪弗板堆在一起,没留神的我一脚撞上了模型。事后的道歉等不必细说。
撞坏模型绝对是我的过错,但宝贵的模型又为何放在大家都走的要塞之处?纵然我有百分之九十九的错,但你们难道没有那百分之一的问题吗?
看这相似的反问。受害者有罪理论。
我背后一凉。
被强奸还不是因为你穿的诱惑?这样毁三观的反问,如今不过是改头换面降低程度从我的嘴里冒出来了。
我为自己企图为过错辩解感到越发羞愧。
法治社会穿什么是你的自由,不是他人实施犯罪的理由。班级里在哪里放模型也是你的自由,不是别人踩坏模型的理由。
但班级里在哪放模型真的是你的自由吗?
且不说班级里没有班法,个人空间,公共空间都是靠班级同学自己心中的道德准线使用的。窗台这样的地方自然是谁都可以用,先到先得。但把模型放在地上,放在一侧同学都要经过的地方,我认为是不合理的。
班级里在哪放模型不是你的自由。至少在交通要塞上,不是。但是,不管他放在哪,你弄坏模型,就是你的错。
不合理与错误之间是有实打实的差距的。
错了就是错了。认就完了。
走的暖和了些。
第二件事情不过与第一件大同小异,第三件子乌虚有,第四件无可辩驳。
没什么委屈了,眼泪也早掉完了。
催促卖家尽快发货才是正理。
后记。
回到宿舍后,舍友说他在教室继续骂了我很久。
我认。